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uguy (janice)
看板Post
標題[新聞] 郵局員工涉地下匯兌 2年半洗錢1.3億
時間Thu Oct 22 20:33:08 2015
【新聞】郵局員工涉地下匯兌 2年半洗錢1.3億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25798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區民權路郵局的儲匯工作員翁慶煌,與居住中國被通緝中的妻舅林桓杰合作經營
地下匯兌,利用2個親戚帳戶,短短2年半時間,匯兌金額超過1億3千萬,翁某也獲得不少
酬勞,台中地檢署將2人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500萬元至5億
元罰金,不過,翁某於案發後向郵局報告說,他只是幫親戚匯款罷了!
翁男向郵局報告的說法,顯得輕描淡寫,他宣稱帳戶是親戚委託保管,他幫親戚與妻舅匯
款而已,沒有影響客戶權益,另外,他也絕口不提,他可不定期獲得2千至8千元不等酬勞
,不過,現在匯兌主要用於匯款轉帳,沒有證據顯示翁男在郵局內從事匯兌,或向客戶延
攬匯兌。
郵局人員指出,約在去年底,檢察官曾搜索翁慶煌位於郵局的辦公室,於抽屜內查扣資料
,事後他被調職為「郵務工作員」。
翁男案發後曾想退休,但郵局人事室同事告知,郵局內部規定,涉案需等判決確定,才能
申請退休,如果被判處有期徒刑,可能會被免職,連退休都不行。
起訴書指出,翁慶煌(57歲)與久居中國的妻舅林桓杰(46歲,另案通緝中)合作,從
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約2年半時間經營地下匯兌,利用在台中市健行路郵局與大里草
湖郵局開設的2個人頭帳戶,進行匯兌存款與提款轉匯之用。
檢方發現,2人犯案期間,在蔡姓人頭帳戶內,匯入新台幣5479萬餘元,匯出5368萬元,
林姓人頭帳戶內匯入新台幣1344萬元,匯出1320多萬元,共1億3500多萬元,翁男可不定
期從帳戶內,每次領取2千至8千元酬勞。
據了解,如此的匯兌模式,錢不需進出台灣與中國,也不受兩地政府管制,是洗錢的好管
道。檢方昨天依銀行法第29條「非銀行不得經營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予以起訴。
●郵政英語單字攻略●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90882
●2016 郵政英文●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49554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3.33.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45517192.A.901.html
推 wind0083: 老實說要證明這員工有罪很困難,有罪的是人頭戶,幫人 10/22 21:53
→ wind0083: 匯款要定罪缺乏證據。 10/22 21:54
→ IamSquall: 他的意思是從那兩個郵局 匯錢到中國? 但為何不受管制? 10/22 23:26
推 wind0083: 不是,地下匯兌是說,如果台灣要匯到大陸,則實際上並沒 10/24 13:12
→ wind0083: 做國外匯款,而是直接在大陸匯款,台灣收錢,反之亦同 10/24 13:13
→ IamSquall: 原來如此 原諒無知的我XD 10/24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