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chel1216: 其實經理蠻衰的,行為是郵差導致(未簽收卻妥投),經 06/03 12:24
→ rachel1216: 理還得背書~無法達到和解內容若真是按照規定,那也沒 06/03 12:24
→ rachel1216: 辦法 06/03 12:24
→ rachel1216: 兩方明顯就是無法達到共識~所以你若要說經理把責任 06/03 12:26
→ rachel1216: 推給郵差也不太中立,那如果你是經理,你為何要幫沒 06/03 12:26
→ rachel1216: 按照程序投信的郵差背書? 06/03 12:26
→ hum2100: 正確作法就是只賠575加內部逞罰,其他賠償金額都算不法 06/03 14:11
→ hum2100: 自己小心被反告,以前有過範例 06/03 14:11
→ hum2100: 不要覺得私下這樣搞一定不會出事,之前的郵務士就是事後 06/03 14:12
→ hum2100: 反告收件人 06/03 14:12
→ hum2100: 會同意私下賠償金額的都只是不想被內部懲處而已 06/03 14:13
→ hum2100: 只能說這個經理心臟很大顆 06/03 14:14
推 jacj888: 郵政法按規定只能賠你575元,貼道歉公告這個事情是不可 06/03 15:37
→ jacj888: 能做的,就算私下和解金額再多也不可能貼的,郵局這邊可 06/03 15:37
→ jacj888: 能會消極處理吧,畢竟護照也找回來了也補辦新的了 06/03 15:37
推 walkahead: 其實我是建議18000收下就算了,要是真的走法律程序,就 06/03 16:06
→ walkahead: 是賠575打死+郵差記申誡,後兩條是真的不可能的 06/03 16:06
→ ringohejia: 告下去啦 煩死你自己 06/03 17:00
→ ringohejia: 所有郵差都有弄丟掛號過,怎麼處理其實法規都有寫 06/03 17:01
→ ringohejia: 你收那一萬八已經是優於法規了 06/03 17:02
→ ringohejia: 其實沒有人需要向你道歉你懂嗎?都在法規上了 06/03 17:02
→ ringohejia: 575 你想想看一萬八變575 你能接受就大力告下去吧 06/03 17:03
→ ringohejia: 申誡下去,可能明年少跳一級,可能也是少領一萬多 06/03 17:06
→ ringohejia: 如果再算上五年多跳一級可能會差更多 06/03 17:06
→ ringohejia: 對郵差來講這其實沒差,對主管也沒差,就只有你有差 06/03 17:07
→ ringohejia: 你真的很不爽就大力告下去 最好再請個律師 06/03 17:07
推 book8685: 現在鬧大 郵局不告就不錯了 還要當事人告郵局嗎 06/03 17:26
→ book8685: 我怎麼看都看不懂 你的損失是你的損失 18000是哪裡來 06/03 17:27
→ book8685: 這也跟私人合約沒啥關係吧 06/03 17:27
推 dekirin: 沒報值就是575解決,怎麼搞那麼複雜 06/03 18:53
推 redaapple: 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後兩條? 06/03 19:31
→ redaapple: 所以現在後兩條確定無法了,你希望是怎麼處理呢? 06/03 19:32
→ testhaha: 沒報值法規就是賠575 06/03 20:50
推 cloudsub: 告了啦,我想看看到底會怎樣 06/03 21:15
→ s111222: 不懂為什麼要加第四條...道歉給大家看幹嘛跟你道歉才是重 06/03 21:34
→ s111222: 點吧 06/03 21:34
→ ongong: 要出國就是要護照 誠如M大說的 補發護照有記點問題 相關 06/03 23:37
→ ongong: 法律 10年內遺失2次 補發的5年 甚至更短1年6個月到3年 還 06/03 23:37
→ ongong: 有可能辦理護照期間延長 2-6個月才拿得到護照 這次就是第 06/03 23:37
→ ongong: 2次遺失 我希望相關法律的「用其他特殊情形致護照滅失」 06/03 23:38
→ ongong: 拿到10年的護照 這是郵差無法給的文件 要拿到郵局給的 06/03 23:38
→ ongong: 只能請經理給證明非我個人遺失 是郵差不按工作程序導致遺 06/03 23:38
→ ongong: 失 才有機會拼看看拿10年的護照 但每次要請經理打這些字 06/03 23:38
→ ongong: 都是公司格式不能改 不然就是內部規定 甚至申請掛號查件 06/03 23:38
→ ongong: 單都不願附上空白簽收格 就是怕影響到經理自己 有時又先 06/03 23:38
→ ongong: 說可以 之後再說不行 後續還有電話中的語言衝突 所以針對 06/03 23:38
→ ongong: 他 再者 要出國不只要護照 還有簽證 個人生涯規劃 我正在 06/03 23:38
→ ongong: 申請其他國的長期簽證 可以上網看 護照效期短於簽證效期 06/03 23:38
→ ongong: 就是麻煩 重辦護照 重跑簽證相關流程 可以在台灣辦倒是 06/03 23:38
→ ongong: 還好 很多要在國外辦 還要看國家行政效率如何 有時還被刁 06/03 23:38
→ ongong: 難台灣在其他國家辦事處的點不多 交通不便 這些全都是我 06/03 23:38
→ ongong: 要面對的 誰能幫我 當初po文問 純粹想知道流程 為何郵差 06/03 23:38
→ ongong: 會不知道掛號少一件 4/29再問一次郵差 了解之後 冷汗直流 06/03 23:38
→ ongong: 完全無法想像 再晚幾天才問旅行社跟郵局 我可能真的無法 06/03 23:38
→ ongong: 如期出國 現在糾結一張不成立的和解書條文已經無意義 今 06/03 23:38
→ ongong: 天也已經跟羅主管有共識 回國後再處理 謝謝各位關心 06/03 23:38
推 first00e: 依郵件處理規則第六十四條規定 06/04 01:24
→ first00e: 包裹郵件、快捷郵件、報值郵件、保價郵件以外之其他各 06/04 01:24
→ first00e: 類掛號函件全部遺失或被竊之補償金額,依下列規定: 06/04 01:24
→ first00e: 一、國內掛號函件,每件為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06/04 01:24
→ first00e: 重點在郵件遺失郵局係負“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 06/04 01:28
→ first00e: 任,所以根本沒有其他相關損失的問題,因為那是屬於“ 06/04 01:28
→ first00e: 賠償”範圍,而郵局不負“賠償”責任 06/04 01:28
→ first00e: 所以依法郵局補償575元+內部懲處結案,當然如果達成共 06/04 01:34
→ first00e: 識私下和解又是一回事,如果可以上法院就能看法官解釋 06/04 01:34
→ first00e: 一下“補償”,不然老是有人再吵“賠償” 06/04 01:34
推 greecat: 賠都賠給你了還要公告道歉是哪招 06/04 07:59
→ greecat: 郵務士有害你名譽損失還怎樣嗎 06/04 07:59
→ koko36950: 為何收件人都不對旅行社究責?寄件人沒保價報值耶? 06/04 09:35
推 joce53: 旅行社沒寄保值才有後續問題 怎麼沒跟他吵 06/04 11:23
→ kkbox0800: 要郵局貼道歉公告就太扯了 洗門風嗎 06/04 12:25
→ kkbox0800: 讓人感覺原po就是吃定公家機關 小心會有報應 06/04 12:26
推 sks11134: 就是拿575而已,還想東想西的 06/04 23:16
→ sks11134: 這什麼思想,弄丟東西。要公告道歉 06/04 23:17
→ sks11134: 那郵差太可憐,在大城市一定告死你 06/04 23:17
→ ShiuanRefuel: 我倒很好奇郵務士可以告原PO什麼 XD 06/05 02:42
推 greecat: 民法可以告 06/05 11:17
推 hum2100: 民法可以告+1 以前有過 06/05 22:06
推 DoncicMVP: 結果一堆人說可以告,是告什麼也說不出來,有符合74條 06/06 20:18
→ DoncicMVP: 暴利行為啦,但要怎麼證明係急迫輕率無經驗? 06/06 20:18
推 punpunpig: 還是衷心建議原Po一句,得饒人處且饒人,大家都是養家 06/08 08:12
→ punpunpig: 活口的,1萬8也拿了,就別在咄咄逼人了 06/08 08:12
→ dicky0437: +1推樓上 06/08 09:40
→ ddity: 便利帶不是不可以寄護照 06/09 00:20
→ ddity: 如果內容物是護照不能以便利帶的價格收取郵遞費用 06/09 00:22
推 freshguy: 那麼喜歡叫人道歉是哪招? 06/13 00:42
→ freshguy: 另,你能舉出護照期限變五年對你造成多大的損失才能求償 06/13 00:44
→ freshguy: 吧,你損失如果法官認定不足18000怎麼辦?至於你倒是不 06/13 00:44
→ freshguy: 小心忘了跟大家說,你錯過拿拳王的機會要郵局負責這些話 06/13 00:44
→ freshguy: 捏 呵呵呵 06/13 00:44
推 adamas0422: 走司法未必能盡如你所願,要求郵局多給點現金賠償比 07/10 02:02
→ adamas0422: 較實在 07/10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