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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心生活協會修《精神衛生法》的廣告, 大家可以一起來關心國民的心理健康及相關資源! https://goo.gl/2A0lTs 這是去年修法的草案,據我所知之前已經和某些立委達成共識了,只是遲遲沒有人願意提 案,目前似乎還在等待中,需要更多人看見及發聲! http://goo.gl/AaIwsP -- 關於這個草案,我有一些看法,與大家分享: 更豐富的資源、更多的經費用在國民心理健康的服務上面當然是我很樂意看到的,但是對 於增加強制住院的幾種情況,覺得沒有考量到病人本身的人權,除原先條文的傷害他人或 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外,欲增加的情形包括三種:1.行為或情緒嚴重失控致對家庭生活或社 區民眾產生持續性嚴重干擾者。2.長期喪失生活功能、為銜接機構安置或社區居住,有必 要暫時性密集治療者。3.神智不清,無法自我照顧且頻頻走失或有走失之虞者。 無論是中央政府出錢,還是之後想修改成健保出錢,總覺得錢也不該這樣用;最重要的是 病人本身的人權在哪?只要被家屬或鄰居認為「嚴重干擾」就送強制?「無法自我照顧且 有走失之虞」也送強制?這樣不就一堆不想出錢送機構又不想自己照顧的失智症患者家屬 賺翻了?一直送強制,出院再送強制就好啦,幹嘛還去那麼貴的長照機構? 有一個我認為才應該改的地方,就是精神衛生法排除的「反社會人格違常者」,根據網路 上的資料,立法之初之所以排除反社會人格疾患,是因為患者在當時難以被治療,而《精 神衛生法》的前提則是「可以治癒」。但是距離立法都已經快三十年了,台灣在治療ASPD 上面卻一點進展也沒有,搜尋「反社會人格+治療」會發現一堆資料顯示:「他們對醫療 、改善方案或心理治療毫無反應」,但是搜尋「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treatment」,可以出現一堆治療方式,憑什麼台灣因為醫療發展太落後,某些患者就因 此該死呢?真是不公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5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sychiatry/M.1445008699.A.565.html ※ 編輯: a19930615 (1.162.252.30), 10/16/2015 23: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