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STER: 圖三就是新款測速照相的標誌了啊,標誌最少需在前100公尺12/01 17:17
→ JUSTER: 告示,非固定測速照相必須有員警穿著制服在場,若覺得員12/01 17:17
→ JUSTER: 警未依規定設置非固定測速照相,須自行提出證據佐證並申訴12/01 17:17
→ JUSTER: 處理12/01 17:17
推 JUSTER: 補充一下,非固定測速照相擺設的位置,不管是地上有所限12/01 17:20
→ JUSTER: 表示或是路旁有新.舊款測速照相告示,都可以在往後的100-312/01 17:20
→ JUSTER: 00公尺擺設,若有誤請版友指正,謝謝12/01 17:20
→ JUSTER: 所限標示12/01 17:21
→ JUSTER: 速.........12/01 17:21
→ lijenc: 是新聞中這個路段嗎?12/01 17:37
推 ZZZXXX9900: 恭喜中獎 12/01 18:55
推 LENMO: 哪裡會有一台警車不定時放移動式的12/01 19:27
推 kangatjgjh: 這台根本就是躲起來拍。12/01 20:59
→ rickymaten: 天啊!真的是這條,有上新聞哦!12/01 23:21
→ rickymaten: 就跟新聞末段說的一樣,那裡路大條、車少又寬敞,限速12/01 23:22
→ rickymaten: 50,根本不合理。12/01 23:22
※ 編輯: rickymaten (42.77.79.128), 12/01/2018 23:24:35
→ rickymaten: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當天的行車記錄器?好扯,4小時開250 12/01 23:25
→ rickymaten: 件,人民血汗錢啊~ 12/01 23:25
→ fuyinchi: 可以打打看行政訴訟 只是贏的機會很小 12/02 01:58
推 JUSTER: 如果警方完全合法,你怎麼打行政都是輸而已 12/02 03:17
噓 jubel: 所以你超速是不是事實? 12/02 06:57
→ jubel: 既然違規是事實就乖乖去繳錢 12/02 07:01
→ quarr: 有超速被抓就繳一繳了啦,硬拗難看 12/02 07:01
→ jubel: 國十也是又寬又直 我超速被躲橋上的拍到也是乖乖去繳錢 12/02 07:03
→ jubel: 都只說政府搶錢 根本不檢討自己有沒有錯 12/02 07:04
噓 vinny0918: 真怪,我認為不應該提醒有測速照相。 12/02 08:11
推 kagamiiori: 那邊我上班都會過 確實有一支50的測速 主要是兩旁都是 12/02 15:27
→ kagamiiori: 鄉道很多老農常會穿過往來潮州與力社 還有國道下方有 12/02 15:27
→ kagamiiori: 腳踏車專用道 知道的當地人都會減速 所以每次過真的要 12/02 15:27
→ kagamiiori: 小心 12/02 15:27
噓 memory09: 你路線圖不錯,怎麼不開上面呢? 12/03 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