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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上來詢問大家有沒有什麼處理的方法QQ(基本上已經放棄了在做最後垂死掙扎 上上禮拜賣家把貨寄給我,並給我追蹤碼 (他是直接拍照給我,他寄的一大堆人裡面只有一個是我住的地區,所以追蹤碼應該是不會? 我查詢後發現已經投遞成功,就去調了簽收的記錄 發現被一個離我家有一段距離的公司簽收了 詢問該公司,他們說沒有收到,還說他們不會亂簽收別人的掛號(囧 不知道是賣家寫錯地址還是投遞的時候出問題(我給賣家的地址沒有錯) 但目前聯絡不上賣家…之前看版上好像說系統沒有連線所以必須要在寄件的郵局才能查詢寄件地址? 這樣的狀況下能不能向郵局求償?還是必須要確定賣家寫的寄件地址是沒有錯的才能求償? 打去郵局他們也說他們沒有辦法… 目前也在SNS上尋人希望可以找到賣家(但是希望渺茫… 感覺我能自救的方式都試過了QQ 不知道還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回我的包裹 先謝謝大家!!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51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226.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10642066.A.87B.html
OAzenO: 這是賣家的責任 找賣家要 賣家遲不回應就是報警吧 11/14 15:17
謝謝QQ 如果可以真的希望不要報警 大家都麻煩orz ※ 編輯: koneko2311 (140.114.226.109), 11/14/2017 16:11:36 ※ 編輯: koneko2311 (140.114.226.109), 11/14/2017 16:30:33 ※ 編輯: koneko2311 (140.114.226.109), 11/14/2017 16:32:01
SINXIII: 就看到底是地址寫錯還是投錯間,寫錯當然就是賣家的問題11/14 16:41
請問在聯絡不上寄件人的情況下,有沒有辦法查詢當初的寄件地址?如果可以查到是賣家寫錯地址的證據我就要報警了orz 雖然沒說有很值錢但也有800多塊QQ ※ 編輯: koneko2311 (140.114.226.109), 11/14/2017 17:45:27
qqpqpwowotw: 都已經查到是公司簽收的了 怎麼公司還說沒有收 11/14 17:59
lianpig5566: 如果確定是該公司簽收的 就找該公司要阿... 11/14 17:59
lianpig5566: 都有追蹤碼的照片了 應該也是寄給你才對 11/14 18:00
lianpig5566: 至於一樓怎麼那麼篤定是賣家責任?郵局投錯呢? 11/14 18:00
HELLDIVER: 找公司要的前提是確定收件人是他吧? 11/14 18:01
HELLDIVER: 這篇看起來發文者也不確定那件掛號的收件人就是他 11/14 18:01
HELLDIVER: 我認為賣方比較適合去追這個郵件 11/14 18:03
lianpig5566: 總不可能地址和姓名全部寫錯吧?全部也只有一個追蹤 11/14 18:09
lianpig5566: 碼是到原PO的投遞局而已 11/14 18:09
jumisui: 1.找賣家要確認,你說聯絡不上2.追蹤碼就是顯現結果公司 11/14 18:19
jumisui: 簽收->已是事實,說沒有沒有用哦,已收不還->侵佔,物品 11/14 18:19
jumisui: 不在郵局方不該要求郵局補償,因知商品應在某公司3.不承 11/14 18:19
jumisui: 認-報警調郵務路線監視器,包含收貨路段,收貨地址,有沒 11/14 18:19
jumisui: 有路段監視器證明該公司簽收4.因你物品是完成投遞順序是11/14 18:19
jumisui: 這樣5.回歸到最後是寄件人寫錯地址,物品仍是被侵佔了哦11/14 18:19
jumisui: ,要找回不是找郵局。6.最後找不回,想向郵局賠償這件事11/14 18:19
jumisui: ,也是可以呀,我個人認為應擺在向某公司追回貨件或賠償11/14 18:19
jumisui: 之後,個人淺見,順序是如此,以上都按照文章和推文內容11/14 18:20
jumisui: 來回答。11/14 18:20
jumisui: 7.不管地址對不對,都是某公司收了你的貨件哦11/14 18:21
jumisui: 8.是我也覺得沒必要花這麼多時間,所以把證明該公司簽收11/14 18:48
jumisui: 資料準備好,看要不要報警找警方來約談,該某公司才會認 11/14 18:48
jumisui: 真找貨件,貨品真不見800多相信該公司會賠償,有時就是這11/14 18:48
jumisui: 樣,天下掉下來意外之事,該公司是應要找出誰簽收下的。11/14 18:48
HELLDIVER: 就我個人經驗 公司很懶得找掛號的 囧11/14 18:56
OAzenO: 就算郵局有過失 能向郵局求償的是賣家而不是買家11/14 19:07
jumisui: 所以都要聯絡上賣家才行,簡單方式和該公司協調尋找,但 11/14 19:33
jumisui: 原po說都試過了,要不排除公權力介入,上才有述1~8點,通 11/14 19:33
jumisui: 常警衛是一起簽收的,最後請賣家出示當初寄件單(文件)。11/14 19:33
jumisui: 能力淺薄最多如此。 11/14 19:34
HELLDIVER: 甚至還有公司打來問我:你記不記得是誰收的掛號?11/14 19:57
HELLDIVER: 我怎麼可能會記得是誰簽收的...11/14 19:58
infelt: 你確定不是被賣家詐騙?確定他真有把貨寄出嗎?還是隨便給11/14 21:52
infelt: 個追蹤碼而已...11/14 21:52
lianpig5566: 怎麼現在都開始檢討賣家了...11/14 23:10
很謝謝大家的回答!目前很慶幸已經找到賣家了,接下來應該會由他那裡去處理~ 再次謝謝大家!希望讓以後有同樣問題的人可以有參考的方法~~ ※ 編輯: koneko2311 (140.114.226.109), 11/15/2017 00:18:13
jumisui: 補充法律上罪名是“侵占”,以免後面參考文章的人有錯誤 11/15 08:40
jumisui: 資訊,特此更正。打錯字哭哭啊。 11/15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