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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針對水桶帳號使用分身進行說明 Q1. 可以允許分身嗎? 站規規定每人至多5帳號 帳號數量在此規範之下 是符合站規的 Q2. 違規是以使用者或是帳號論? 目前處理方向是以帳號為懲處基準 也就是分身帳號在符合板規的情況下是不會懲處的 Q3. 這樣水桶有意義嗎? 在管理角度下 必須說水桶是有確實發揮其作用的 分身帳號的發文並無違規舉動 整體看板的違規情況有明顯下降 水桶對違規分身有產生嚇阻效果 Q4. 那我要亂 不就被桶之後就開分身亂 又被桶 就再開分身? 不可能會有此情況 針對分身 只要再次違規 將會把分身與水桶本尊連坐處分 並加重處分內容 或視情況向帳號部申請其他處分許可 Q5. 釣魚文很煩 不能桶嗎? 釣魚如果沒有違規 那該如何處分? 釣魚是互相的 有人釣 有人被釣 才會成立 如果不想理會 無視就好 也因此本版從頭到尾都沒有 鎖噓文 或 訂立各種文字獄規則 歡迎各位版友在不違規情況下自由抒發對任何文章的看法 Q6. 特定ID分身的發文 請處理 必須申明立場 不管哪個ID 都一視同仁 各位可以看看特定ID以外的處理 我們都是依相同標準審理 請大家試著這樣做做看 找出覺得有問題的文章 把發文ID遮住 然後看文章 有問題的話敬請來信 我們會討論並作出判決 如果沒問題的話 那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Q7. 請版主正視問題 我們一直都有在看 並沒有閒著發呆 但 "問題" 在哪? 根據上面幾個常見問題的回覆 大概總結一下 目前處理依"帳號論" 在方針下 違規情況是有減少的 並非增加或持平 因此認定"帳號論"是有效的處理方式之一 並且在面對水桶分身的違規 是採取累犯連坐加重處分 但至今並未有水桶分身做出違規舉動 這不也代表水桶確實有嚇阻效用嗎? 並非部分版友所認為的"水桶無用論" 在這前提下來看文章的話 某些文章不過是單純的發問文 只是掛上ID才看起來像釣魚 既然如此 我們就不該認為這是一個"問題" 看了後續討論與回文 真的是毫無價值的違規文章嗎? 目前許多檢舉多是圍繞在 "水桶分身發文" 本身的問題上 如果不將之視為"問題" 而是規則之一 很多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即使是釣魚 分身帳號與一般帳號釣起來的魚有分好吃與難吃嗎? 在"帳號論"並非無用的現況下 我依舊抱持著所有帳號一致平等處理的想法 以上說明 即使不同意 也請理解 當然這並非永久的處理方式 如果情況有所變化 調整就是必須的 但以現在看板的運作情形來看 是傾向維持此審理方針的 如有意見 不明點或建議 歡迎各位於推文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158.76.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layStation/M.1444451106.A.090.html
e04su3no: 推 辛苦了 反正一個巴掌打不響 10/10 12:29
astranagan: 辛苦哩/ 10/10 12:35
strike519: 爛 10/10 12:40
OROCHI97: 建議辦投票,看是否要修改版規,本尊水桶開分身發問一 10/10 12:45
OROCHI97: 律連坐&加重,像八卦板一樣,人多的板不能用人少的板的 10/10 12:45
OROCHI97: 思維去看 10/10 12:45
OROCHI97: 訂正 發問>發言 10/10 12:45
fishtwo123: 推 10/10 12:47
henry90246: Q7黃字,版主你看過之後真的覺得那篇不是來亂的這樣 10/10 12:55
你想問哪篇 直接把文章代碼貼出來討論
sunlockfire: 今天才知道戰龜允許多帳號@@... 10/10 12:55
j900602: 伸手文是不是也該給個規範 都快變日經文了 10/10 12:56
※ 編輯: kuku321 (182.158.76.133), 10/10/2015 13:03:40
Kyosera: 我死了還有千千萬萬我 10/10 13:12
sunlockfire: 不過我還是傾向連分身一起桶就是 10/10 13:13
sunlockfire: 畢竟水桶就是處罰 桶了開分身繼續發文 或是躲在推文 10/10 13:14
sunlockfire: 偷噓(例如那個ozil) 10/10 13:14
sunlockfire: 這樣很諷刺吧 10/10 13:15
OROCHI97: 唉 可惜我兩次都投你你沒有上QQ 10/10 13:17
sunlockfire: 還好啦 省了綁樁腳的硬碟蓋XDD(誤 10/10 13:20
justastupid: 同意 可以開分身感覺就沒水桶的意義 10/10 13:30
fishtwo123: 不過只要沒犯版規,看金盾發反串廢文期實蠻好笑的XD 10/10 13:40
tp950016: 我也覺得分身該連坐 不然水桶的意義不大 10/10 13:40
OROCHI97: 我覺得還是回歸民意,辦個投票,也可平悠悠之口 10/10 13:41
henry90246: #1M5wtuIx 這篇,抱歉回得晚了點 10/10 13:45
頂多像是反諷或搞笑 廢文廢歸廢 但稱不上"亂" 如果是別的ID來PO 一樣不會桶 更何況看推文反映就知道該文有一定娛樂效果 覺得好笑你可以推 難笑你可以噓 更何況算是回應發文者 不是無故興風作浪 我不認為這是在亂版
Kamikiri: 沒犯規卻被連坐的話 到時候死的是板主..... 10/10 14:01
OROCHI97: 只要修改版規,被水桶不得開分身發言就好,八卦版抓到 10/10 14:03
OROCHI97: 不止連坐,原本的刑期還加重的 10/10 14:03
sunlockfire: 沒犯規為啥會被連坐@@? 10/10 14:06
leonh0627: 一直要把其他版版規套來這用作啥 10/10 14:06
※ 編輯: kuku321 (182.158.76.133), 10/10/2015 14:22:36
hu6111: 其實會違規的就是那固定幾人,水桶開分身還是連坐處理吧 10/10 14:39
neogetter: 退一步來看,要理解發廢文或反串的心態,大部分版友都是 10/10 14:51
neogetter: 成年更有成家立業者,但每人教育程度或精神年齡不同,試 10/10 14:51
neogetter: 想一下要是你家人已成年還在網上發廢文或反串為樂自己 10/10 14:51
neogetter: 會是什麼心情?我們在指責及規勸同時,應該多多關懷他們 10/10 14:51
sunlockfire: 樓上n大你是在反串對吧@@? 10/10 15:01
sunlockfire: 為什麼你說的很嚴肅可是我卻笑了= = 10/10 15:02
andy763092: 辛苦推,又想起那個說PS板主觀意識太強要板主「處理」 10/10 15:22
andy763092: 的,有些人真的把這裡當電綜。 10/10 15:22
oread168: 正常運作 10/10 15:23
umachan: 不去搜誰知道那是分身,要是桶錯人就好笑咧 10/10 15:40
mikeneko: 有些魚一被釣起來就跳的特別厲害,難怪會有人想針對撒餌 10/10 16:42
howerd11: 金盾真是太強啦~~一出手馬上雞飛狗跳 各種檢舉XD 10/10 18:21
tosdimlos: 有解釋先推,不過我覺得水桶本身是具體的處罰行為,板 10/10 19:16
tosdimlos: 規才是嚇阻,水桶就是對他違規的處置,還可以開分身上 10/10 19:18
tosdimlos: 來等於這處置其實沒什麼意義 10/10 19:18
chiyosuke: 有分身多一條命的概念~ 10/10 19:21
gn02052192: 很多版都是本尊被桶 開分身推發文都是加重水桶 10/10 19:30
OROCHI97: 不理就是不理啊,連討論的餘地都沒有,我想怎麼做就要 10/10 19:33
OROCHI97: 怎麼做,跟現任總統蠻像的呢^^ 10/10 19:33
oread168: 樓上該出來選了 10/10 19:41
Yasuo: 大廢文時代來臨了 10/10 19:48
OROCHI97: 我被水桶過,不然當時我有在考慮呀 10/10 19:57
針對OROCHI版友的發言 我跟另外版主各別做出回應 首先因推文限制太多 V版主請我代轉他的回覆: --------------------------- O板友您在9月時就有寄信詢問過,我當時也迅速回復您現在的處理方針。 然後您在#1M65wTIw的發言說我們沉默多久了,要縱容也講漂亮話,不然就全放出來。 當作出公告回覆大家的疑惑時,並在公告下面寫說 『當然這並非永久的處理方式 如果情況有所變化 調整就是必須的 但以現在看板的運作情形來看 是"傾向"維持此審理方針的 如有意見 不明點或建議 歡迎各位於推文討論』 您就說我們不理就是不理,想怎做就怎做,都沒有討論空間…。 水桶分身這件事情上在兩位板主的討論上有不同的意見,後來決定先採用此方針並觀察 情況,幾次板上的分身推文我們也都在當日再度進行討論。而在昨天出現後,我們在今天 做出了公告回覆,並看看板友們有甚麼意見。 我們絕非板皇,即使本身站方授予給予板主制定板規的完全權力,我們仍然希望能維護多 數板友的權利並聽取大家的意見。 我不會說甚麼"請用鼓勵代替責備"之類的話,但請您表達意見的同時,不要將我們沒有做 的事情扣到我們身上。 謝謝。 VincentcyL --------------------------- 接著是我想回應的: 如果真的是"不理就是不理" 我連發這公告的時間都可以省了 目前討論看起來認為 "應該本尊分身通殺" 和 "接受分別審理"大概是2:1 但其中認為"一定要馬上改 不改會很亂"的意見卻比想像中少 而我也不斷重複上面公告的論點 "既然現在的看板情況並無惡化 甚至有好轉 那我不認為現行機制有何不好" 所以打算繼續依"站規"這個大方向 來避免立訂太多的"板規" 我認為長久來看這對一個看板才是健康的方向 也有提到 "我們會視情況變化 來討論 並做調整對應" 一個看板是要"立訂各種板規" 讓一時的雜音降到最低點 但是將會造成往後的文章發展空間越趨縮小 如同東京都條例般 反而回過頭來扼殺了討論機會 這是一件好事嗎? 又或是"建立大方向 讓大家能逐漸自制 養成長久風氣" 讓大家看到釣魚能不上勾 推噓交付公評 光靠板友就能讓看板運作起來的機制 一個沒有板主出來吹哨 就會大亂的環境 和板主只需要適時提醒 看板就能自我修復的環境 哪個才是比較能長久生存的呢? 我直接講明 我不喜歡像隔壁C洽之類大板的板規 禁噓文 連用字遣詞都要一一規定 甚至最大化"板主自由心證"的權限 "板主自由心證"這個在許多看板被濫用 泛用的東西 我們正努力減少使用頻率 希望PS板能朝著板主自豪能說出"本版沒有所謂自由心證的模糊空間"的方向努力 如果真的要當板皇 PTT交給我們的權限遠比你想像的多 從小到大被台灣汙名化已久的"電玩" 到了今天能有這麼多討論和創作 即使被戲稱"電綜板" 看板仍能穩定運作 我認為這才是這個板跟其他看板最大的不同 也是最重要的特色 如部分推文所說 "既然現在水桶裡沒幾個人 那就直接通殺好啦" 但希望大家可以反過來看 "既然水桶沒多少人 立規則不就像立專則一樣荒謬嗎?" 我一直重申 "現況是板面有改善 暫時無法接受也沒關係 但是否願意一起觀察看看?" 所以我不懂為何幾經解釋 只要某些ID一發文 檢舉信件還是會跟著來 現在給他的罪叫做"水桶分身發文" 但我也講了如果先把這個名目拿掉 看板現在板風是因此變差嗎? 還是變好了? 如果水桶分身造成板面大亂 要立板規什麼的都可以再討論 問題是現在就是只有一條"水桶分身"為名的"罪" 所以在板主間討論還有歧異 板規站規的界線討論等情況下 我們決定維持現狀 觀察並持續討論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結論在某些人眼中會成為了"不理就是不理"的板皇 難道一定要第一時間改版規 或是馬上辦投票 這樣才能叫做事嗎? 我們現在提出的看法就是希望大家一起觀察 一起嘗試 水桶分身究竟有沒有造成板面更亂呢? 如果沒有的話 我是不知道一直糾結在某些ID身上對看板到底有什麼幫助 我直接在這邊公開講我們板主們對於PinkG在板上兩篇發文 FO4相關疑問 與 被媽媽發現PS4 兩篇文章的檢舉 所做出的討論結果 FO4部分: 這篇文章完全沒問題 文內就是正常的問題 也沒有什麼跨平台惡性比較釣魚 下面許多推文跟回文也都針對遊戲做出相當有內容的回應 即使這ID沒有發文 我們相信一個月後FO4發售後 這篇文只會更多不會少 媽媽發現PS4一文: 原始文章本質就是"閒聊+求救" 本文內的推文有人幫原PO解答 也有人反酸這麼大了自己想 或是個人FB之類的 而PinkG的回文 不論文章是否屬實 就只是一種反諷或是開玩笑的用意 事實上也造成了很多板友日常的歡樂 底下噓文大多是單純"水桶分身"這點而已 有一定內容 也不是一行文 挑釁文 這種文不管誰來發 也不是會被水桶的違規文章 因此 我們兩個板主都同意 這個"疑似"分身現在是人畜無害的 所以維持我們"繼續觀察"的方針 以上是判決經緯 提供大家參考 結論我只想說 我們沒有 "不理就是不理" 請尊重點 如果真的大家都很不滿現狀 板面環境也變得惡劣 要馬上改我們也不是辦不到 但是為什麼不能好好看完我們的解釋 然後嘗試看看呢? 說改就改 這不才是真正的"板皇舉動"? ※ 編輯: kuku321 (182.158.76.133), 10/10/2015 21:16:34
ksng1092: 站規允許分身但是站規沒說不能連坐啊XD 10/10 21:04
howerd11: O97別說笑~~~你出來選也不會上啦 10/10 21:52
OROCHI97: 可沒要你們說改就改,但此事已經明顯造成爭議,你也允 10/10 22:08
OROCHI97: 諾有討論空間,但你們做法依舊是"我認為沒事,peace~吃 10/10 22:08
OROCHI97: 河蟹",很簡單,開個投票讓大家決定,不管怎樣,結果出 10/10 22:08
OROCHI97: 來大家也會比較心服口服,而不是主觀認定上的"現在很和 10/10 22:08
OROCHI97: 平,所以縱使覺得不妥的人較多,我們也不用有什麼動作" 10/10 22:08
上述所謂的"爭議"是以前板規所未訂定的 因此以站規來看 他是合法的 現在你的問題一直放在於需要設立水桶分身相關辦法 但板主群目前討論結論是水桶分身並無造成板面負面影響 所發出之討論也屬正面 也就是說"亂板被桶 開分身再亂再桶 再開分身又亂又桶"的論點並不存在 既然如此 以管理者角度來看 並無需為之立法來維護看板的必要性 至於投票 不是不開 而是沒有合理性 水桶不是公審道具 今天分身沒有違規 只是看到了分身 用"不存在"的分身條款檢舉他 檢舉不成功 即要求立法 而要立的這個法 是針對沒有違規的帳號來設立的 先後順序是有瑕疵的 並無立法的正當性 最後提到現況是否改善 水桶及警告等是有實際客觀成果 並非板主個人的主觀認定 對於要求舉辦投票一事 以上說明 敬請理解 如有其他部分的意見 也歡迎其他板友提出討論
OROCHI97: 還有某人出來選版主第一次名次吊車尾不談,還翻臉去組 10/10 22:10
OROCHI97: 務抗議選舉不公,重選一次結果不敢出來選的那位,就不 10/10 22:10
OROCHI97: 用出來給我嘲諷了 10/10 22:10
howerd11: 不爽就要版主全民投票,誰會理你阿@_@? 乖乖吞下去吧 10/10 22:11
howerd11: 我還有抗議成功~~~強制重選 你現在只能吞下去~~~ 10/10 22:13
OROCHI97: 沒關係,大家記得你輸不起又不敢再選一次就好 10/10 22:14
howerd11: 不然你也去找小組長叫版主辦投票,看他會不會理你 科科 10/10 22:14
OROCHI97: 至少我沒輸過,我也沒有縮過 10/10 22:15
howerd11: 我還成功把前版主水桶取消掉~~出來選你連選都不能選 10/10 22:16
howerd11: 你要笑我先出來選再說啦~~~ 10/10 22:17
OROCHI97: 你是冤獄,我罪證確鑿,這都拿出來比不羞嗎 10/10 22:18
OROCHI97: 你的邏輯頗神奇 10/10 22:18
OROCHI97: 如果今天我是冤獄,你再來笑我不遲 10/10 22:19
OROCHI97: 或是你罪證確鑿還可以給你沒事,再來說嘴 10/10 22:19
oread168: 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因為我只想到我自己 10/10 22:49
※ 編輯: kuku321 (182.158.76.133), 10/10/2015 23:53:54
potatofat: 就某些人覺得不聽他的指導棋就是驕傲的板皇快下台啦 10/11 00:09
mikeneko: 版主就已經是投票選出來的了,現在什麼版規也要特地投票 10/11 00:12
mikeneko: 那乾脆一開始就不用版主,看不爽誰就檢舉投票有多數就桶 10/11 00:12
mikeneko: 我覺得現在要做的就是這種事啊,討論可以,用公投逼版主 10/11 00:13
mikeneko: 決定生殺大權就免了吧,尊重一下大家選出來的版主好嗎 10/11 00:13
oak2002: 推樓上 也推版主補充說明 補充說明部分我覺得很好 10/11 00:35
umachan: 說要學八卦板也很好笑,八卦板刪文或水桶也都板主自己決 10/11 00:51
umachan: 定,而且這裡人也不算多吧XDDDD 10/11 00:54
storyn26383: 我是覺得啦,又沒有人拿刀槍壓你,叫你非看那些文章 10/11 02:17
storyn26383: 不可,覺得不開心,不要看就好啦@@ 10/11 02:17
OROCHI97: ok,既然如此,我無話可說 10/11 07:34
devilshen: 笑了 。遠呂智有病要及早就醫,趁還有健保給付 10/11 09:22
roea68roea68: 有道理 推 10/11 09:39
blowchina: 推版主,你們辛苦了~~ 10/11 11:02
potatofat: 說人有病就太OVER了喔... 10/11 11:22
OROCHI97: 我不會去檢舉他,我看這種明顯人身攻擊板主要怎麼處理 10/11 11:27
nicetree: 板主處置的很好啊~ 10/11 18:25
rugalex: 推 版主辛苦了 玩遊戲本該是休閒 但是玩到要起戰實在.... 10/12 00:56
abreakheart: 花兩天假日在戰這個,還不如上線戰Rocket League, 10/12 13:05
abreakheart: 單人玩和朋友一起組隊打老外都很齁勝!單機也可以多 10/12 13:05
abreakheart: 人遊玩~ 10/12 13:05
abreakheart: 推版主辛苦了,放個假還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事情上... 10/12 13:11
cbate: 純噓排版,拜託學一下怎麼打標點 11/03 21:29
cbate: 符號好嗎? 11/03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