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oOWvFB (Policy) [ptt.cc] Re: [主張] 提莫的婚姻政策主張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licy/M.1305053241.A.3CB.html │
└─────────────────────────────────────┘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標題: Re: [主張] 提莫的婚姻政策主張
: 時間: Wed May 11 02:47:18 2011
:
:
: 個人認為台灣應該要朝這個方向走,這會給你婚姻之實的權力保障
這句話寫得好,我認為沒有事情是一步登天的
:
: 最後要討論一下第四點 當制度保障作到之後婚姻之實已經都給你了,婚姻之名呢
: 是不是同性可以爭取的,就是我們要爭論的部份。
:
也是有朋友(拉,女同)認為,何必用婚姻一詞,用couple也不錯啊!
但諷刺的是,
他爸認為要法律認可才願意接受自己的女兒和她的另一半
是不是? 我們都在此承認 我們彼此認知的"婚姻"一詞
是一種社會認可?
: 如果我們把結婚證書 只當作是政府的一種 榮譽的獎狀,我覺得拿不拿給不給就不重要
: 同志也可以爭 怎麼只有異性戀有這個榮譽證書
: 不過對我來說這兩件事情都不重要 只是個名而已
對! 只是個名子,而我也只想給我未來的一半"名分"
就像我爸當年給我媽一個名分
如果想要單身,或不婚族,我相信他們不想要
但他們的伴侶,或你的伴侶,想要嗎?
: 婚姻不只是deregulation,重要的是去制度化之後的法律保護怎麼辦。
: 我不是同志所以我的話也許有所偏見,隨意聽聽就行了。
tuna
你點出了重點,
很可惜當資源不足,
喜歡喝茶,雖然沒有必要種茶樹,
但難免去要去補貨,要了解市場行情與新茶,
而我願意補足我一些法律知識,希望用得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80.172
※ 編輯: teemocogs 來自: 114.40.80.172 (05/11 03:24)
※ teemocogs:轉錄至看板 gay 06/11 20:26
回:
┌─────────────────────────────────────┐
│ 文章代碼(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