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gohej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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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郵務] 轉址時效
時間Thu Jul 14 23:44:12 2016
https://goo.gl/kWiK1V
營業規章170條
第一百七十 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逾
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有時候桌上一堆綠綠的轉址卡
請問有沒有前輩照上面的「兩個月」標準在走
還是都照「淺規則」
之前有稽查跟我說綠色可以永久轉址,我實在覺得不以為然
畢竟跟營業規章不一樣,但又不能頂撞稽查
有沒有郵務士前輩或是在線上的工會前輩,解釋一下
可以理直氣壯「期限兩個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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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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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LDIVER: 我進局那時還有平信掛號永久轉址呢 07/14 23:51
→ HELLDIVER: 不知是哪個官大學問大的官爺搞出來的 07/14 23:51
→ ringohejia: 同感,之前一個過期的打電話來罵,也是乖乖幫他轉 = = 07/14 23:52
→ letyoufree: 有綠色的?我只看過黃跟紅而已 07/15 00:07
→ letyoufree: 紅的確實是永久有效,不過僅限掛號而已 07/15 00:07
推 xenaboy: 參考用...要去打聽到真的不用再轉了才可以... 07/15 00:31
推 teddy72: 我們有人沒有轉全聯DM被投訴= = 07/15 17:03
推 frice: 轉址 永久有效啦 門牌已經整編過三次還是要轉 07/15 21:01
→ nagual: 看交情 07/15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