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move : 原來法律有規定,主治醫師有通知的義務,我之前都不 09/26 06:48
→ pmove : 知道 09/26 06:48
→ pmove : 《精神衛生法》第 30 條: 09/26 06:53
→ pmove : 第一項:精神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或於病人住院時,應向 09/26 06:53
→ pmove : 其本人及其家屬或保護人說明病情、治療方針、預後情 09/26 06:53
→ pmove : 形、住院理由、應享有之權利及其他相關事項。 09/26 06:53
→ pmove : 第二項:前項病人非屬嚴重病人者,應經其同意,始得 09/26 06:53
→ pmove : 告知其家屬。 09/26 06:53
推 tzboy : 身心科疾病是業障牽纏很深的疾病 還是建議多以病患 09/26 08:02
→ tzboy : 名義行種種善事為佳 09/26 08:02
→ a9926066 : 是的,法律有規定,很多人都不知道而已,台北榮總跟 09/26 08:27
→ a9926066 : 偏鄉的分院差別太大了,我只能說這裡的精神病房醫生 09/26 08:27
→ a9926066 : 毫無醫德,護理人員心態嚴重偏差。只能祝福他們及他 09/26 08:27
→ a9926066 : 們的家人都長命百歲永遠不會生病。 09/26 08:27
→ a9926066 : 另外一間分院床位比較多,但至少那裡的醫師有積極的 09/26 08:32
→ a9926066 : 試藥,護理人員也都會記錄病人的情況,而不是一問三 09/26 08:32
→ a9926066 : 不知。 09/26 08:33
推 rsbbs0611428: 菜市場的屠戶 跟 監獄裡的獄卒 也只是做好他們的工 09/26 20:20
→ rsbbs0611428: 作 跟一般人沒有什麼不同 09/26 20:21
→ rsbbs0611428: 請不要為了想抬舉某個職業 擇去貶低某個職業 09/26 20:22
推 pmove : 每個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09/27 09:52
→ pmove : 勸人為善,我也贊成。 09/27 09:52
→ pmove : 但是說身心科疾,牽扯到業障, 09/27 09:52
→ pmove : 這不止沒有科學根據, 09/27 09:52
→ pmove : 而且此說法本身就是對精神病的一種貶低。 09/27 09:52
→ pmove : 我沒想要跟誰戰這個議題, 09/27 09:52
→ pmove : 因為信的人還是會信, 09/27 09:53
→ pmove : 不信的人還是不信…我是不信 09/27 09:53
推 woodduck123 : 有分享給推 09/27 16:45
推 woshiyisheng: 別再講業障那種騙小孩的理論 最好笑的是解釋不通還 10/09 09:00
→ woshiyisheng: 拿前世今生來自圓其說 有點腦的都不會信 10/09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