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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資格:造冊基準日110 年11 月16 日設籍本市之市民,以及造冊基準日前出生並於 法定期限完成申報戶口之新生兒。 ★領取期間地點:未於前三梯次領取者,請於111年01月23日至27日17:30前至屏東市公 所領取。逾期未領,視同放棄,本所不再擇期補發。 ★領取金額:屏東市振興消費券新臺幣500 元 (每張面額100 元,共計5 張)。 ★領取方式:儘量以「戶」為單位領取。 (一)每戶請委託同戶之一人為代表領取,代領人須年滿20 歲。 (二)同址分戶視為不同戶,可各別派一人代領;亦得共同推派一人代領。 其他詳細辦法及文件都從屏東市公所連結可找到 https://www.ptcg.gov.tw/cp.aspx?n=75334FC31C535B0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8.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ngTung/M.1642922345.A.67B.html
yybear: 今天老婆有去領,動線安排的很好,謝謝用心01/23 21:58
LOUISGRAY: 對,速度算快 01/23 22:13
ty310023: 請問前三梯沒拿到領取通知單的,27號前找誰領取?01/24 17:28
其實不需要領取通知單 直接帶身分證、印章去市公所即可領取 ※ 編輯: lina31210 (180.176.68.136 臺灣), 01/24/2022 18:27:20
dany9177: 比較麻煩的是好像幾乎只有全聯家樂福一類的可用? 01/25 09:27
kaky: 夜市 01/25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