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歡迎大家參加於 3 月7 日在台北凱道前舉辦的
「全民護幼大遊行」
名稱:全民護幼大遊行
時間:3 月7 日下午兩點到四點
地點:下午一點半在台北凱道開始集合活動,三點凱道出發到教育部
參加人員:所有關心四十多萬幼兒幼教品質的老師、家長、民眾
說明:
一、 幼照法將於本會期進行二、三讀,修法過程中,本會以整體幼教發展及幼兒、
教保人員權益所提意見如下:
(一) 下修班級人數,包含3 歲以下班級、3-4 歲班級、3-6 歲混齡班級、偏遠地區
收托2-6 歲班級(雖不超過15 人,但應增置教保人員一名) 都應細分並明訂下
修人數。(第18 條)
(二) 衛生工作應明訂清楚,尤其國小附幼在 18 條中明訂由國小護理人員協助,但
現在卻只增現場紛擾,本會要求附幼之衛生工作應比照國小班級模式由護理人
員協處。
(三) 每年研習未達 18 小時不應處罰行為人(教保人員)(第53-1 條)
二、 而幼教利益團體在修法過程介入甚深,若主導修法將會發生以下幾件事:
(一) 幼兒園師資、設備評鑑未過,不改善也不讓家長知道,卻還要政府補助(第七條
提案)。
(二) 現行「大班一師」雖維持,但有利益團體主張立法前已在職場的 7500 名無教
師證的教保員不進修也不考照,可替代大班一師任教(第18 條提案)。以全國私
幼 4641 所推估,往後至少 10 年以上時間,多數私立幼兒園將不再聘幼教師。
「大班至少一師」的原則將只在公幼維持,對於國家整體幼教發展將有長遠之影
響。
(三) 「非營利」幼兒園將被更改為「公私協力」幼兒園,意即團體即可承接公家場地
開辦幼兒園,教育部雖口口聲聲說維持「非營利之審議機制」,但已失社會之信
任。
(四) 欠缺協商機制,使得幼教工作人員長期處低薪、超工時、受剝削的狀態,嚴重影
響教保品質。
三、 基於上述原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3 月7 日下午兩點到四點舉辦「全民護
幼大遊行」,並提出五大訴求如下,詳細說明陸續公布於本會網站及臉書:
(一) 普設公共托育,拒絕高價才藝
(二) 教保合作好,專業成長不可少
(三) 研習不受罰,班級降人數
(四) 不要血汗低薪,我要尊嚴工作
(五) 不要無良幼教台商,還我安全幼教環境
臉書活動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08070072752919/
延伸參考:
【讀者投書】張大頭:幼照法修法紛擾,身為家長的您一定要看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2366
【讀者投書】楊逸飛:關你什麼事!?《幼照法》修法──家長們不可不知的三大趨勢!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2439?ex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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