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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法》上路半年 內政部:至少26政黨退場 《政黨法》去年底上路,強化政黨財務稽核與退場機制,內政部今證實,5月底會計師簽 核申報前年度決算截止,目前已有中華民國共產黨等26個政黨解散或撤銷備案。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受訪說,目前有22個政黨在《政黨法》施行後解散,其餘2個在《 政黨法》施行前自行解散、2個撤銷備案,總共26個政黨退場,仍有幾個政黨提報來要求 解散、待確認。內政部預估還要一個月行政作業期,國內政黨因申報財報規定退場數量, 7月中旬可確定。 內政部說,去年12月6日《政黨法》公布,明確訂定政黨設立程序、內部運作民主原則及 會計公開制度等規範,並賦予政黨從事公共事務應遵循之原則,例如應可公平使用公共場 所、大眾傳播媒體及其他公共給付,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不得購置供辦公使用目的 之外的不動產等,為國內各政黨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政黨政治也邁向新的里程碑。 依《政黨法》規定,已完成備案政黨,須在1年內完成法人登記,每4年內至少召開一次黨 員或黨代表大會,不得連續4年未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且每年5月之前還要由會 計師簽證申報前一年度決算表,否則內政部可「廢止其備案」。 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底至今完成備案政黨由333個政黨增為337個。部份政黨負責人與財 務不明、運作停滯,恐將陸續退場。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616/137449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05.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icy/M.1529136547.A.B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