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o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 小弟妹待的局, 寄到郵政信箱及轉入郵政信箱的行政文書是這樣處理的, 1)受送達人爲租箱人, 領取人爲租箱人, 則租箱人簽名或蓋租箱人印鑑章。 2)受送達人爲租箱人, 領取人爲租箱人爸爸, 則爸爸簽名或蓋章+蓋租箱人印鑑章。 3)受送達人爲租箱人爸爸, 領取人爲租箱人, 則租箱人簽名或蓋印鑑章+爸爸的印章。 4)受送達人爲租箱人爸爸, 領取人爲爸爸, 則爸爸簽名或蓋章+租箱人印鑑章。 想問我們局的處理方式對嗎? 是不是有的情況不用蓋另一人的章咧? 謝謝 (排版跟表達方式不好請多見諒>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0.21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02108330.A.DB3.html
s210298: 行政文書一定要有收信人的簽章,如果是信箱的話也要有 08/09 18:34
s210298: 租箱人的章,行政文書都用最嚴格的標準做比較好,萬一要 08/09 18:34
s210298: 訴訟,那會是法院的呈堂證供 08/09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