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150是什麼東西 過失傷害告下去吧 04/05 12:32
→ YNHS:150是稽查去要的掛號費...我比較有問題的是我騎進去他家後才 04/05 12:41
→ YNHS:被咬 這樣走法律會ok嗎?大型犬不綁住真的很奇怪... 04/05 12:42
推 Yenfu35:這情形是可以告刑法公共危險罪的。 04/05 15:0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nthusiasm (192.192.154.48), 時間: 04/05/2013 15:29:09
推 CATTOS25:跟飼主談判阿~要嘛狗綁起來,不然你家的信就不送進去 04/05 16:20
→ CATTOS25:不然掛號打支破傷風都不只150了 04/05 16:21
→ wwwwe:既然已經反映那麼多次..掛號在門口喊..平信丟進去.. 04/05 16:36
推 cloudsub:丟地上? 04/05 17:28
→ cloudsub:150太少,先報警至少過失傷害逼他民事賠償 04/05 17:31
→ kissyou220:把信用橡皮筋綁一綁,往狗那邊丟過去,狗就會接住 04/05 17:37
→ kissyou220:然後幫你送進去了 04/05 17:37
推 bllove:....好慘... 04/05 17:46
推 log1118:他家的信亂丟就好了 還騎進去讓狗咬 不然就一個星期送一次 04/05 17:53
→ bllove:會咬人的狗應該要帶口罩 04/05 17:55
→ enthusiastic:人太好了,信累積到一定量再一起丟就好 04/05 19:23
推 ppaaa:....你問題比較大..明知裡面有凶犬 丟信不就好了 04/05 21:21
→ ppaaa:1次不知是正常 兩次還去是天真 三次再進去就是..... 04/05 21:22
→ HELLDIVER: 我可以馴服那條狗!(認真!) 04/05 21:23
推 raull07:準備石頭 看到丟就對了 先下手為強 04/06 00:25
→ welf:一次.我就叫住戶出來面對了..住戶不管.第二次就叫警察了 04/06 08:15
→ welf:雖然台灣不是狂犬病的疫區..不過要知道.狂犬病 幾乎是不治的 04/06 08:16
→ aagg0916:我看還是把信綁好丟進去吧...說真的150打針都不夠了... 04/06 08:20
→ ncaaa:這種人反映無效我直接丟門口~原PO竟然乖乖給他咬了兩次... 04/06 09:06
→ jizen:這種住戶的信亂丟無誤~他不敢申訴的....掛號一樣放兩天招領! 04/06 15:27
推 swjlsc:我都站遠點用喊的 批註叫喊不應 兩次招領 單子丟進去 04/06 23:38
→ xiun0723:只有打110、119才是對的作法,打給稽查完全錯誤。 04/07 13:14
→ xiun0723:打給稽查,撞到人不論對錯都賠錢,被撞被咬都認衰小 04/07 13:15
推 nagual:看到狗我就把信收起來明天再來了 04/07 16:58
推 Sagarmatha:都咬腳掌的話 看要不要考慮穿安全皮鞋 04/07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