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uoJuiHsiao: 你…好像不知道約30年前就用時薪算法 05/11 18:45
→ KuoJuiHsiao: 你的文算法錯誤,從最早算法是用時薪計算,最多7小 05/11 18:47
→ KuoJuiHsiao: 時,因為要規劃月薪記薪 05/11 18:47
→ KuoJuiHsiao: 外面算法都是(已此文內容計算) 05/11 18:48
→ KuoJuiHsiao: 25000/26天=961.5(962) 05/11 18:49
推 KuoJuiHsiao: 962/6小時=160(1H) 05/11 18:50
推 KuoJuiHsiao: 1天962,1小時160 05/11 18:51
推 KuoJuiHsiao: 這是很久很久遠時代計算的不遵守勞基法 05/11 18:53
→ KuoJuiHsiao: 通常店家主張,做吃的只做N小時 05/11 18:55
→ KuoJuiHsiao: 有很多商家(包含連鎖),工時只記7小時,「他們認 05/11 18:57
→ KuoJuiHsiao: 為」8小時變成月薪…(這是很久以前計算考量) 05/11 18:57
你喜歡怎麼算是你的事
勞基法怎麼算又是另外一回事.....
※ 編輯: kaky (122.121.92.134 臺灣), 05/11/2025 18:59:25
→ KuoJuiHsiao: 總結,你的計算不適用於南部公司、餐飲業。因為他們 05/11 18:59
→ KuoJuiHsiao: 很多很早久不遵守勞基法了… 05/11 18:59
→ KuoJuiHsiao: 你的回覆,我是覺得你不了解而已 05/11 19:00
推 a210510: 過高屏溪沒法律 懂的都懂 05/11 19:07
推 MadCaro: 不遵守勞基法還說的振振有詞 05/11 19:31
噓 cygnusracing: 有政府好安薪,違法一條龍。 05/11 19:32
推 rapkin: 笑死,不符勞基法的給薪方式是要了解什麼 05/11 20:47
推 gyannor: 去勞工局申訴立案又會變不一樣 哈哈 05/11 21:30
→ gyannor: 事實就是一堆違法的 申訴會改口說你沒先跟老闆講 blala 05/11 21:30
→ gyannor: la 05/11 21:30
推 barryzito: 土托魚羹嗎 05/11 22:21
推 flyfly168: 是不是入口那間 05/12 00:40
噓 chameleon: 基本工資的工作時數是每週40小時啊,這個一週才36小時 05/12 00:47
所以請問一下月薪制
公司可以自己縮減工時然後降低基本薪資嗎?
月薪制你要縮減周/月工時勞基法沒有禁止啊
但是要因為縮減工時所以可以減少薪資低於基本薪資
寫在勞基法哪一條?
→ homegoing: 之前待過一間公司領月薪 薪資單用時薪算法 超級摳 05/12 01:02
噓 cygnusracing: 月休4天,算時薪制收入2萬5平均一個小時161元。呵呵 05/12 01:14
※ 編輯: kaky (122.121.92.134 臺灣), 05/12/2025 01:25:53
推 DPP48: 現在你們知道為什麼屏東人要北漂了吧 05/12 04:14
→ good90150: 25000現在的物價要怎麼活= = 05/12 06:24
推 gerhard520: 政府帶頭的,你可以去查查公幼的廚工怎麼算再來講 05/12 08:55
推 maxsky: 這個薪資還請得到人,員工也太佛心了 05/12 11:17
推 johnny721009: 在屏東25000好像算不錯了? 05/12 12:17
→ good90150: 我光年終獎金就比這年薪還多了= = 05/12 12:35
推 AntiCompete: 原po你不要太糾結合法性,因為這一定違法,我絕對挺 05/12 12:47
→ AntiCompete: 你,但是你敢檢舉嗎? 05/12 12:47
→ AntiCompete: 我覺得他們應該不難徵到人,還是會有一些年紀大不懂 05/12 12:47
→ AntiCompete: 法律或是親戚朋友叫去幫忙的人,這就是南部,你薪水 05/12 12:47
→ AntiCompete: 開高了會被家人親友同行瞧不起喔 05/12 12:47
→ AntiCompete: 我因為工作的關係接觸不少這種黑工,有部分人也不是 05/12 12:52
→ AntiCompete: 不懂法律,但就是嫌麻煩,再來就是屏東的薪情就是這 05/12 12:52
→ AntiCompete: 樣,就算到製造業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因為縣政府還會 05/12 12:52
→ AntiCompete: 找經費幫忙資方加薪徵人,這改變不了屏東的薪資水平 05/12 12:52
→ AntiCompete: ,只能換人做做看 05/12 12:52
推 gyannor: 其實就違法 申訴上去肯定改時薪制 05/12 14:42
→ gyannor: 親戚作過類似的 去勞工局打電話後 就變時薪制了 05/12 14:43
推 vector: 笑死,違法就違法還要了解怎麼算幹嘛 05/12 14:51
→ qoowhite: 這不就是部份工時正職人員嗎? 05/12 19:46
其實勞基法沒有
但是在實施條例就是子法(行政命令)有過相關規定
但是在行政程序法(民國90)通過後應該由法律規定未經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
在兩年後失效所以92年後這個部分工時辦法應該就失效
不過後來勞動部又再推出部分工時的行政命令
(僱用部分工作時間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但是在104年的勞基法修正
第30條
第一項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
第七項
雇主不得以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之修正,作為減少勞工工資之事由。
那麼在這條法律通過以後基本上勞動部就算以行政命令規定
可以部份工時
但是就其薪資若因此而依比例減少應該也是違反勞基法規定
命令與法律牴觸下 該命令應該也是無效的
我認為勞基法的規定是合理的,相反的勞委會/勞動部自訂的行政命令
反而是在變相剝削勞工架空時薪制並且導致工作條件惡化
如同前面我所說的
只要壓低工時比例變相的可以用月薪制來取代時薪制人員
而只要在以加班名義只要不超過月薪制的每日八小時每周40小時
就都無須加成/倍付加班費
推 homyoa: 薪水真的好可憐,到底要怎麼活 05/12 20:32
※ 編輯: kaky (122.121.92.134 臺灣), 05/13/2025 00:56:47
→ z7956234: 然後會說年輕人都吃不了苦,你薪水給個7萬8萬不就乖乖加 05/13 10:04
→ z7956234: 班了嗎 05/13 10:04
推 AntiCompete: 這種人都馬對外說一個月五萬請不到人,私下又是另一 05/13 12:45
→ AntiCompete: 套 05/13 12:45
推 gaiaesque: 老闆給不起(賺不夠 05/13 17:50
推 t78989: 支持你去檢舉再回來跟我們說結果 05/13 22:39
推 JessicaJ: 就是入口土魠魚羹那間,前陣子經過看到就覺得怎麼違反勞 05/14 01:42
→ JessicaJ: 基法的月薪還敢公開貼在店門口,月休四天,薪資還不到26 05/14 01:42
→ JessicaJ: 000 05/14 01:42
推 JessicaJ: 今天經過發現沒有貼了,大概是找到人了,或是被檢舉撤下 05/14 01:46
→ JessicaJ: 來了 05/14 01:46
https://i.imgur.com/p9WZL0d.jpeg
→ JY1102: 怎麼很多在那邊自創名詞的,勞基法就沒有啊,說簡單的就是 05/14 15:23
→ JY1102: 鑽漏洞 05/14 15:23
→ JY1102: 可能回覆:沒有法源依據無法處罰,觀感不佳會檢討 05/14 15:24
※ 編輯: kaky (114.47.44.183 臺灣), 05/15/2025 11:36:39
→ brian3639: 慣老闆天堂 05/16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