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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之銘言: : 1. 你從2015.08.26就開始多次檢舉 : 2. 你在2015.12月份還代替人檢舉,就是當事人都沒意見了,你還特別去檢舉, : 3. 板務檢舉事件你一直針對同一人,我認為有針對性 : 4. 我花在處理你板務的時間比我自己發文還多 您始終迴避我在上篇文章不斷質疑的內容,卻只見您在本文內刻意倒果為因的託詞 甚至已經帶有情緒化的蓄意翻舊帳,一再把我導向『trouble maker』的之嫌 我並不否認自己從去年秋天起就開始多次檢舉 然而多次檢舉的起因在於『您沒有處理』,而非『我愛檢舉』 如果您有依照『您所制定的版規』進行處理,就不會有後續這些事情了 多年前也是一堆人不分青紅皂白檢舉我,您也是照樣不斷來信對我調查質問 您刻意無視為何此人多次對我反應特別激烈,卻檢討我的檢舉有針對性 如果以上您對我的指控不是倒果為因,什麼才是倒果為因? 在第四點中,您提到『處理版務的時間比自己發文還多』 剛才再查了一下,在我提出檢舉之前您在版上『只』發表了121篇文章 若把版主其他的分身帳號一同加入,總計能否達到300篇都讓人存疑 與其指責『我把這裡當個版』,不如說『這個版只有我最用心在經營』會更為貼切 以上四點回應讓我對您宣稱的理念與實際作為的落差南轅北轍,讓人感到非常失望 台灣司法不被信任的原因在於『法條百百種,執法者可依自由心證選用』 所謂『依法行政』,只是依掌權者可自行選擇的『法』,來遂行自己想要的『政』 若是真的找不到法條,還可以針對特定對象自創獨有名詞 (如您在前述文章中提到的『優勢版友』一說) 公正的管理者理應以『同一標準』來衡量事情,不會刻意用優勢、弱勢來區別 您一向秉持:不以人廢言、不因言廢人 但在獨創『優勢版友』一詞後,我認為您心中早有定見,明顯採取雙重標準 您的公信力在幾篇回覆中已讓人深感質疑,不再具有與您『就事論事』的價值 為求版面和諧,往後若無迫切需要,我將不再對此做出回應 對於近日版面上引發的爭議,本人在此向所有Polestar的版友們致歉! -- 不要再去看你生命中已經失去的,去看你當下所擁有的 相信事情即將好轉,用心期待會漸入佳境,生命就會開始翻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00.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eStar/M.1459023214.A.DD9.html ※ 編輯: aki0530 (114.35.100.28), 03/27/2016 04:29:16
WinDaNcE: 閱讀你檢舉的文章內容不需要時間? 發信不算發文? 03/27 13:19
aki0530: 即使閱讀我的文章信件時間很長,也不能改變你發文少的事實 03/27 13:21
WinDaNcE: 你這些說法剛好把這個公板當成你個板?板僕主要負責管理 03/27 13:24
WinDaNcE: 讓不同人士都有能機會在這邊暢所欲言 03/27 13:25
WinDaNcE: 你的意思是板僕要和板眾比誰發文多?才算有經營? 03/27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