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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知道從何時開始i郵箱的寄件操作畫面多了這1段文字: i郵箱寄件重量限20KG 超過20KG未滿30KG將以電話通知寄件人補繳郵資差額 請問各郵局目前處理i郵箱交寄郵件真的有逐件過磅秤重嗎? 2.i郵箱廣告宣導不受營業時間限制24小時都可寄掛號類郵件 但i郵箱目前使用的郵件條碼(或托運單)第13~14碼郵件類別都是包裹類的70或78 如果用i郵箱寄通訊性質文件 會被要求以掛號信函補收郵資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216.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40222625.A.44A.html
Qlypig: 重的再磅就好了吧…需要逐件嗎? 10/23 14:05
babucar: 文件這個規定一直覺得詭異,既然無法拆驗,就是客人說了 10/27 19:39
babucar: 算。客人分好客人跟澳州客人,勇於通知客人回來取件補款 10/27 19:39
babucar: ,讓自己增加客訴風險,應該是對郵局工作很有愛。 10/27 19:39
順便討論2個月前的新聞照片 中選會把公投連署名冊寄給戶政事務所查對用的是80元便利箱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333265?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便利箱屬於包裹,依規定不得裝寄具有通信性質文件。連署書必須按信函交寄,應補收欠 資。 當時有郵局開欠資單向收件人補收郵資嗎? 另外信函限重2kg 80元便利箱裝滿連署書約5kg(後面的案件有用110元便利箱裝滿至少17kg) 會因為超重退件嗎? ※ 編輯: nari900916 (114.24.216.207), 10/27/2018 21:12:06
kanna: 便利箱不能裝文件真的很砸郵局自己的腳,雖然是受限法規, 10/27 23:05
kanna: 但實務上根本不可能每個便利箱都拆驗,規定只是擺好看的 10/27 23:06
kanna: 上面那個新聞,如果真的有立委質詢,我很好奇郵局怎麼處理 10/27 23:08
luther0583: 既然法規有寫,那郵局沒規定的話是高層倒楣 10/29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