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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精神病友好 最近我在準備身心障礙特考 但總覺得好像假如考上 公家機關會不予錄用 於是我打電話給考選部 身心障礙組的負責人員 她說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規定經合格醫師證明 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這一條已經廢除了 ( 違反憲法人人都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 且我們不是罪犯 此法條有精神疾病汙名化之舉 故應廢除 ) 表示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精神病友都可以考身心障礙特考了 我目前正在準備中 這是一個機會 沒有工作服藥狀況良好的病友可以來嘗試看看喔 生活會有目標有重心 在此特別感謝那些說要廢除的立法委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57.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sychiatry/M.1468286304.A.C76.html
pmove : 原來廢除了,謝謝提供這個有用的資訊 07/12 12:29
onesadman : 不會 希望對您有幫助 07/12 13:04
※ 編輯: onesadman (114.47.157.144), 07/12/2016 14:56:32
dicozero : 我有個疑問,公務員的工作壓力會很大嗎?怕不利於 07/12 17:07
dicozero : 病情。 07/12 17:07
putidajhang : 回樓上大大,看哪個縣市以及哪個單位,覺得還蠻看運 07/12 19:44
putidajhang : 氣的 07/12 19:44
qekezfeed : 我幸運遇到好的公務員 讓我對公務員改觀 07/12 20:46
qekezfeed : 現在才發現超曖昧的梗.....笑 07/12 20:50
container : 現在公務員工作壓力很大 ,可能會導致病狀惡化或復 07/12 23:41
container : 發 07/12 23:41
ben0719 : 請問 精障會獨立成ㄧ組ㄧ起考,還是會混在ㄧ起跟身 07/13 05:34
ben0719 : 障ㄧ起考? 07/13 05:34
onesadman : 混在一起考 07/13 06:49
yieshan : 找時間 另開標題 回覆 此篇 07/13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