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alu: 應該可以。 05/13 22:26
推 saki9: 應該要以哥哥為被保人及要保人,而妹妹為受益人就可以啦~~ 05/14 01:02
→ ssssquall: 謝謝你們回答~~因為哥哥不能成為被保人,但錢是哥哥 05/14 07:49
→ ssssquall: 的,所以想保有契約變動權益才會有這個疑問~~ 05/14 07:49
推 walkahead: 應該是以哥哥當要保人跟受益人,妹妹當被保險人吧… 05/14 08:40
→ walkahead: 要保人跟受益人為同一人,未來比較不會有稅賦上的問題 05/14 08:41
→ walkahead: 這情況可以保 沒問題的 05/14 08:42
→ ssssquall: 感謝回答!!好的!!謝謝!! 05/14 09:18
推 axxcc: 似乎不行,案例中年齡姊姊是要保人中年齡弟弟是被保人,在 05/14 15:11
→ axxcc: 上個月被核保人員以無法核保為由退回 05/14 15:11
→ ssssquall: 感謝樓上回答!! 05/14 18:15
推 sweetophina: 要在要保書上面註明:未婚、兩人為共同生活戶 05/15 10:39
→ ssssquall: 謝謝樓上!!今天打去核保股問,直接回說不能姐妹互保 05/15 18:59
→ ssssquall: 唉唉 05/15 18:59
→ ssssquall: 難道是現在規定改了嗎 05/15 19:00
推 begoodman: 要保人改媽媽,被保人為妹妹,受益人為哥哥就可以保了 05/20 13:21
→ begoodman: 不過要注意要保人跟受益人不同,未來可能會有稅的問題 05/20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