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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遇到一點困擾,問過我,但也沒辦法解答 代朋友問,想請教大家: (以下是朋友的問題) 因故要給一位目前沒連絡的人一筆錢,只知道名字,但又不知道銀行帳號 沒辦法用匯款的,想用現金袋寄,但又怕被拒 想請問收件人可否拒收現金袋?若拒收後,是由郵差退給寄件人嗎,會有執據嗎? 另外想請問現金袋可否備註“禮金”之類? 非常謝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05.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22273639.A.8D1.html
HELLDIVER: 掛號本來就可以拒收 01/26 20:27
skinnyfit: 備註禮金也是你自己寫在上面 郵局沒有背書的服務 01/26 20:29
ilutc: 挺常遇到拒收現金袋的 比如說車禍肇事者寄給受害人的現金袋 01/26 20:56
了解,感謝各位的回答,我再轉知我朋友. 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看到我們看到現金袋後有寫"本件經依規定投遞後, 不得交回郵局,如欲改寄或退回,請裝入報值信封按新寄之件納費交寄" 所以有點困惑! ※ 編輯: blowingwind (114.35.105.214), 01/26/2015 22:00:14
MimiCat23: 意思是收件人如果收了之後,不能直接要求改寄或退回吧 01/26 23:00
MimiCat23: 原收件人只能再用重新寄報值的方式寄回去給原寄件人 01/26 23:03
ppaaa: 拒收還是會以原本的掛號退回寄件人 01/27 20:19
ilutc: 依規定"投遞後"===>表示收件人收去了以後 想退回 不給退了 01/27 22:53
ilutc: 拒收則是收件人當下就向郵差表明拒絕收受 01/27 22:53
ilutc: 可能你把這兩種情形搞混了 以為郵差拿去送收件人就一定要收 01/27 22:55
ilutc: 事實上要以收件人 蓋章 簽名+郵件離開郵差的手 為分界 01/27 22:56
blowingwind: 非常感謝大家的說明!:-) 01/28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