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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公家排水管線佔用私人地 法院判拆今執行 https://udn.com/news/story/3/2262954 屏東市林森路一巷佔地糾紛在判決後持續延燒,洪姓地主今天在屏東地院的執行官陪同之 下拆除地下的污水管線,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與當地里民齊聲高喊「烏龍判決」,要求緩拆 ,但地主仍堅持今天就要拆除。屏東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表示,日後仍須待都市計畫審 議通過後,可能要花費上千萬的經費來建置下水道及排水溝。 林森路一巷原有道路因佔用私有地,經地主提起訴訟後法院判決確定,縣府與市公所必須 得拆掉上面鋪設的柏油、污水管線及排水溝歸還給洪姓地主使用,經協調後今天先保留排 水溝,待日後再拆除,但污水管線仍須拆除。 當地的豐源里長陳國棟表示,經法院判決後確定原有柏油路是地主私有地,一旦拆除污水 管、排水溝後,恐怕會影響汛期的排水,希望能夠緩拆,待建置完成後再拆除。當地民眾 也說,自從林森路封路後,民眾若要通行只能走一旁的福田巷,而福田巷僅有3公尺寬, 經常造成許多車禍。 「烏龍判決」,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批評說,一旦挖除污水管及排水溝後,日後若要建置得 花費1300多萬的費用來建置,「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下水道科長許良禎則說,此次先行 拆除約80公尺的污水管線,預計得花費300餘萬元來重鋪管線,而日後待都市計畫審議通 過後,得花費約千萬元來重建排水溝。 屏東市公所也說,將向縣政府爭取經費提報排水改道計畫,待公有地上物拆除後,於雨季 前完成改善。 屏東地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經民事判決定讞後地主依法拆除地上物,「不能因地上物的 價值,讓民眾的財產權受損」,因此仍會完成拆除地上物,還給地主原本的土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55.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ngTung/M.1486117148.A.DB8.html
kimari: 花1300多萬重建,是地主的錯嗎?議員帶風向帶得也太粗糙了 02/03 18:25
quit2100: 難得法院會做對的判決。佔用就是佔用,政府佔用也是要拆 02/03 18:25
屏東林森一路污水管拆了 地方居民痛批恐龍法官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63910 風向不太一樣XD
kimari: 這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錯吧? 02/03 18:25
quit2100: 當初做汙水管線的單位或許也該懲處一下才是,私有地還是 02/03 18:27
quit2100: 公有地,都不用清查嗎?還是便宜行事? 02/03 18:27
一定是便宜行事啦...可能想說是既成道路吧 早年要蓋之前就直接徵收就沒事了... 台灣和屏東應該也滿多地方小巷小路是類似情形的 但這案子是因為剛好下方有埋國家的管線 才會鬧這麼大 ※ 編輯: chocoball (1.172.55.214), 02/03/2017 18:37:04
teamax: 叫公務員賠啊 02/03 18:33
teamax: 乞丐趕廟公 02/03 18:33
鬧大成這樣...其實有點兩敗俱傷 雙輸局面 地主雖然得到遲來的正義 但少了那條路 那邊價值也不太高 猜也不會有人想買 ※ 編輯: chocoball (1.172.55.214), 02/03/2017 18:41:56
a210510: 公務員呵呵 02/03 20:21
QchchQ: 真的後悔投蔣月惠 02/03 21:56
ruruoo: 蔣月惠真的很離譜... 02/04 12:48
cocoape: 跟各位道歉 02/04 18:41
cocoape: 因為蔣月惠有我的一票 02/04 18:41
omnipotent77: 當初的公務員問題很大,地都沒有確認清楚就作工程 02/05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