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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天讀到郵政法的罰則部分 http://i.imgur.com/RPtxeNq.jpg
上圖的表格中 紅框圈起來的部份 其處罰類型和法規依據 是因為違法身份不同而有所不同嗎? 如果是的話 那麼想請教一下下圖 http://i.imgur.com/1xVfLfw.jpg
圖中第一題的部份 並沒有寫明違法的身份為何 那要怎麼知道他是依據何項法律的規定呢? 還是說其實重點並不在違法身份? 還是紅框內下格只是在說 法規第44條內容"負責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也適用第37條及刑法第133條規定 "這條是郵政法而已, 並不是因為身份不同而有不同處罰類型和依據法規呢? (但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表格實在很讓人誤會啊~〒▽〒) 而如果真的是這樣,又想請問第44條這種補充說明適用身份的法規在怎樣的情況下才會違 規呢@@ 第一次讀法規相關的科目有點抓不到概念 希望我的問題不會太難懂或不清楚 懇請高手幫忙解惑 先謝謝各位~~ 第一次用手機發文, 若排版亂也先說聲抱歉>~<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59.165.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41520627.A.7B2.html
a85405: 郵政法並沒有強調違法之人的身份09/06 14:42
a85405: 你重看郵政法38條吧 09/06 14:43
我有發現~所以重點只就是差在郵政法並沒有規定違法身份;而刑法有而已嗎? 那郵政法第44條說 『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也適用刑法第133條, 那可是依照第一張圖的表格的意思是說: 『在郵務或電報機關執行職務之公務員』 和 『負輔助載運郵件責任者之服務人員』 兩種身份一樣違反開拆或隱匿投寄之郵件或電報者,其處罰內容雖然一樣,處罰類型和法 規卻不同(前者刑罰刑法、後者行政刑罰行政法)嗎? ※ 編輯: ooooomeow (210.59.165.68), 09/06/2015 15:07:30
g76857: 44調適說負責載運郵件之服務人員"適用"37和刑法13309/06 16:12
g76857: 但題目問的是公務員,原本就是刑法的規定對象,並不是準用09/06 16:13
g76857: 應該是這樣吧09/06 16:13
g76857: 你最後結論沒錯,可以GOOGLE 適用、準用、類推適用的概念09/06 16:18
我剛剛去Google之後有種更崩潰的感覺XD 但是我大概知道你想表達的意思~
g76857: 然後郵局工作的服務人員不見得是公務員轉調,所以說身分一09/06 16:19
g76857: 樣似乎有點問題09/06 16:19
g大指的"說身份一樣"是指我講的『兩種身份一樣違反開拆或隱匿投寄之郵件或電報者… 』嗎? 如果是的話其實我的意思是說兩個身份『都是』違反開拆…(略) 而不是指兩種身份一樣的意思XD 還是說g大是指表格感覺把(郵政服務人員和…之公務員)兩種身份劃分為同樣呢? 如果是這樣也同意g大下面所回應的 『是法源和身份不一樣,只是刑責輕重一樣』~ 雖然還是有點似懂非懂 但十分感謝g大的幫忙!!! 我再努力釐清一下XD
g76857: 如果把從業人員當廣義廣務員,郵局委託的貨運運輸業者也不09/06 16:21
g76857: 是公務員,我認為是法源和身分不一樣,只是刑責輕重一樣09/06 16:21
※ 編輯: ooooomeow (42.71.64.250), 09/06/2015 20:08:39
g76857: 是我斷句錯你的話啦XD09/06 20:26
哈哈哈 謝謝你~ ※ 編輯: ooooomeow (114.45.27.32), 09/06/2015 23: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