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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幸福盟指控貼標貼違反公投法 陳英鈐獲不起訴 中選會4月初審通過反同婚3公投案,除被挺同團體批評違法違憲,中選會主委陳英鈐還遭 下一代幸福聯盟指控「貼上婚姻平權的標籤」,透過媒體「帶風向」誤導民眾,告發陳英 鈐涉嫌違反《公投法》第35條規定,以非法之方法妨害人民公投連署及投票權利,但台北 地檢署認為並不構成,今不起訴陳。 中選會4月17日初審通過3項與「婚姻平權及同志教育」有關的公投提案,分別為一、幸福 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所提的「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二、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曾獻瑩所提的「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 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三、「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 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 幸福盟不滿中選會說法,游信義和曾獻瑩認為,陳英鈐疑似受到特定團體壓力,主動發佈 新聞稿對「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等公投,貼上「婚姻平權」公投案的 「標籤」,甚至公然「貼標籤」說幸福盟發起的公投是「如何落實同婚權利的公投」。 幸福盟指出,陳英鈐應獨立且中立,更應務實地將公投主文公告給社會大眾,客觀中立, 不帶個人意識型態,讓人民於連署及投票時不被誤導,落實公民的權利。中選會作為公投 的行政單位,並無實質審查的職權,更不宜對人民公投案透過媒體進行內容評論,任何發 言應客觀回歸到公投主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2485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icy/M.1530242146.A.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