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agual: 賣假的名目都是寫值班費,而勞基法的值班定義根本不能工作 02/23 12:05
推 sindu: 總工會幫你們簽了調移工時,誰選那些牛鬼蛇神出來的? 02/23 12:41
→ lightcool: 找立委 找媒體 找勞檢 02/23 13:39
推 tou889no1: 外勤都嗎做六天! 02/23 15:49
推 ddity: 快捷一直都有這問題 02/23 16:32
→ MikageLin: 加班報值班的名義 不是不能說的常態的了嗎? 都好幾年了 02/23 17:48
推 teddy72: 勞檢 02/23 19:03
推 sindu: 都合法啦 想跟資方公會鬥 傻傻der 02/23 19:29
推 iEisen: 檢舉投訴,爆料給記者? 02/23 20:02
→ cloudsub: 大家選的工會訂的條約... 02/23 20:30
推 skinnyfit: 多出來上班那天 領值班費比領加班費多 因為大家都忘了 02/23 20:39
→ skinnyfit: 月初已經領"1"倍薪水 你假日多出來上班 依照勞基法只要 02/23 20:39
→ skinnyfit: 再加給1/3或2/3 但郵局是加發"1"(值班費)...這樣懂嗎 02/23 20:40
→ skinnyfit: 然後1F講的是勞基法的"值日""值夜" 那不是值班 02/23 20:42
→ skinnyfit: 值日跟值夜依照勞基法也少得可憐... 02/23 20:42
→ skinnyfit: 原po提出的這點 是優於勞基法的...大家如果要主張改發 02/23 20:44
→ skinnyfit: "加班費" 郵局可能會偷笑...(因為只要加發1/3或2/3)@@ 02/23 20:45
推 ilikecosette: 真的很累 同是快捷希望有人能改善這個情形 02/23 21:34
→ AVR0: 假日加班這個最後還得經過公會同意才行 02/23 21:55
→ AVR0: 但各位都知道的:公會理所當然的同意了 02/23 21:56
→ AVR0: 是大家都認為沒關係隨便投的公會決定的喔 02/23 21:57
推 log1118: 值班是於工作時間以外 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 02/23 23:40
→ log1118: 如從事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應給付加班費 02/23 23:41
→ log1118: 郵件投遞是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 02/23 23:43
→ HELLDIVER: 這件事我之前就講過了 月薪制的假日是有薪假 02/23 23:48
→ HELLDIVER: 就是說 假日雖然沒上班 但實際上月薪有包含假日的薪水 02/23 23:48
→ HELLDIVER: 所以只要假日有另外給值班費 表面上好像只有給當日薪水 02/23 23:49
→ HELLDIVER: 但實際上是月薪的假日薪+假日值班費 也就是2倍薪資 02/23 23:50
→ HELLDIVER: 優於勞基法 而且有經過各位的"公會"同意才這麼做 02/23 23:51
→ HELLDIVER: 至於勞基法的修法 完全是修假的 騙騙老百姓而已 02/23 23:52
→ HELLDIVER: 有空再聊 02/23 23:52
推 ginwine: 該不會是天龍快捷吧-..- 02/24 03:31
推 shchinchen: 快捷不是快廢了?現在速度慢到不行,有必要存在? 02/24 14:48
推 ddity: 假日新水加值班費 然後假會不見 02/24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