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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水利地改國有 屏縣逾千筆占用
時間Sat Dec 5 15:11:34 2020
水利地改國有 屏縣逾千筆占用
2020-12-05 04:02 聯合報 / 記者徐白櫻、潘欣中/連線報導
灌溉水圳旁土地屬水利地,鄰圳戶常用水利地種蔬菜,蓋倉庫、車庫,過去水利會採勸導
,改制後屬於國有,出現侵占國有地疑慮,建物恐都會被拆。
水利署高雄管理處長呂文豪說,高雄水利會改制前參照國產署辦法,對不妨礙水流的占用
戶以申報地價的8%收占用補償金,改制後交中央統一制定管理辦法,補償金已不適用,立
委鍾佳濱建議速訂辦法解決。
過去水利地遭占用情形屢見不鮮,因訴訟曠日廢時,水利會採柔性勸導,但改制後出現侵
占國有地疑慮,如遭檢舉,建物可能面臨查報拆除命運。
呂文豪表示,水利地占用是陳年問題,有人當年可能不知情蓋了固定物,縣市合併後才發
現地籍偏移,他上任後參照國有財產署辦法,不妨礙水流的占用戶收取占用補償金,價格
是申報地價的8%。水利會改制後補償金制度已不適用,回歸中央處理,辦法尚未公布。
「確實是棘手問題」,農田水利會屏東管理處長黃信茗說,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
國家概括承受,原水利會土地登記國有。屏東原水利會遭占的土地初估逾千筆,屏東市尤
其嚴重,訴訟追討曠日廢時,目前正全面清查列冊,透過協商方式逐筆收回,不希望占用
戶被以竊占國土罪名移送法辦。
立委鍾佳濱說,屏東被占用的水利地有些是非事業用地,非事業用地改制前可依相關法規
承租或購買,改制後,相關規定尚未到位。再者,部分已不做灌溉使用的土地尚未轉登記
為非事業用,占用戶想租或買都不行,以致變竊佔國土,建議農委會儘速研訂事業及非事
業用地認定辦法,全面清查並重新歸類水利用地,並研訂非事業用地收益活化辦法,進一
步解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506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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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ocoball: 大概就屏師附近和瑞光路那排吧 12/05 15:49
→ AntiCompete: 屏東文化 12/05 16:39
→ dead1305: 咦 有共產黨的影子?? 12/05 17:52
噓 ortisbaga: 全拆了 12/06 04:54
→ cygnusracing: 未看先猜,被拆的出來要求國賠。 12/06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