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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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 常見問與答
時間Mon Mar 28 09:56:19 2011
那這篇,就當作我的結論吧
有關暫存於所謂鐵皮屋的核廢料的說法可以參考這篇
http://0rz.tw/U14U0 (左頁還有其他連結可點)
低放射性廢料之放射性強度低微,其性質不涉及核子保防事務,且在運往北韓做最終處置
之前,台電公司已依照國際上之作法,
將廢料先經水泥固化處理並安全包封在由鋼材製成之廢料桶
(每桶容量二○○公升)內,絕無造成污染之虞。
只找得到比較久的文章,他說的是運往北韓的,不過指的就是核廢的儲存桶
所以說,這和核廢料本身的放射性就已經有很大落差了,
多少放射物質能穿透水泥和鋼壁?
問題也許在於:鐵皮屋的地點會不會遇到海嘯,或其他有能力破壞鋼桶的災難?
核二廠四萬桶貯存容量之現代化貯存庫已於八十五年七月正式啟用,核一廠與建兩萬二十
桶現代化貯存庫,已於八十七年三月完工,八十七年六月開始使用。現有貯存庫均經原能
會核准使用,安全無虞。
台電公司核一廠低階核廢料貯存庫(貯存容量貳萬參仟桶)已於八十七年三月完工,六月
正式使用,核二廠低階核廢料貯存庫(貯存容量肆萬桶)也早已完工使用。利用現代化的
廢料倉庫儲存廢料,安全性可保無虞,日後需俟勘選中最後處置場設置完成,才能將低放
射性廢料移出台北縣。
由於低放射性廢料暫存於各核能電廠廢料倉庫內,係屬核能電廠例行運轉的一部份工作項
目,故相關的回饋已涵蓋在各核能電廠目前回饋地方之措施內。
------------- 同場加映, 順便貼一貼 -----------
成本:
http://www.aec.gov.tw/www/fukushima/index_07_2.php
台電自核能發電所產生的每度電價中提列○.一八元,做為核能設施除役及核廢料處置等
相關後端營運費用
回饋基金係依貯存場容量換算分析
蘭嶼貯存場前係由原子能主管機關原子能委員會所選定,作為全國低放射性廢料之暫存地
點,其貯存容量僅約九萬八仟餘桶,因與台電公司目前徵選中將作為最終置場之場址,在
使用年限(約三○○年)及貯存容量(約一○○萬桶)上差異甚大,且回饋經費來源及提
撥方式亦不同,前者係比照運轉中核能電廠每年由台電營運費中直接提撥地方回饋金;而
後者係先成立基金,再以基金所孳生之利息做每年回饋地方經費之來源,但若由貯存容量
換算分析,二者之回饋金則是相當的。台電公司於現劃之初已作平衡考量,即蘭嶼貯存場
以其設計容量計算,每桶每年五○元,加上貯存期間另撥付每桶每年五○元,合計九萬八
千餘桶之每年地方回饋金(免提個案計畫部分)約一千萬元,外加台電公司應蘭嶼鄉要求
個案補助之金額約每年一千萬元,合計約二千萬元。而最終處置場址之設計容量為一○○
萬桶,所提撥之三十億元係供成立基金,以每年孳息約二億元計,按比例換算九萬八千桶
後之回饋金額,亦約相當於每年二千萬元。
核能電廠用過燃料池貯存容量現況
答:核能一、二廠目前均已通過兩次用過燃料池之貯存容量擴充申請,核能一廠1、2號
機在75年由原先1,410及1,620束,擴充至每部機2,470束,87 年再擴充至每部機3,083束
;核能二廠1、2號機則在80年由原先之2,571束,擴充至每部機3,660束,92年再擴充至每
部機4,398束。核能三廠1、2號機則於84年申請用過燃料池之貯存容量擴充申請,由原先
之746束,擴充至每部機2,160束。目前核能一廠1號機已貯存2,770束,2號機貯存2,744束
(註),核能二廠1號機貯存3,828束,2號機貯存3,716束,核能三廠1號機貯存 1,187束,2
號機貯存1,141束。目前核能一、二、三廠每部機尚分別餘有300至1,000多束的貯存容量
,未有貯存超量情形。
註:目前核能一廠2號機停機更換燃料中,所述為完成更換作業後存放於用過燃料池中之數
目。
--------------------
斷層與地震:
答:我國各核能電廠之廠址選擇與耐地震值之設定,完全依照國際核能電廠地震工程技術
規範並經嚴謹之安全分析。在設計之初,我國依據美國聯邦法規10 CFR 50附錄A之規定,
將耐震及耐海嘯納入考量,而國內四座核能電廠設計都根據所在地歷史曾發生最嚴重的地
震及海嘯作為安全防範參考。我國核能電廠地震設計參考資料如下表:
核一廠
假定1909年發生於板橋規模7.3的地震,是發生在新莊斷層,且距核一廠最近距離約8公里
處,經衰減後,推定安全停機地震基準值為0.3G,而新莊斷層為非活動斷層,但為保守仍
假定其為活動斷層。
核二廠
假定1909年發生於板橋規模7.3的地震,是發生在新莊斷層,且距核二廠最近距離約5公里
處,經衰減後,推定安全停機地震基準值為0.4G。
核三廠
假定1920年發生於花蓮外海規模8.3的地震,是發生在距離廠址35公里之歐亞板塊與菲律
賓板塊交界處,經衰減後,推定安全停機地震基準值為0.4G。。
龍門(核四)廠
假定1908年發生於台灣東部規模7.3的地震,是發生在距廠址最近之地體構造區分界處(
約5公里),經衰減後,推定安全停機地震基準值為0.4G。
我國核能電廠營運至今,仍以95年12月26日恆春大地震(芮氏規模7.0)之影響最鉅。恆春
大地震核三廠的實際震度為該廠耐震設計加速度值的三分之一左右。原能會在921集集大
地震(芮氏規模7.3)後已要求台電公司於核一、二、三廠裝設強震自動急停裝置,此設備
已於96年底完成後上線使用,而龍門核能電廠則於設計之初即考量強震自動急停裝置,因
此
地震強度一旦超過設定之警戒值(約為耐震設計值的二分之ㄧ),反應器即會自動緊急停機
,以免核能電廠遭強震破壞,確保核電廠安全。
國內四座核能電廠之耐海嘯設計都根據所在地歷史曾發生最嚴重的海嘯作為安全防範參考
,其設計參數如下表:
核一廠廠址發生海嘯預估最高海潮海拔是9.0公尺。
核一廠廠址最低處之海拔是11.99公尺。
核二廠廠址發生海嘯預估最高海潮海拔是10.28公尺。
核二廠廠址最低處之海拔是12公尺。
核三廠廠址發生海嘯預估最高海潮海拔是11公尺。
核三廠廠址最低處之海拔是15公尺。
核四廠廠址發生海嘯預估預估最高海潮海拔是8.57公尺。
核四廠安全設備開口最低為海拔12公尺。
除了考慮海嘯最大浪高可能對廠房造成的安全衝擊,核能電廠安全設計也要考慮海嘯消退
後,海面潮位低於進水口高度,造成冷卻系統抽不到海水,危及爐心安全問題。因此在設
計時,於進水口周圍規劃蓄水功能的「儲水池」,在潮水消退時,把海水蓄積在「儲水池
」裡,可持續維持機組正常運作。該「儲水池」之儲水量足供安全設備持續運轉30分鐘之
久,比海嘯退潮期的25分鐘長;25分鐘過後海水再度湧入,可繼續提供設備運轉所需之冷
卻水。
4.
對於現有核電廠各項設計的防震設計,是否有計畫予以加強,以提高防震能力?
答:96 年7月16日本新潟發生大地震後,原能會即責成台電公司應對核一、二、三廠周
圍區域(陸域及海域)進行地質及地質活動再確認,台電承諾將參照日本作法對核一、二
廠附近之山腳斷層、發生在核三廠附近之恆春大地震等議題進行海陸域地質調查。目前台
電公司規劃之「核能電廠耐震安全再評估精進作業」,預計101年 8月完成「營運中核能
電廠補充地質調查」工作,102年4月完成「營運中核能電廠地質穩定性及地震危害度再評
估」並於102年8月完成安全系統組件 (SSCs)耐震餘裕度檢討,本會將以最專業的態度,
持續管制與追蹤整個精進作業的推動,以有效釐清地震風險,確保運轉中核能電廠的耐震
安全性能。
對於現有核電廠各項設計的防震設計,是否有計畫予以加強,以提高防震能力?
答:96 年7月16日本新潟發生大地震後,原能會即責成台電公司應對核一、二、三廠周
圍區域(陸域及海域)進行地質及地質活動再確認,台電承諾將參照日本作法對核一、二
廠附近之山腳斷層、發生在核三廠附近之恆春大地震等議題進行海陸域地質調查。目前台
電公司規劃之「核能電廠耐震安全再評估精進作業」,預計101年 8月完成「營運中核能
電廠補充地質調查」工作,102年4月完成「營運中核能電廠地質穩定性及地震危害度再評
估」並於102年8月完成安全系統組件 (SSCs)耐震餘裕度檢討,本會將以最專業的態度,
持續管制與追蹤整個精進作業的推動,以有效釐清地震風險,確保運轉中核能電廠的耐震
安全性能。
5.
核一、核二廠緊鄰山腳活動斷層,核電廠如何因應?
答:
1.我國核電廠防震設計及廠址之選定,係參照美國核能法規之規定,除詳細調查廠址及周
圍之地質,且廠房須座落於堅實岩盤上。核一、二廠即以廠房基礎面(與岩盤接觸面)耐震
0.3g與0.4g為設計基準,設計核電廠廠房結構時,另保有相當餘裕。
2.96年7月經濟部地調所,將山腳斷層由樹林向北延伸至台北市北投區,長約13公里,再
由北投向北延伸至台北縣金山,長約21公里,另參考地調所96年年度報告,山腳斷層似有
向外海延伸約16.6公里。經台電公司委請學術機構進行初步評估,所得結果為:假設山腳
斷層海陸域總長50.6公里同時破裂,核一、二廠廠房結構仍可安全無虞。
3.為精確掌握山腳斷層的特性,並詳細評估核一、二廠廠房結構耐震設計餘裕,原能會除
已要求台電公司進行核一、二廠廠址附近海、陸域現地地質勘測、地球物理震測及必要之
試驗等計畫,以便進一步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廠房結構與設備耐震補強。
6.
我國核能電廠強震緊急停止設備之設置情形如何?
答:
1.88年9月21日發生集集大地震,11月4日原能會要求台電現有三座核能電廠加裝強震時反
應器自動急停裝置。各核能電廠已分別於94至95年間完成強震急停裝置之安裝,並於96年
11月30日系統正式上線使用,提供強震時反應器自動急停的功能。
2.核能電廠強震急停裝置於96年11月30日系統正式上線使用迄今,除定期系統功能測試外
,歷經數次地震,皆未達強震設定值。
3.核能電廠將依程序書規定嚴格執行運轉與維護作業,使系統維持最佳狀況,以確保當強
震時本系統能提供核能電廠反應器自動急停功能,使核能機組置於安全停機狀態。
-----------------
以上,給大家作為討論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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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自己要走的路都不清楚的話,能拯救得了誰呢?
by 響
我為了保護這個世界……
不,我根本什麼都還沒有做,我只是在"想"保護這個世界而已…
by 後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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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209.107
※ 編輯: oodh 來自: 111.80.209.107 (03/28 09:56)
※ 編輯: oodh 來自: 111.80.209.107 (03/28 10:05)
→ mapleone:只看到資料,沒看到申論和意見,不知如何討論。 03/28 10:51
是啊, 這篇只提供資料而已
-------------
以下回應a大
#1DZ_gLY8 (Policy) 或
#1DZiByLv (Policy)
推 oodh:又,如果你指的是核燃料棒暫置槽,且不論槽體,它在二次圍阻03/28 15:11
→ oodh:廠房是負壓設計,所以如果輻射不直接穿過鋼筋混凝土結構並不03/28 15:20
→ oodh:會附於塵土散出;前幾天台電開放媒體進核一採訪,影片有現場03/28 15:21
→ oodh:測輻射值低於安全標準;這個部份反而比核廢還更安全,所以我03/28 15:22
→ oodh:以為你說的是核廢的暫置棚。核電廠外監測數據一直都有,用間03/28 15:23
→ oodh:間依據去測想一個不斷有直接依據證明的事情為不真,不合理吧03/28 15:24
→ oodh:又,如果是類比福島、假設天災使二次圍阻體被破壞,那問題就03/28 15:26
→ oodh:又必需參考天災的發生機率與防震的設計和應變措施 -- 也就是 03/28 15:28
→ oodh:台灣核電廠被海嘯打壞、震垮 的 機率與 備用發電機組是否比日03/28 15:28
→ oodh:本充份、發生廠內斷水後 停電以致於無法引海水降溫 而使用過 03/28 15:29
→ oodh:棒體因槽水蒸散而過熱的機會有多大? 的這個問題吧…… 03/28 15:30
推 oodh:簡而言之,你的兩個字「炸飛」就像「沖光」了一樣,是忽略機03/28 15:35
→ oodh:率拿單一值當參考值;就像二戰後我說廣島不能再住人,因為住03/28 15:36
→ oodh:廣島會被炸爛,
或者在這次海嘯後,說茨城不能再住人,因為茨城會被沖光
問題是 再開打三戰、廣島再被核彈炸一次的機會 有多高?
茨城再被海嘯沖光的機會 有多高?
(不只是遇到海嘯的機率 還有都計公設和應變 使它再被沖爛一次的機會有多高?)
台灣核電廠遇到災難引發氫爆的機率有多高?
→ oodh:不能把這個機率拿掉,直接說會被炸爛,然後討論裡面放的東西03/28 15:38
→ oodh:(在廠房被炸闌後)會有多危險 03/28 15:38
※ 編輯: oodh 來自: 111.80.209.107 (03/28 15:45)
※ 編輯: oodh 來自: 111.80.209.107 (03/28 15:46)
※ aloba: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3/29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