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uchunhsu: 如果你是不婚主義者,那其實覺得可以趁早分手了。倘若 11/04 15:54
→ juchunhsu: 妳沒有如此堅持,那麼就用*檢視兩人能否共同生活扶持* 11/04 15:54
→ juchunhsu: 來交往。不用急著要短時間就要首肯,但是就是一個彼此 11/04 15:54
→ juchunhsu: 能否有目標共識的交往再來談婚姻。(也許是大概討論個 11/04 15:54
→ juchunhsu: 時間觀察彼此的期限) 11/04 15:54
推 dSnAil: 如果想要孩子的這個年紀的就會緊張了 11/04 19:00
推 sunnyfish: 就沒結婚放生,有結婚講好定一個觀察期限…不要半年就 11/04 23:07
→ sunnyfish: 結婚…還沒磨合…我爸媽就這樣感情不合25年…別步上後 11/04 23:07
→ sunnyfish: 塵 11/04 23:07
→ aa25019459: 三個月也太感了,或是你可以說等你們30歲在結 11/05 00:41
→ aa25019459: 訂一個期限他會比較好受,如果你一直拒絕他他會冷掉 11/05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