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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雖沒有指使狗去咬郵差 但有義務管束牠,以免傷人。 依『刑』法第284條第1項規定: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飼主若未將狗拴好,放任寵物不管,以致傷人,就須負擔過失傷害的罪責; 若飼主已將狗拴好,是被害人自行招惹,則飼主無須負責。 依『民』法第190條規定: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 害者,不在此限。」 因此,放任狗傷人的飼主,也必須另行賠償被害人。 只索取150元,真是太便宜行事的稽查 就算郵局也郵政員工團保 息事寧人的態度就是不對 沒有人是天生就該被狗咬的 可先去醫院申請驗傷單,再去警察填寫報案申請單 高層應該很快重視問題 而不是叫郵差帶打狗棒去面對惡犬的問題 ※ 引述《enthusiasm (小白)》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HNb1cY_ ] : 作者: YNHS (000) 看板: LAW : 標題: [請益] 被狗(家犬)咬...如何自助! : 時間: Fri Apr 5 12:17:40 2013 : 我是一位郵差 送信也半年多了! : 當然也有被狗 追過 咬過! : 可是兩個禮拜前換學新區! : 有一個住戶家裡養了兩隻 大型狼犬...... : 這兩個星期就被咬了3次 都是腳掌....大型犬力道就是不一樣... : 而且我觀察到 其他車經過 狗也會追....隔壁鄰居 也對這戶住戶不綁狗很頭痛! : 以前 送這區的 也都有被咬過! : 雖然對方都有付醫藥費(150_....) : 局裡的稽查也有去跟住戶反映 : 可是都還是不把狗綁住.... : 我想請教 : 1.狗都是在門口 我進去庭院才被咬!也就是我進去他家後才被咬!這樣對方是不是都站 : 的住腳呀?因為是我先進去他家(可是送信一定要進去呀....) : 2.網路看了一下大型犬 或會攻擊人的犬 飼主是不是一定要綁住或將它帶口罩 不然需 : 負法律責任?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103
HELLDIVER:去找個沙拉油空桶 裁個洞 掛到外頭大門上 信箱就完成了 04/05 21:41
xiun0723:我的經驗,不要找稽查;要去他家門口打110,如果發生當下 04/07 13:12
xiun0723:就除了110再打119。 我們這裡就是這樣,先打給110.119才 04/07 13:12
xiun0723:是對的作法,打給稽查,完全沒用,而且有反效果。 04/07 13:13
YNHS:所以看他沒綁就可以打110喔.... 04/07 14:22
casko:報告狗班長 最近有集在講這種情況 但還是要有人指導比較適合 04/08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