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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搬去北京生活 目前有個人衣物和寶寶東西要寄過去 想走郵局,大概有六箱東西 - 兩大箱衣服想走海運(體積換算每箱有17公斤左右) - 小朋友的玩具和用品等等想走EMS 想請問 1. 想請問其中商業發票價值認定的標準到底怎麼認定呢? 以穿過的衣服來說 我商業發票把價值寫在規定4000以內, 二手衣物:100塊*40件 這樣是可以的嗎? 2. 全新未拆封的東西是否認定的價值就要以市價金額填寫? 因為寶寶那箱大多是朋友送的,還未拆封 隨便一個毯子可能就2000,這樣幾乎要拆成10箱了吧@@ 可以麻煩有經驗的版友看看有什麼問題嗎? 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4.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48628956.A.721.html
wind0083: 沒寄過,不過那個隨便填啦,那個不保價,一箱好像最多上 11/29 20:14
wind0083: 限就賠2000左右的樣子 11/29 20:14
wind0083: 而且是看重量賠的,不管你裡面裝黃金還是冥紙 11/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