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ddie: 有影印的公文,本來就用信函.你頂多問問可否做"混合交寄" 06/20 10:43
→ keddie: 但用混合交寄不一定比較便宜就是了.也有可能比較貴 06/20 10:43
→ keddie: 我們局之前也太多公文(公家機關)偷渡當印刷品..現在狂抓 06/20 10:46
→ keddie: 聽說之後現行印刷品認定的模糊空間快要立法取消了 06/20 10:48
→ keddie: 這樣對於改善郵局郵務虧錢跟櫃台與客人衝突會有大幅改善 06/20 10:49
→ skinnyfit: 都給你解釋就好 06/20 11:03
推 walkahead: 你在硬凹…= = 06/20 11:37
→ kanna: 函有上款(給親愛的市民 之類的)就不行,因為是特定人 06/20 12:34
→ kanna: 不過還是雙手雙腳贊成取消印刷品,每天吵這些煩死了 06/20 12:36
→ kanna: 附上政府公文增加說服力的代價就是不能當印刷品,很合理呀 06/20 12:37
→ kanna: (抱歉,想到一句就打一句...有點跳) 06/20 12:37
→ b52883: 怎麼沒有噓 有夠澳 不爽不要寄 我還不想送勒 今天送到一 06/20 19:49
→ b52883: 個比包裹還大的印刷品 有夠爛 06/20 19:49
→ t4145w: 就我們這邊的判定 印刷品是給任何一個人都行 06/20 22:17
→ t4145w: 好比一張廣告單 妳寄任何一個人都行 或一本書誰都可以看 06/20 22:18
→ t4145w: 既然有受文者當然不行~~~ 除非你們夠有力去跟總公司爭 06/20 22:19
→ ferrari427: 都打給郵件處理單位確認過了? 當然以郵局認定為準不是 06/20 23:29
推 ppaaa: 不是用印的就叫做印刷品好嗎 06/20 23:44
推 kai77989: 印刷品是郵局培養奧客和自拿磚頭,砸自己腳的好幫手!! 06/21 01:18
推 kai77989: 曾經遇過不給寄,就直接拿手機撥客服的!客服也馬上打來!! 06/21 01:21
推 kai77989: 唉,不說了看書去~~ 06/21 01:29
推 ferrari427: 郵局是對的用得著對客人低頭嗎?不想大家太難看吧 06/21 01:33
→ ferrari427: 想寄印刷品,政府那張函挑出來就好了,不需要為難彼此 06/21 01:38
→ wind0083: 難怪郵務會虧錢,跑了500戶才賺1750,油錢都不夠了,真 06/21 15:01
→ wind0083: 是佛心來的。 06/21 15:01
→ kga20347: 你可以給派報人員啊… 為甚麼一定要郵局 便宜好凹? 06/21 22:29
推 LUXGEN711: 看他語意,應該是把那張公文印在廣告文宣中.......... 06/23 16:38
→ LUXGEN711: 上次我看前面先生寄了三百張DM放在信封~原本說要用印刷 06/23 16:40
→ LUXGEN711: 品寄~因為真的沒指定人只是一般DM,但郵局認定為包裹~ 06/23 16:41
推 keddie: 300張DM,我會收做印刷品.但秤重起來如果比包果貴.會建議 06/23 23:40
→ keddie: 客人改做包果.. 06/23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