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aNcE: 教授背書是你自己要找教授確認,什麼時候變成我找教授背 04/24 14:50
→ WinDaNcE: 書,你回去看一下,我質疑你的解讀文字能力?另外,本 04/24 14:50
→ WinDaNcE: 事件核心很簡單,我們ㄧ件一件來,會輪到你的,別急。 04/24 14:50
奇怪囉~你上次明明說:
→ WinDaNcE: 好啊~ 03/2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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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阿是你說的~還有我更質疑你的解讀能力,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請你回應寄信時
你(偷換概念)導致我無法寄信這件事。何時你有看到""我叫你寄信給教授""相關
的字眼??
→ WinDaNcE: 非常歡迎~透過學界的看法也不錯~請gkc大寄信,順便瞭解一 03/27 18:48
→ WinDaNcE: 下不同領域的看法 03/27 18:48
→ WinDaNcE: 紫微斗數上的文章要如何做到所謂符合學術文的要求 03/27 18:48
→ WinDaNcE: 寄的時候請c.c.給我一份 solar.jeff@m2k.com.tw 03/27 18:50
→ WinDaNcE: 這樣可以避免斷章取義各說各話,謝謝囉 03/27 18:50
不要偷換概念,我上面文章內明明是寫~~~:
(所以,空口說白話本來就是學術研討上的大忌,你寫信去問台大哪個教授都會說我說的
是對的。)
所以要寄信去確認的問題是
學術研討應不應該附""學理根據""及""舉證責任""??
而非
紫微斗數上的文章要如何做到所謂符合學術文的要求
所以很明顯你偷換概念,至於如何符合學術文的要求,我下篇以說出了解決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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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上次我文章的內容部分表示你偷換概念,所以對於我說的原議題,
你並沒有提出任何回應。
很抱歉本人沒那麼容易唬弄過去。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00:27
→ WinDaNcE: 很顯然你並沒有寄 04/24 15:04
因為你偷換概念阿。
只要你現在確認說你要確認得議題是
(學術討論應不應負舉證責任)這件事。
我馬上就寄,如何??
然後如果教授認證說我的說法正確,你W版請不要有任何異議如何??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07:10
→ WinDaNcE: 我需要你內容的證明,來自台大教授的說明。學術論文的 04/24 15:05
→ WinDaNcE: 類型你研究過嗎?gkc? 04/24 15:05
當然研究過,你想要證明可阿,但是請先現在確認清楚要確定的(問題)
是甚麼??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11:32
※ 編輯: gkc (118.161.98.184), 04/24/2016 15:19:49
→ WinDaNcE: 真的厚 04/24 15:22
→ gkc: 沒錯,趕快確認我說的那兩點。 04/24 15:24
→ WinDaNcE: Aki0530的問題先解決,我再找時間和討論你的主張,別急 04/24 16:05
→ WinDaNcE: :) 04/24 16:05
※ 編輯: gkc (114.44.170.144), 04/25/2016 00:37:21
※ 編輯: gkc (114.44.170.144), 04/25/2016 00: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