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ocit: 路口轉角依規定可給民眾拍照檢舉 但會不會刁難不給過就... 09/02 15:51
→ mt847372: 路口你拍的照片需要證明三公尺內還是10公尺,有點忘了不 09/02 17:13
→ mt847372: 然會被條子打槍 09/02 17:13
推 aass5566: 那你每次檢舉都這樣講就好了啊~ 09/02 17:20
推 AntiCompete: 你講久了他們會麻痺,麻痺之後我教你怎麼說 09/02 19:56
→ AntiCompete: 你就說你家有監視器能照到路口,你會投訴到警政署長 09/02 19:58
→ AntiCompete: 信箱,警政署會一層一層交下來,讓分局回覆你以外也 09/02 19:58
→ AntiCompete: 要回覆署,你要講出一些流程公務員才會真的怕你 09/02 19:58
→ AntiCompete: 要根絕問題的方式是民意代表,但民代不會理你,因為 09/02 19:59
→ AntiCompete: 你沒有比違停族還大尾,很多違停族可是大樁腳呢 09/02 19:59
推 u8914088: 真的要向上反映才有用,至少要到縣長層級,警察先生才會 09/02 20:48
→ u8914088: 積極處理。 09/02 20:48
推 AntiCompete: 不然下有對策,員警到場後對著沒車的角度拍照回報交 09/02 21:36
→ AntiCompete: 差,一樣沒變 09/02 21:36
→ JY1102: 火車站附近的警局巷子裡面也很精彩啊,單線雙向道,兩邊 09/02 22:43
→ JY1102: 都停滿汽車,中間又是畫雙黃線,到底要怎麼開才不會違規 09/02 22:43
推 irttir0327: 相關單位=警政署署長信箱,以後直接講署長信箱就好, 09/03 10:40
→ irttir0327: 效果超好 09/03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