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ino0717: 我覺得啦 你說開座談會有飲料點心吃到飽 鄉民就支持了 10/27 11:20
靠北 XDDDDD
※ 編輯: TonyQ (220.133.105.90), 10/27/2016 11:21:17
推 GJME: 乾 一樓你XDDDD 10/27 11:22
※ 編輯: TonyQ (220.133.105.90), 10/27/2016 11:24:09
推 wsx1678904: 可以有炸雞桶吃嗎QQ 10/27 11:23
推 VVizZ: 精彩 10/27 11:25
推 leoandkieo: 先說我只看了第一段,請問是怎麼引伸出"但你把別人罵 10/27 11:25
→ leoandkieo: 不罵你,拿來當作要求別人討論的籌碼"?看不出來QQ 10/27 11:25
他底下的這整段意見,說明了他希望真實身份擔保,跟對應要承擔被謾罵的義務,
而導致公布真實姓名跟不公佈姓名產生落差,導致討論基準不同。
雖然他文末特別強調了沒有高下的不同,但從第一篇的論述,
我認為他的確有些連他自己都沒意識到的刻板盲點在裡面。
==
「您要匿名沒問題呀!也有很多網友提出可以匿名不出面的討論方式。
想保持匿名也沒什麼。
完全切割線上帳號與線下生活是很有好處的,
不管在線上發生什麼,線下生活都可以馬照跑、舞照跳。
像我這種線上身分和線下生活連結在一起的,就不太一樣了。
發言的擔保除了帳號之外,還包括個人生活的每個面向,
sumade在網路上對我斷章取義,
fb訊息框就跑出一堆謾罵留言
有時候連家人都被扯進來。
這兩種不太一樣,但嚴格說來沒有高下之分,
只是會衍生一些有趣的網路文化現象可以進一步研究。
」
→ VVizZ: 炸雞我只吃鄉香的 10/27 11:25
→ leoandkieo: 另外"如果sumade已經是成年人,希望我們雙方能夠用真 10/27 11:26
推 greedypeople: 你真敢 我總覺得亂公佈個資風險太大 10/27 11:26
推 jeanvanjohn: 推這篇! 10/27 11:26
推 TristyRumble: 我想吃肯德基蛋塔 10/27 11:26
→ leoandkieo: 實姓名對話"是因為未成年人有諸多限制吧?感覺影射成年 10/27 11:27
→ leoandkieo: 人就一定得用真實姓名對話有點腦補 10/27 11:27
說真的我完全沒想過這個解釋,可以列為有此一說。
推 hsshkisskiss: 屌 10/27 11:28
推 Desperando: 要有紅茶跟咖啡 10/27 11:28
※ 編輯: TonyQ (220.133.105.90), 10/27/2016 11:31:09
噓 awww: 所以現在問題是死刑存廢立場? 母豬仇女的問題都不談了? 10/27 11:29
不好意思,我個人也是支持廢死的。
噓 apple777: 你說別人跟他一樣 扯到自己也跟他一樣 還有臉說別人.. 10/27 11:30
→ apple777: 上次看你在跟人家戰學歷 講到自己弟弟完全支支吾吾 10/27 11:30
噗喫。支支吾吾什麼?
我說我弟對他的學歷沒什麼問題,我也對我大學肄業的學歷覺得感覺良好啊。
推 g1254501: 靠北,ㄧ樓害我餓了 10/27 11:30
推 dandelion76: 一樓好強! 10/27 11:31
※ 編輯: TonyQ (220.133.105.90), 10/27/2016 11:32:56
→ apple777: 連弟弟念哪間都不敢說 真的有夠好笑 10/27 11:31
我揭露我自己的隱私是我的事情,但我沒有任何權力幫別人揭露他的隱私。
推 s81048112: 現在是要牽扯其他家人? 10/27 11:32
→ s81048112: 這真的好棒棒 10/27 11:32
※ 編輯: TonyQ (220.133.105.90), 10/27/2016 11:33:30
→ apple777: FB那種公開的自己要開戰 還要別人看到不能講? 10/27 11:33
→ apple777: 上水果的FB 看新聞的鄉民怎沒出來罵水果好棒棒 10/27 11:34
→ gp99000: 最簡單的情況大概是說戰變戰的網友雙方把到真人之後,就 10/27 11:34
→ gp99000: 會互相殷敬,省掉很多論點吧 看 10/27 11:36
如果是我,在網路或實體,我還是一樣的論點。
→ apple777: 有空去看看那篇戰文就知道了 根本8+9現形 10/27 11:36
推 jkkkj123: 感覺你這個人有夠8+9(稱讚) 所以什麼時候雞排吃到飽? 10/27 11:37
→ apple777: 不過不知道那篇戰文被刪了多少東西了 10/27 11:37
推 leoandkieo: 討論基準哪裡不同?這種社會議題當然會被社會檢視,基 10/27 11:38
我尊重你的不同意見。但我這篇的義務只有交代苗哪些文字讓我不認同,不認同的理由是甚麼,而我為什麼為了這個不認同要出來發文。另外我已經把論述講的很保守了。
→ apple777: 你自己說了一半你家人的隱私 另一半不敢說 這叫沒權力喔 10/27 11:38
@apple777 我想你如果真的有興趣,我很樂意跟你討論去識別化跟資料連結這兩個題目。這個也是我在研究的領域。
推 SuzukiGSR: 推推推 中肯 可是喵喵會無視啦 10/27 11:39
→ SuzukiGSR: 你要開座談會我就贊助! 10/27 11:40
→ leoandkieo: 準看來都一樣是社會的接受與否,而匿名不匿名只是你願 10/27 11:40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41:06
→ leoandkieo: 不願意讓你的言論連結到你真實的個人,跟討論基準無關 10/27 11:41
推 jeromeshih: 推 10/27 11:41
推 aoba: 推 10/27 11:42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42:50
推 tryangel: 在聊天室討論跟在下面留言不是一樣嗎,大可不開聊天室 10/27 11:43
欸,別誤會,我完全不覺得公審是個問題,這就跟實體生活中也常常有人被聚眾叫囂一樣。屬於不喜歡,但是這是個需要與之共處的狀態。
推 calvinwei: 念在你開發軟件搞資方,我贊助一桶六塊雞但我要吃三塊 10/27 11:43
→ TonyQ: 對我來說,苗在兩篇文章裡面已經清楚的認為,他認為實體身 10/27 11:44
→ TonyQ: 份比起數位身份更有約束力。我的論點就是基於這點。 10/27 11:44
→ k757842: 座談會與匿名又不衝突,蘇美戴面具,名牌上寫蘇美,或是 10/27 11:44
→ k757842: 電話連線都可以啊 10/27 11:44
→ k757842: 苗又沒限定座談會形式,他只是想以對話方式進行可以談的 10/27 11:45
請看我的第一段,我回應的是苗強調「真實身份能增加安全感」。所以這跟能不能匿名出席座談,坦白說不在同一個題目上。
我的論點並不是座談=實名,而是苗一開始認為"實名更能負責"。這才是我關注的。
→ k757842: 更多吧 10/27 11:45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45:39
推 leoandkieo: 你所謂的負責僅止於法律上的負責,但是現在討論的負責 10/27 11:46
→ k757842: 扯到公審真的扯遠,就算是網路世界也會出現公審啊 10/27 11:46
推 tryangel: 因為在這邊一樣會被那個議題蓋過去 不就都一樣嗎 10/27 11:46
是啊,所以我提的論點並不是「因為會公審,所以不要弄真實身份座談」。我認為公審一定會發生在每個地方,在這種曝光度(雖然有點可笑)的議題上。
但苗說他想不到公審的可能,也很有趣。我想他的意見應該是,他覺得公審不會由他促成,或他不可能公審的主導者吧。但這裡面是會有種討論上不同視角看過去的落差的。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47:17
→ leoandkieo: 是你願不願意讓你真實的社會角色承擔你的信念 10/27 11:47
對於一個如我根本想把真實身份拋棄或把網路身份跟真實身份同化的人,這個論點說真的完全是把我排除在外了。
說到這個,如果能把我的真實姓名改成 TonyQ 就好了。
推 vintw: 推,同樣是公眾人物的TonyQ大大講起這論點特別鏗鏘有力 10/27 11:48
推 Argos: 推 座談會炸雞吃到飽我一定到 10/27 11:48
噓 varda0821: 實名的確更負責阿?教徒不是說這些是真理,會怕負責? 10/27 11:49
→ molle: 呵哈哈 下次他要參選的時候可以拿出來講唷XDDD 10/27 11:49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49:36
→ k757842: 蘇美被爆料照片也不能算在苗的頭上吧... 10/27 11:49
我回應的是「苗說蘇美線下身份這兩天沒被影響這點」,不是說苗要為這件事情負責。
推 xavier2011: 我要吃炸雞桶 10/27 11:49
推 leoandkieo: 另外,苗從頭到尾都認為雙方沒有優劣勢,是平等的討論 10/27 11:50
推 Iceballz: 苗就是個小丑 你還回 呵呵 10/27 11:50
我覺得苗很認真的想討論,我也很認真的站在專業的立場回應。
我不是說苗這個說法一定是甚麼不可饒恕的錯,事實上像我這種純然數位的人應該更少得多。多數人應該還是覺得具名才是負責。
但是,那不妨礙我的倡議。我也不會這樣就對苗有什麼過度的負面評價。
至少他出來回文,已經表達他的誠意了。
ptt 要為了自己的族群本位跟被貼上的標籤開戰,我能理解。
但說真的,我很哀傷。
作為一個 ptt 使用者,我只想做一個認真討論的人。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1:03
→ leoandkieo: 而你一直把苗用來反駁優劣勢論的舉例說成苗有優劣的想 10/27 11:51
我覺得你可以引用苗的文字說明一下他為什麼沒有這個想法,我引用的部份有什麼問題,如我一樣把判斷的原始資料寫清楚。
我沒辦法變成你,我看這篇文章看起來就是跟你不同,你只寫了你的判斷沒有寫原始資料,我們就不可能有任何進一步的交集。
→ varda0821: 蘇美想用什麼方式什麼名義討論是蘇美的選擇,苗可以提 10/27 11:51
→ leoandkieo: 法 10/27 11:51
→ varda0821: 出不同意見,但不能強制。同理,苗提出不同意見要被打 10/27 11:52
→ varda0821: ?我只對有人提出對苗應該先寄信邀約比較禮貌這點同意 10/27 11:53
我覺得寄信跟公開其實沒什麼差欸,而且理論上最後都會走到這步。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3:44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5:17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6:21
推 hatebus: 被罵討拍臭惹嗎? 10/27 11:56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7:16
推 EvilPrada: 給推 可是你用了20年Ptt 怎麼上站才3千多啊? 10/27 11:57
我二十年追求的是虛擬世界,不是 ptt 好咩。而且早期我都混巴哈的。
推 a5648183: 只能推了,苗婦集團種種腦補與粗殘手法還真是好棒棒 10/27 11:58
推 hatebus: 我覺得約座談這動作跟玩天堂打不過人家站在安全區域嗆 10/27 11:58
→ hatebus: 真人PK,有87%像 10/27 11:58
推 dasos: 矮油,又釣到了 10/27 11:59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1:59:22
→ k757842: 許多人匿名時與使用真實身分時的發言會有落差,可能是更 10/27 12:00
→ k757842: 敢講出心裡話,也可能會流於謾罵 10/27 12:01
→ k757842: 這是一體兩面的,無法忽視匿名制的隱憂 10/27 12:01
→ k757842: 但承認匿名制的缺點不代表支持實名制啊 10/27 12:02
推 EvilPrada: 很多人搞錯重點了 TonyQ戰的是阿苗有意/無意在偷渡的 10/27 12:03
推 leoandkieo: 你一直把真實姓名背後代表的社會個體連結到地址電話等 10/27 12:03
→ EvilPrada: 概念 算是另開戰場 10/27 12:03
→ leoandkieo: 聯絡方式,如果現在社會是用地址跟電話辨別個人,那才 10/27 12:04
→ leoandkieo: 會有所謂的為自己言論負責 10/27 12:04
我會說真實身份比較能約束的前提是,訴諸真實的同儕檢視。同事是一種同儕,鄰居也是一種同儕,有電話也是一種別人能再追蹤聯絡的一種把所有人都變成鄰居的同儕效應。
不然如果只談識別,我用 TonyQ 活動十年,活動掛名也都是用暱稱多。真實姓名反而沒有我的暱稱具識別性。
推 babyMclaren: 雪花想改變匿名網路霸凌,卻認為不會公審蘇美 10/27 12:04
→ babyMclaren: 光這點就天真矛盾到不行 10/27 12:05
推 tngduh: 10/27 12:05
→ babyMclaren: 總之喵喵在我心中已黑,因空有理想沒實力 10/27 12:06
推 lskd1019: 推~ 10/27 12:06
推 tryangel: 同意具名不一定負責 匿名不一定找不到 10/27 12:07
推 mmarty: 推 10/27 12:07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2:08:45
推 Handway: 你跟教徒講道理? 10/27 12:09
推 terry910333: 推 10/27 12:10
推 leoandkieo: 我認為你太侷限於"真實姓名"而忽略了後面所代表的辨別 10/27 12:11
→ leoandkieo: 性,你比較像是特例,用你的例子舉例,今天你的網路上 10/27 12:12
推 NoNuclear: 基隆人來補血 10/27 12:12
推 tryangel: 所以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是 隨時都在公審嗎 10/27 12:13
就如此刻我也在接受所有看這篇文章的人檢視一樣,只要我們在社會裡,我們就被社會監督與影響。
→ leoandkieo: ID更能代表你個人,結果你用真實姓名發表言論,那所謂 10/27 12:13
→ leoandkieo: 的願不願意負責就是你願不願意拿你的ID出來做擔保而已 10/27 12:13
我想我已經寫了,我這樣的人很有可能是少數,但少數就活該被拖進去現實本位掃到嗎?
→ tryangel: 但我認為 文字沒有表情 誤會產生機會多 10/27 12:14
其實文字當然是有表情的。我寫這篇的心情就非常憂傷。
推 Jonny5: 推 10/27 12:15
推 gn02234651: 推 10/27 12:15
推 ilyaimy: 推啊! 10/27 12:15
推 FIRZEN45: 推 10/27 12:16
推 k04121226: 推 10/27 12:16
推 tryangel: 看來真的可以看阿苗邀請你來場網路與現實的座談了XD 10/27 12:17
→ lk1205: 有些人根本不重視弱勢 還談什麼平權? 10/27 12:18
推 minifish1228: 10/27 12:18
→ lk1205: 有人就是要戴著紙箱才能跟外面接觸 結果你硬要把人家紙箱 10/27 12:19
推 lostshin: 推! 10/27 12:19
→ lk1205: 拿掉,說這才是正常人、才是負責任 然後怪對方為什麼爆氣 10/27 12:19
噓 happyyizhen: 苗邀約的時候亮亮根本就還沒爆出蘇美的事情,她怎麼 10/27 12:20
噓 happyyizhen: 能預想到會變成這樣...還說公審 10/27 12:20
你可能誤會了,我說的是公審隨時都在發生,甚至就算沒有苗,蘇美也不是第一次被戰。
我舉這個例子是要反駁苗說的,不知道公審會如何發生,我認為他隨時隨地隨處在發生。
→ tryangel: 有點不懂 什麼弱勢?@@ 10/27 12:21
推 v19791119: 嗯 10/27 12:21
推 beancurd07: 亮亮還沒爆 就有人先挖照片之類不是嗎? 10/27 12:22
推 runningboy: 可惜苗不會理你 他愛的是蘇美的文 10/27 12:24
推 Gaujing: 她在戰性平 你在戰網路匿名 是要開新主線嗎XD 10/27 12:24
推 Pourquoi31: 推 10/27 12:24
推 ej2l3: 特地開帳號上來推 10/27 12:24
推 ienari: 推 10/27 12:25
推 Cabbage159: 認真 10/27 12:28
推 xx3877: 帥T 10/27 12:29
推 yanis: 戰力超夠 10/27 12:29
推 watercolor: 認真討論推 10/27 12:30
→ jasonkuo515: 很簡單啊 在苗的公共溝通經驗中 你的情況是少數 10/27 12:31
→ jasonkuo515: 所以她直接假設蘇美的狀況和你的狀況不一樣 10/27 12:32
→ jasonkuo515: 畢竟她不是因為論述而得到真實姓名更能負責的結論 10/27 12:33
→ jasonkuo515: 至少在邀請的當下並不是 10/27 12:35
推 Gaogaigar: 推…她沒發現她牽起的不只是談論性平議題 10/27 12:38
推 GoalBased: 非常好奇為什麼你能看完他的文再做回應... 10/27 12:38
推 starviewer: 推! 10/27 12:38
推 peja1022: 推 10/27 12:38
推 tryangel: 因為他覺得苗也是認真想討論阿~ 10/27 12:38
噓 nadekowang: 簡單說 網路歸網路 現實歸現實 10/27 12:38
推 nn3356: 推 10/27 12:40
推 jasonkuo515: 樓上你不覺得網路也是現實的一部分嗎? 10/27 12:40
→ GoalBased: 看內容根本不是想認真討論吧... 10/27 12:40
推 fishuette: 苗很不討喜 只會賣弄 10/27 12:41
→ nadekowang: 反對者不這樣認為阿 網路上說解放自我 10/27 12:42
推 realman5566: U質好文 10/27 12:43
推 malvin: 推 10/27 12:45
推 taretare: 果然不出所料,雪花喵喵的言論跑題被電了 10/27 12:45
推 Rivera42: 推這篇 10/27 12:50
推 shinjyeh: 推! 10/27 12:51
噓 wy9968: 他就分三部分討論你還在跑題 10/27 12:52
所謂的跑題是,母豬教議題是性別問題。這個論點本身有效無效,應該是看論點本身。
匿名與否,不應該是主角、更不用說會踩到我們。
→ shinjyeh: 還有推一樓XD 10/27 12:52
推 Devilarea: 推~ 10/27 12:52
推 ShanCF: 推 10/27 12:52
推 mickey0223w: 推 苗來個公開地址電話的座談 沒公開就是不負責 10/27 12:54
推 mengertsai: 不錯啊 10/27 12:55
推 Miralles: 我看了二十分鐘,記下了一個id叫TonyQ 10/27 12:55
推 Miralles: 不過我實在不太相信你寫這麼多只花了二十分鐘 10/27 12:55
嚴格來說我是從十五年前被罵玩網路遊戲是毫無用處的沉迷,記恨到現在,用了十五年寫了這篇文章。
只是最後從被勾起的情緒到打完只用了二十分鐘而已。
推 CJ3CJ3CJ3: 只要二十分鐘 大勝十三小時 10/27 12:57
推 eisenccw: 推1樓 ~ ^O^ ~ 10/27 12:57
推 mickey0223w: 苗只會要人公開姓名 有種就全部公開才叫負責 10/27 12:58
噓 Miralles: 不過我反對不帶改革司法體系前提的廢死。 10/27 12:59
附議,不過我覺得其實司法過去十年也改變了不少,比方說假釋期延長了等等等。可能這段就要先討論。
→ mickey0223w: 劈過幾次腿 幾個女友 幾分鐘 付多少錢坐UBIKE 全公開 10/27 12:59
推 WJAider: 雪花苗苗挑別人語病結果自己滿嘴語病 10/27 12:59
→ mickey0223w: 苗敢全部都公開 再來說吧 不然都是屁 10/27 13:00
→ mickey0223w: 苗只不過因為已經是公眾人物公開姓名才在唱邱 10/27 13:01
推 Desperato: 推啊推啊推啊 10/27 13:02
推 Drexler: 你比蘇美強太太太多了 10/27 13:02
→ Desperato: 完全沒有注意到這點R 強 10/27 13:03
推 swiftwind: 喜歡這種有條理的溝通 10/27 13:04
推 gncn: 推 賭苗博雅沒種回應這一篇 那個專挑軟柿子吃的傢伙ㄏㄏ 10/27 13:05
這種意見無助於討論,只適合幹架啊。QQ
推 st890284: 推 10/27 13:10
推 ubcs: 推勇 10/27 13:10
推 boogieman: 推 10/27 13:11
推 vcyc: 推 %%%%%^ 10/27 13:14
推 lakewind2513: 推 10/27 13:15
噓 aadm: 人家說「來自政府或我個人」的壓力,你硬把八卦版上筆戰或 10/27 13:18
→ aadm: 嗆蘇美的人算進去? 10/27 13:18
推 davidstar: 10/27 13:19
推 D600dust: 他比蘇美還會挑文章回 你這樣一次打太大力釣不到他 10/27 13:20
→ kiwi0530: 如果他會認同你的斬斷,他就不會有這些論點了 10/27 13:21
噓 wengeniusgod: 多唸書 邏輯這麼差很可憐 10/27 13:21
推 millo1210: 推 10/27 13:22
推 flybirdy: 新戰神要出現了嗎,反正免洗可以一直換 10/27 13:22
推 kkk003: 又是另一個點 10/27 13:22
推 LCamel: 我贊成網路匿名(Z>B). 但同時想請教: 如果在一個 id 完全 10/27 13:22
→ LCamel: 找不到真實身分的狀況下, 即便其網路身分遭到懲罰(如唾棄) 10/27 13:22
→ LCamel: 是否就已經負起所有的責任了? (如毀謗/散播裸照的刑責) 10/27 13:23
其實我覺得一個體系一定有例外啦,在你說的這個問題的確是無法究責。
推 ryu057: 推,言之有理 10/27 13:24
推 Cruel2: 我推這篇 10/27 13:25
推 clark2644: 這篇沒爆? 10/27 13:26
推 skyexers: 不錯 寫得蠻好的 10/27 13:27
→ skyexers: 上一位戰神殞落 剛好是下一位產生的時機點 10/27 13:28
推 jpg31415926: 這篇中肯阿 不愧是大大 10/27 13:28
推 ueru204ru: 推 10/27 13:29
推 SiLenUniZak: 支持廢死的+1 支持匿名制的+2 都支持的+3 10/27 13:30
推 gaddafi: 中肯 理性 客觀 推! 10/27 13:31
推 tryangel: 所以 蘇美是軟柿子? 10/27 13:33
推 Allenguy: 推 10/27 13:35
推 Hotaruinori: 推 10/27 13:35
推 tricia1231: 20分鐘XDD 10/27 13:37
→ xunter123: 他可能還在補眠中 10/27 13:37
推 MisterMr: 10/27 13:42
推 lau6m2002: 推 10/27 13:43
→ Desperato: 找不到真實身分的前提下 那他的責任已經負完了 10/27 13:43
→ Desperato: 因為實務上你沒辦法讓他再負更多的責任 10/27 13:45
推 TyuzuChou: 推 10/27 13:45
→ Desperato: 或者說 說他還有責任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負不起) 10/27 13:45
→ Desperato: 如果你要提到現實刑責的話 你就得要找出真實身分不是嗎 10/27 13:46
推 gonnaberay: 連tonyQ都來回文了! 10/27 13:47
→ xbearboy: 完全找不到真實身分的可能性有多高?網路警察幹假的? 10/27 13:48
推 lordguyboy: 推 10/27 13:48
→ xbearboy: 要拿高階駭客來講的話盜帳號掛跳板可能更快 10/27 13:48
推 DaGarn: 有理 另外苗的言論總有些他的是進步思想 你們要向他學習 10/27 13:49
→ DaGarn: 的午意味 10/27 13:50
推 abbag: 推推~ 10/27 13:50
推 OGCsongYY: 苗也尊重蘇可以匿名啊 而且座談大家都滿腦補變公審 10/27 13:50
他尊重蘇可以匿名,跟別人不認同他說具名比較負責,應該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 evarei6124: 下去領號碼牌 請排隊等三天後回文 10/27 13:51
→ xbearboy: 可以去苗FB看看公審完全是腦補未發生的事情? 10/27 13:52
推 mystage: 這篇有屌到,還揭露個資 10/27 13:52
推 PigBlood: 好長啊 10/27 13:53
推 e821017: 腦補!? 你有看懂嗎 10/27 13:53
推 Chiaopapa: 這篇配王王冷那篇看不賴 10/27 13:53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3:55:46
推 virusket: 請問您覺得她再出來選還會有搞頭嗎? 10/27 13:56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3:56:59
推 wanderwolf: 推 10/27 13:57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3:57:50
推 RLH: 看到真實姓名嚇到 你真是坦蕩蕩 好大膽 10/27 13:58
推 darkemeth: 很有道理 來推 10/27 13:58
推 prudence: 推個道理 10/27 13:59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3:59:24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0:02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3:14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4:19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4:48
噓 pigfist1113: 這已經跟苗蘇大戰無關,為延伸的戰場了,不知道狀況 10/27 14:04
苗自己都寫成一點了,你憑甚麼代替苗說不能討論?
→ pigfist1113: 的不要亂回好不 10/27 14:04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5:32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6:04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7:58
推 loungebar: 推 10/27 14:08
推 sky093851248: TonyQ!! 10/27 14:08
推 pigfist1113: 補推 10/27 14:08
→ alex9708hero: 推 10/27 14:08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08:57
推 o268453210: 推網路人格~~ 10/27 14:10
推 vi000246: 我突然覺得TonyQ也可以出來選立委了 10/27 14:10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4:10:33
推 pigfist1113: 補推,其實我說的是推文,感恩 10/27 14:10
推 icepet0015: 寫的很棒欸!欣賞這樣的辯論! 10/27 14:17
推 mynewid: 如一樓,沒有免費茶點很失望,而且最近也沒人發雞排QQ 10/27 14:19
推 maxmessi: 推拉!!! 一樓更推XDDDD 10/27 14:19
推 TITITTI: 推!!! 10/27 14:22
推 yuvicchen: 推 10/27 14:23
推 cka: 推一樓 有機排吃比較重要啦 10/27 14:23
推 ray9592197: 推 10/27 14:25
推 peterhuo: 有理 10/27 14:27
推 k078787878: 狂 10/27 14:28
推 REITA0122: 推 超理性溝通 10/27 14:28
推 skyexers: 20分鐘 V.S 13小時 10/27 14:29
噓 philipsgirl: 可惜了苗這篇認真文被模糊焦點,助長可怕弱勢教徒 10/27 14:37
可憐苗想談的實體身份優先論,一被批評就讓人自動放棄變成不是焦點了。
推 SSn: 推 10/27 14:38
噓 kmtrash: 你整篇都繞著真實身分這個東西轉。苗就說不一定要真實身 10/27 14:39
→ kmtrash: 分,你硬要說他就是要真實身分 10/27 14:39
推 JCS15: 不少人就是註冊真實資料 只是是其他個資不會任意揭露 苗明 10/27 14:40
→ JCS15: 明也知道透過公權力可以讓人出來負責 10/27 14:40
推 Aggro: 的確 這才是很多人在意的東西 男女意圖我看一堆人根本只等 10/27 14:41
→ Aggro: 看戲而已 10/27 14:41
→ Aggro: 另外啥叫模糊焦點不是很懂 苗一開始被戰很大一塊就是這個耶 10/27 14:42
推 freshego: 給推 10/27 14:47
推 ComeClose: 苗根本不懂自己的問題癥結點在哪裡...... 10/27 14:52
→ ComeClose: 就跟當初我獅的n四想單挑守備一樣QQ 10/27 14:52
推 iAmPtt: 這篇清楚多了 10/27 14:55
噓 feanor0709: 你把網路人格是完整的 推及網路身分與真實身分有著同 10/27 14:56
→ feanor0709: 等效力 我可以尊重你有這樣的主張或想法 但我想你也明 10/27 14:56
→ feanor0709: 白對社會大眾來說並非如此 不論是網路原生代還是移民 10/27 14:57
噓 feanor0709: 再說籌碼、力量優是弱勢、輸贏 這些都不是苗本人先提 10/27 14:59
→ feanor0709: 出的主張 針對這些論點反駁 怎麼會說是跑題? 10/27 15:00
→ feanor0709: 你無視了"對蘇美評論是小孬孬不敢具名的評論"是基於 10/27 15:01
→ feanor0709: 社會對網路身分的主流見解 而以自己的主張 推斷苗的 10/27 15:02
推 lawrence1129: 網路匿名制我是絕對支持,但網路上發言真的會比較 10/27 15:02
→ feanor0709: 錯誤 甚至於說是"轉嫁成為他人的成本" "思量不夠仔細" 10/27 15:03
→ lawrence1129: 沒約束,也無法否認,也的確很難理性討論 10/27 15:04
理性討論是意願跟能力這兩者的問題。跟管道的相依性低,啞巴不會到了座談會就突然變得會開口。
→ feanor0709: 更把自己的隱私公開 用於增強自己的論點 10/27 15:04
→ feanor0709: 你不覺得你的行為很矛盾嗎? 一個宣稱自己網路人格有著 10/27 15:05
→ feanor0709: 完整的責任 卻還要以暴露隱私資料的方式取信於眾 10/27 15:06
→ feanor0709: 你根本就明白你與社會主流甚至只是八卦版主流的差異 10/27 15:06
我要告訴你的是,所謂的「社會主流」正是一元價值觀。
社會主流跟我衝突的時候,我當然可以代表我自己出來跟所謂的被指涉的社會主流劃清界線。
而不管社會主流是怎樣,我都有資格跟權利出來說我不是這樣,這個概念去跟別人說都行,無差別地圖砲出來就是我們來戰吧。
推 a20351: 推 10/27 15:07
推 iebpk: 真強者 把苗完全破解 10/27 15:08
推 YaMaHaK: 思緒清楚,言行間一拳一拳往死裡打。 10/27 15:09
推 OGCsongYY: TonyQ這個帳號有被盜帳號的風險 真實身份除了被威脅催 10/27 15:10
→ OGCsongYY: 眠 苗講出來就是代表苗 匿名帳號有“我被盜帳號”的可 10/27 15:11
→ OGCsongYY: 能性而降低帳號發言的效力 10/27 15:11
真實身份也有沒睡飽腦袋不清楚,心直口快講錯話的風險啊(呵欠)
推 jami: 我認為文中的網路刻板反而是常態,正因為多數人自以為在匿名 10/27 15:12
→ jami: id保護下,才如此口無遮攔,把人拖到實體戰才有嚇阻力 ,告 10/27 15:12
→ jami: 上法院的意義在此,而不是判決(被告又不一定輸) 10/27 15:12
噓 ckscks178: 太弱 一分蘇被打趴又來一位 10/27 15:13
噓 momoisacow: 你的本體是拖鞋 想騙我 我精的跟猴一樣 10/27 15:18
推 toppop: 推 10/27 15:22
→ wer15242100: 我覺得單純是因為議題問題,這風氣本來就該遏止,走 10/27 15:22
→ wer15242100: 出PTT就算是一個方法 10/27 15:23
→ wer15242100: 一般的網路匿名亂放話然後被告那是當然,可是這次的 10/27 15:24
→ wer15242100: 議題的等級完全不一樣 10/27 15:24
→ Litan: 問題一、非藉由真實世界的法律制裁才能促成網民負責,如何 10/27 15:25
→ Litan: 證成單獨網路人格亦有相同的責任能力?又何來責任能力相同? 10/27 15:26
→ Litan: 問題二、在主張網路人格之獨立的同時,卻拋出自身真實身分 10/27 15:27
其實不是這次才拋出個人身份,你查 tonyq.org 的 whois 紀錄就查得到一樣的資料。
我只是拿我已經公開的資料,換不被攻擊「試圖用數位身份避免真實世界影響」的論述。
畢竟這是一種不用這種方式,就幾乎無法證明的薛丁格式論證。
→ Litan: 意欲為何? 10/27 15:28
→ Litan: 問題三、若非主張網路人格具有獨立負責之能力。那麼網路人 10/27 15:31
推 AbbeyJien: 推 10/27 15:31
→ Litan: 格作為行為主體,其利益點或是特點又是甚麼? 10/27 15:32
沒有利益點或特點,只是我想成為這樣的人。有問題嗎?
不然你告訴我多元成家的利益點或特點是甚麼?
重點在有群人希望這個社會有這樣的空間,你不滿意,我們來戰。
但不管你高不高興,我都不需要為你心中的特點負責。
要說的話,這樣的特點可以讓 TonyQ 活得開心,
而我可能能對社會產生點貢獻,不會被關在實體鬱悶而死。大概就是這樣吧。
推 eatk: 是否接受座談 10/27 15:35
我個人非常樂於各種形式的溝通。
推 someLetters: 推 10/27 15:37
推 chung928: 本體明明是涼鞋,拖鞋哪位? 10/27 15:39
→ momoisacow: 我錯了 是涼鞋啦 沒錯 XDDDD 10/27 15:39
推 stardream: 在FB看到特地回來推 10/27 15:41
推 epyonwing: 特地來推,這篇論點真是深得我心。 10/27 15:43
推 Lilim: 推 10/27 15:44
推 Sousake: 是否接受座談?? <Y/Y/F> 10/27 15:46
推 Jarcat: 推 不過苗不敢回 10/27 15:49
→ akiraedo: 完全無法認同id等於具名欸 10/27 15:50
我是「被許多看見的個案」教育成這樣的,十年前我也有過天真的認為 id 是匿名的時候。
但看過太多現實被數位影響的例子。
推 neamen5566: 支持 不過寫自己個資真的有點危險 10/27 15:52
推 corey5048: 餐點可能還要買課程跟書才有 10/27 15:53
噓 Scutum: 說得好 10/27 15:54
推 Scutum: 說得好(按錯推回來) 10/27 15:56
推 VischDonahue: 推 10/27 15:57
推 yozeng: 戰神粉比戰神回的好 這概念是? 10/27 15:59
蘇美滾邊啦 我反母豬教。 XD
推 boring321: 苗教徒不會理你啦 10/27 16:01
推 Freak5566: 又一個新戰場~不過推這篇 王王冷有點走火入魔 10/27 16:06
推 GalLe5566: 這篇很棒 10/27 16:10
噓 xinyuxiao: 論述0分 10/27 16:11
→ shalan0811: 費諾確定要用主流見解來反駁嗎呵 10/27 16:15
→ feanor0709: 呵 有什麼不確定的 有料就放出來阿 10/27 16:21
→ feanor0709: 要講個人見解 我個人對論述的主張是:不論一個論述的陳 10/27 16:22
→ feanor0709: 述者是誰 論述得正確與否與之無關 10/27 16:22
→ feanor0709: 從這觀點來看 不管是苗以真實身分作保、或本文以網路 10/27 16:23
→ feanor0709: 身分負責 又或是上面有幾樓認為這篇的論點由TonyQ來講 10/27 16:25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25:39
→ feanor0709: 更是有說服力 都只是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 10/27 16:26
→ feanor0709: Appeal to Authority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就大聲宣稱他 10/27 16:26
→ feanor0709: 們都錯了 原因很簡單 這個社會不是這樣看得 10/27 16:27
是,我同意你的說法。
所以我這篇才努力的引用跟努力的回覆,所有那些我不知道他真實身份是誰,但是他的確提出了論點的人。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27:58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28:50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0:17
推 minbyminby: 沒想過這個方向 網路人格原來是這樣的概念 10/27 16:30
噓 Scutum: 好文章 10/27 16:30
推 Scutum: 好文章 10/27 16:32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3:07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4:03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5:20
推 dddddd: 把苗的臉打成這樣你要教徒怎麼護航? 10/27 16:35
其實我不覺得真的打臉了甚麼,我大原則還是支持苗的說法。
只是對於數位人格跟所謂的言論負責,我的立場跟他不同。
推 Tsubasa98: 認同 10/27 16:35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6:01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6:55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37:42
推 dammmit: 感覺苗好像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以為用ID就可以隱藏一切 10/27 16:38
推 icexfox: 說的好 10/27 16:40
※ 編輯: TonyQ (114.136.137.122), 10/27/2016 16:41:02
推 onionsteven: 如果苗只要忽略約戰這件事情 重申自己的主張就好 10/27 16:41
推 liuedd: 用打的只要20分鐘,用講得要13小時會比較酸XD 10/27 16:42
推 jaid: 推 10/27 16:50
→ feanor0709: 樓上這真的沒甚麼好嘴的 寫作速度本來就能差很多 10/27 16:50
→ feanor0709: 尤其是這篇講的是tony的見解 而苗又引用許多資料 10/27 16:51
→ feanor0709: 而且你大概沒看懂 苗跟蘇美只能聊一小時 換tony可是 10/27 16:52
→ feanor0709: 能講上13小時 你覺得蘇美講13小時會成什麼樣子? 10/27 16:53
推 feanor0709: 給TonyQ 拿我已經公開的資料,換不被攻擊「試圖用數 10/27 16:59
→ feanor0709: 位身份避免真實世界影響」的論述 10/27 16:59
→ feanor0709: 實際上你只是透過重合現實與數位的身分 來強化數位身 10/27 17:02
→ feanor0709: 份不是嗎? 換句話說 非是公開真實身分時 數位身分確實 10/27 17:03
→ feanor0709: 可以用來避免真實世界影響 這個論述有瑕疵吧 10/27 17:03
其實我曾經有長達十年的時間只用數位身份活動,也不是從頭開始就這樣。而且現在在許多地方都還有當時留下的紀錄。
XD
推 Quannon552: 正確推~ 10/27 17:07
推 saisai9230: 支持一樓開吃到飽座談會。 10/27 17:16
推 zxc132004: 一樓贏了 10/27 17:16
→ zxc132004: 樓主真男人 10/27 17:17
→ zxc132004: 不行,真男人這句有刻板印象,樓主你真人(!?) 10/27 17:18
推 gh34163: 推,苗博雅其行為跟夏林清就是差不多,真難看 10/27 17:35
推 oyaji5566: 又一位大神 10/27 17:40
推 DNCV: 完全同意 10/27 17:48
推 skyexers: 苗粉跟蘇粉差不多恐怖 10/27 17:50
推 vincent0719: U質 10/27 17:52
推 dddddd: 我覺得已經算打臉苗很嚴重了啦 或許是我的標準比較高 10/27 17:54
→ dddddd: 一開始她可是想用三小時坐談的方式 "順便""修理"蘇美的 10/27 17:55
→ dddddd: 引火燒身後 兩天不睡的嘔心瀝血之作你20分鐘內就能找到 10/27 17:59
→ dddddd: 一堆漏洞 就算只是部分觀點有問題 那也夠丟臉了 10/27 17:59
推 ding0725: 推 10/27 18:00
→ dddddd: 看看她原本想像的座談題目吧: 焦慮年代的心靈雞湯:3K黨 10/27 18:01
→ dddddd: ilbe蟲和母豬教 光看這下標題方式就知道居心不良 10/27 18:02
推 AnewMitch: 推 10/27 18:02
→ dddddd: 3K黨(現實存在)ilbe蟲(現實存在)母豬教(就只是嘴砲) 10/27 18:03
→ dddddd: 拿前兩者引導受眾連結至後者 攫取個人政治利益 唉唉 10/27 18:04
推 akirakid: 推,同意這篇 10/27 18:09
推 alepp123: 特別推出這篇 10/27 18:11
推 akirakid: 我不覺得算一堆漏洞,不妨礙我支持苗博雅 10/27 18:14
→ bbbing: 有些人不知道在崩潰甚麼,是有這麼喜歡看個資喔XDDD 10/27 18:18
推 weier08: 推有理 一樓也有理 10/27 18:21
推 Goog1e: 不愧是tonyq 論述完整的令人佩服 10/27 18:30
推 jeremyyyy: 值得一推 10/27 18:36
推 Litan: 先謝過TONY大的解惑,但在下仍有幾件事情不明 10/27 18:40
→ OGCsongYY: 免洗帳號太容易 怎麼提高公信力 10/27 18:41
→ Litan: 問題二.1 如果在論述網路人格的同時拋出真實身分,如何讓 10/27 18:41
推 dingmei: 一堆人看到批苗文就高潮XDD 10/27 18:41
→ dingmei: 就算tonyQ跟苗在這點立場不同 也不代表母豬教有正當性 10/27 18:42
→ Litan: 大眾/網民區分自身是在以甚麼樣的身分人格進行對話? 10/27 18:42
其實這個問題真的不錯。而且不只用現實虛擬分身,比方說,版務用自己帳號在看板發言,他到底是版務身份,還是網友身份。
這種身份的辨識,我是認為用兩個點來看,一個是自我聲明,另一個是前後脈絡。
不過,我覺得「被誤會」不是問題,人生就是充滿誤會,被誤會沒得澄清才是問題。
→ Litan: 問題三.1 其問題是在於如若網路人格與真實世界的人格,並 10/27 18:44
→ Litan: 不存在不屈就於對方的對話空間時,我們如何取捨? 10/27 18:45
我認為這就是權力的博奕啊,某個程度上,我覺得凡事都是博奕。真的被逼到角落,不管怎麼樣都得上囉。
推 ava28052283: 大大大大推 講到清楚易懂又讓人信服! 10/27 18:49
→ Litan: 補充一下 是才提出問題三.1 我自身是以想以哪邊的居住者做 10/27 18:57
推 bill09232002: 今天八卦版上嗆蘇美的人苗確實不用負責阿 但苗那種 10/27 18:58
推 raychin4563: 這篇邏輯很清楚,不過文字有點難懂 同意你的論點 10/27 18:58
→ Litan: 訴求對象而決定對話空間,但這樣仍可能會面臨雙方的受眾不 10/27 18:58
→ bill09232002: "我的線下生活會被影響 蘇美不會"的態度才是Tony大 10/27 18:59
→ Litan: 同步的問題;於此,在想尋求公眾對話的基本前提下,何謂 10/27 19:00
→ bill09232002: 要戰的 而且阿苗似乎有"線上人格被詆毀無所謂 不會 10/27 19:00
→ Litan: "公眾"的釐清也會跟選擇對話空間一樣困難. 10/27 19:01
其實我覺得網路上「各取所需」式的文字討論,有他的優點。另外能不能聚焦也取決議題設定的方式,像這篇這樣的設定方式就可以把討論鎖定在網路人格。
當然一定還是會有很多人喊聽不懂,
坦白說,這麼多人推才讓我意外。
但是哪怕只有五個人聽懂我說什麼了,
就算五個人都不認同我,他們至少瞭解我這麼說了,
那對我就達到我討論的目的。
我們不用總是有共識,只要彼此瞭解想法,
儘量不要去擠壓到彼此即可。
→ bill09232002: 影響到線下生活就好" 這種態度才是T大不喜歡的吧 10/27 19:01
噓 dingmei: 事實上是id跟真實姓名的代價就不一樣,TonyQ的帳號比本 10/27 19:02
→ bill09232002: 萬一蘇美對他這個ID(網路人格)比起他的真實人格還要 10/27 19:03
→ dingmei: 名大,這是經營的結果,一開始就打著免洗的主意,何解? 10/27 19:03
→ bill09232002: 更重視 那阿苗只一昧保證蘇美線下生活可以不受影響 10/27 19:03
→ bill09232002: 那蘇美這個ID名聲被影響 看起來阿苗也做不出什麼保 10/27 19:05
→ dingmei: 樓上,不管蘇美多在意id,他可以輕易切割id跟真實姓名啊 10/27 19:05
→ dingmei: 蘇美id名聲爛掉是他自己造成的好嗎 10/27 19:05
→ bill09232002: 證不是 sumade這個ID早就經營到比他本人有名多了 亮 10/27 19:06
→ tommylin48: 現實和虛擬都需要長時間培養信眾 今天某某現實意見領 10/27 19:06
→ tommylin48: 袖說錯話就臭了 流失信眾 虛擬網路ㄧ樣會臭 但換帳號 10/27 19:06
→ tommylin48: 就可以重啟爐灶 所背負的損失太少 網路信眾不清楚新的 10/27 19:06
→ tommylin48: id是不是舊的臭掉的那個 所以還是比不上真身 10/27 19:06
→ dingmei: 覺得這篇想法太理想化了 10/27 19:07
→ bill09232002: 亮還說過"sumade愛死他這個ID了" 就算sumade可以完 10/27 19:08
→ bill09232002: 全切割他線上線下生活 但他應該還是對sumade這ID名 10/27 19:10
→ bill09232002: 聲非常在意 苗沒有考慮到這點 認為"不影響你線下生 10/27 19:11
→ bill09232002: 活就好"的想法確實存在連他本人都沒有考慮到盲點 10/27 19:12
推 dingmei: 蘇多在意自己id在沒人知道他是蘇的情況下都只是內心活動 10/27 19:12
→ dingmei: 我想苗所謂線下生活可不只是他內心受傷的感覺吧 10/27 19:13
推 bill09232002: T大反對就是苗"真名好棒棒的觀點" 對有些人來說 網 10/27 19:14
→ bill09232002: 路身分比自己現實身分重要的多 但苗只認為"不影響你 10/27 19:16
→ bill09232002: 現實身分就好 網路身分我不管" 似乎小看網路人格了 10/27 19:17
→ dingmei: 讓一個名稱有價值的方法是把其跟現實生活高度重合,有重 10/27 19:19
→ dingmei: 合到就會有價值,TonyQ也一樣,用id走跳江湖,實用在生活 10/27 19:20
→ dingmei: 裡面,自然id價值提升。不然你看nono本名陳宣諭,哪個才 10/27 19:20
→ dingmei: 是觀眾所知道的他?但今天蘇美是這樣嗎? 10/27 19:21
我十五年前高三的時候,時任巴哈天堂版版務,
負責斡旋數千人的看板紛爭跟管理。
大家不知道我是個高中生,並不會妨礙我在數位世界發揮影響力。
同理,數位軌跡不需要跟我的現實重合,也可能在遊戲公會,線上競技,論戰中取得名聲。
我不認同一定要跟生活重合才有價值的說法。
推 padro: 超棒的這篇!!! 10/27 19:24
→ Aggro: 這就像一般人看同性廢死之類 你就算不認同想不通 也請尊重 10/27 19:27
→ Aggro: 而不要用你的角度直接說我覺得怎樣怎樣叫真理 10/27 19:28
不過我覺得如果踩到別人的生存空間,那有人出來反擊也是很合理的。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31:42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35:12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36:46
噓 jengjye: 相同條件基準下 具名當然"比較"負責.... 10/27 19:38
你用本名發這個噓文,還是用 ptt id 發這個噓文,我看起來都是一樣的負責任程度。
其實真正的負責,是寫在文字裡的,而不是姓名裡的。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41:10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44:20
推 legendsaga74: 樓上真沒人權概念 10/27 19:44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45:19
※ 編輯: TonyQ (223.137.35.111), 10/27/2016 19:46:50
推 dingmei: 耶被回了好爽,但還是沒回應到兩者切割跟砍掉重練代價~ 10/27 19:47
至於切割,不,我不覺得虛擬跟數位真的能一刀切成兩半。
我很想活在純數位世界,但我至少還有半隻腳在現實。這就跟阿凡達一樣,不管我們喜不喜歡,數位跟現實兩個就是緊密連結。
我不覺得真的有辦法隨隨便便的切割,除非他只是個路人跟過客,從頭到尾就沒出現過,也沒認真留戀過這個數位世界,成為了這個世界無形的影子。
我覺得大家就討論看看,我會儘量回應。
1. 我覺不覺得這是個理想化的情況,至少我這麼活了二十年。我很難去說這理想不理想,這就是我的世界。XD
2. 事實上苗倡議的具名後就能有負責任的公共討論我覺得也是很理想化的論述啊。各位看立院立委具名質詢還有錄影,有真的有比較負責嗎?XD
推 feanor0709: 所以說你認為如合/苗認為如何 在這個議題上根本不重要 10/27 19:47
→ feanor0709: 今天說的是為公眾人物對公共議題發言負責 10/27 19:48
→ dingmei: 我說的不只是正面發揮影響力,還有負面的言論後座力喔 10/27 19:48
→ feanor0709: 是一個公信力 取信於眾的問題 10/27 19:49
→ feanor0709: 所以當然是社會主流認為如何 才是決斷的點 10/27 19:49
→ feanor0709: 個人認為自己是真實身分/網路身分/任合身分 完整/負責 10/27 19:50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 rokuya: 就急著扣人帽子,很緊張喔? 10/23 20:45
推 pttnowash: push 苗 怯戰太遜了 有種就來womentalk這邊筆戰阿 10/23 20:54
推 lorleninmam: 如果要筆戰,我建議不要在PTT,因為PTT是小眾 10/23 21:01
推 loliarchen: 這case若想邀戰應該請第三方協辦eg.ptt站方 10/23 21:01
推 kuromu: 10/23 21:03
→ lorleninmam: 要有一個平台是網友幾乎都有帳號的最好 10/23 21:03
推 Ladyrose: 拜託他千萬別再罵夏林清,那真會讓人反胃。 10/23 21:03
→ lorleninmam: PTT一堆人沒有帳號,頂多只能代表小眾意見 10/23 21:04
推 CriminalCAO: 有水笙有推 10/23 21:04
推 agaryuan: 不爽在ptt筆戰你可以選別的地方 多的是匿名平台 理由找 10/23 21:05
→ agaryuan: 爽了沒 10/23 21:05
推 kevin0709: ptt首推給你了 10/23 21:06
推 ficp: 支持想法,為什麼苗想出名還要靠ptt鄉民 10/23 21:07
推 kshtainan: 10/23 21:09
推 uuu3u: 我覺得苗搞不好在事情當下有真的動怒 10/23 21:13
→ uuu3u: 要打可以 要戰便戰 但這招出的真的有夠難看 10/23 21:13
噓 yuiler0512: 無聊 10/23 21:14
推 ubcs: 推王王冷 雖然不喜歡蘇美 但是願意講公道話 10/23 21:15
推 ssd123698745: 認真覺得苗就是不想打泥巴戰又不願默默挨罵啊XDD 10/23 21:16
→ ssd123698745: 結果走了這招跌破人眼鏡就是了XD 10/23 21:16
推 tmdggyy86005: 說個笑話 苗最重視人權 10/23 21:17
→ tmdggyy86005: 女權豬隊友4ni 10/23 21:17
推 freeclouds: 中肯 這次苗 其實讓自己徹底在網路界黑了 10/23 21:18
推 dominjin: 蘇美現身就算戰贏這場,贏了面子也先輸了裡子(隱私 10/23 21:18
推 a20356970: 啊就想藉由公審來證明自己是對的啊 10/23 21:19
噓 mas1995: 在ppt上用文章討論只是各自的「假設」與「論證」,看完一 10/23 21:20
→ mas1995: 方的整篇文章,就會落入他的邏輯論證,就不容易再接受另 10/23 21:20
→ mas1995: 一方的回應。必須要就各個「假設」透過即時的方式辯論, 10/23 21:20
→ mas1995: 才能打破各自擁有不同假設的問題,確定好前提再一步一步 10/23 21:20
→ mas1995: 往下推衍,Ptt做不到就各個前提、事實,即時辯論、分段討 10/23 21:20
→ mas1995: 論,就不是適當的討論地點。 10/23 21:20
推 Rex1009: 還好沒選上立委 不然下次質疑社民黨政見是不是也要座談會 10/23 21:20
→ mas1995: 更正:ptt 10/23 21:20
推 loliarchen: 座談如果沒做好事前準備 決定議程 老實說也很容易發散 10/23 21:21
→ loliarchen: 真的蠻兩難的 ptt跟座談恐怕都不是最佳解 10/23 21:21
推 xnivek216: 網路上嗆聲嗆不贏 在那邊叫真人pk 原來不只屁孩幹這事 10/23 21:22
推 Icelandicmen: 這篇內容給推 10/23 21:23
→ lorleninmam: 要討論本來就要列出討論議題清單,不然很亂 10/23 21:26
推 Diehardx: 補血 10/23 21:27
推 KarathansiS: 推 10/23 21:27
噓 jomaysong05: 在這版不可以說真話的 10/23 21:27
推 loliarchen: 不然就走之前鄉民有約的路線 彙整問題 10/23 21:28
推 Aggro: 怎麼會有文字比開會更容易離題的錯覺 光辯論技巧就打死了 10/23 21:29
→ Aggro: 今天到底是想找出共識還戰贏蘇美阿 10/23 21:29
→ KingKingCold: 以為面對面就不容易離題就能有效討論的人,明顯沒看 10/23 21:31
→ KingKingCold: 過陳致中跟邱毅那場世紀之戰,兩邊互打空氣的醜態 10/23 21:31
→ KingKingCold: 面對面比的不是論述跟事證,而是台風跟技巧 10/23 21:31
→ KingKingCold: 我以為這已經是常識了,怎麼還有人不懂 10/23 21:31
→ Aggro: 老實講只是要讓他出醜殺雞給猴 子看 那事情很簡單拉 10/23 21:32
→ KingKingCold: 如果面對面比文字有效,妳的博士學位為什麼不是憑妳 10/23 21:32
→ KingKingCold: presentation定生死輸贏,而要寫博士論文投稿期刊?? 10/23 21:33
推 deutyi: 不同意mas說的,看完對方的文章如果有自己主張絕對不會落 10/23 21:33
→ deutyi: 入他人邏輯中 10/23 21:33
→ KingKingCold: 當然,如果妳看別人文章不會自己思考,只會跟著別人 10/23 21:35
→ KingKingCold: 的論述跟邏輯走,那妳聽別人說話也免不了這個俗 10/23 21:35
→ lorleninmam: 看護肝大使的面對面節目,馬上就可以體會離題無極限 10/23 21:36
推 akei23: 不完全認同蘇美,但認同冷冷王這篇 10/23 21:36
推 crispycarrot: 那可以把這篇貼去苗博雅臉書教訓他一下看他怎麼回 10/23 21:37
→ crispycarrot: 嗎 10/23 21:37
→ lorleninmam: 也不用教訓吧?如果他願意表示放下身段認錯也很好 10/23 21:38
推 SeTeVen: 每次有人說辯論才是通往真理途徑就覺得很有趣,好像都不 10/23 21:38
→ SeTeVen: 知道辯論是比賽?更何況是這種價值性命題,好吧可能那些 10/23 21:38
→ SeTeVen: 座談會擁護者也不懂價值、政策性命題的差別 10/23 21:38
推 deutyi: 相反的是能即刻提出論點支持自己的主張 10/23 21:39
推 micotosai: 還認錯哩,就正常回筆戰文就好了認什麼錯? 10/23 21:39
→ SeTeVen: 好聽點是即刻提出,難聽點就變成『請您方讓我方講話』 10/23 21:40
→ lorleninmam: 男女議題本來就沒辦法一時半刻就討論出共識 10/23 21:40
→ SeTeVen: 『請您方聽我方把話說完』 10/23 21:40
推 jabawork000: 推 10/23 21:40
→ SeTeVen: 還是有人認為吵了幾十年的事情能夠三小時解決?恩… 10/23 21:40
推 RealGarden: 原來如此 10/23 21:41
噓 varda0821: 妄想 10/23 21:41
推 crispycarrot: 不是真的教訓啦就讓他知道這樣做問題在哪 10/23 21:41
推 Aggro: 不是幾十年 男女問題戰了上千年了……… 10/23 21:43
→ lorleninmam: 但太過偏激歪斜的謬論,倒是可以透過短時間攻防擊潰 10/23 21:43
推 lutsaichen: 推 10/23 21:44
→ lorleninmam: 一些價值觀的問題真的值得長時間探討 10/23 21:44
推 mas1995: ptt和辯論都有可能議題發散,但ptt的發散可以因為整篇文 10/23 21:45
→ mas1995: 章的脈絡跟自己假設的前提一致,而變得不明顯,但即時對 10/23 21:45
→ mas1995: 話可以直接挑戰對方的某一個論點,至少是分段式的,即便 10/23 21:45
→ mas1995: 對方不就反對意見正面回應,也可以讓觀眾看出有無真正討 10/23 21:45
→ mas1995: 論問題的誠意。另外,有自己的主張,不代表能看出他人在 10/23 21:45
→ mas1995: 假設前提、推演邏輯上的問題,這應該是兩種能力。 10/23 21:45
→ mas1995: 有自己的主張通常是確定自己的結論,跟檢視他人有無邏輯 10/23 21:46
→ mas1995: 推演問題,應該是兩個層次 10/23 21:46
→ seanidiot: 人家仇母豬,她硬是把母豬和所有女性畫上等號,頗呵 10/23 21:48
推 RLH: KKC回推文可以用修文的方式嗎 用推文會沒注意到 10/23 21:49
推 isisnaiften: Oh my god 推爆你 10/23 21:50
推 Aggro: 你說的文字幾乎也能做到阿 10/23 21:51
→ Aggro: 文字看不出來 怎會覺得瞬息萬變的討論看的出來 這合理嗎 10/23 21:52
推 bill91305: 推這篇 10/23 21:53
→ Aggro: 說錯 是”聽”的出來 10/23 21:53
推 plains: 有道理…如果以後每個人都玩點名的話 ptt就沒有隱匿性了 10/23 21:54
→ Aggro: 說到底只是想贏人看人出醜還是討論道理? 10/23 21:54
噓 SuperPenguin: 你想像力很豐富XD 10/23 21:55
推 blingj: 推 10/23 21:55
→ SuperPenguin: 滑波論證也是點到滿了 10/23 21:56
推 goldenx5: 推 10/23 21:57
→ SuperPenguin: 借刀殺人哩XDDDDD 10/23 21:57
推 mas1995: 文字比辯論更容易因為自成一貫邏輯,而達到以整體論述迴 10/23 21:58
→ mas1995: 避個別質疑的效果。如果辯論的規則上,是一個前提沒有雙 10/23 21:58
→ mas1995: 方釐清,就不能往下討論,至少能看出誰有討論的誠意,迴 10/23 21:58
→ mas1995: 避討論也比較容易被看穿 10/23 21:58
推 jkkkj123: 看完覺得現實好噁心,政治好噁心,人心好骯髒,嘴炮會出 10/23 21:58
→ jkkkj123: 事,jojo我不想出門啦QQ 10/23 21:58
推 logu: 推最後兩小段 10/23 21:59
推 wheatear7: 當然推,這種嘴臉真難看啊苗 10/23 22:00
→ jkkkj123: 話說我沒看陳邱之戰,能給影片嗎? 10/23 22:01
我用文字幫你精簡總結一下:
邱: 你爸貪汙
陳: 我不想跟捆哈興說話
這就是所謂的有效率零死角無誤解不閃躲的面對面辯論,
果然犀利。
推 s00086az: 推 分析的很精彩 10/23 22:02
推 mas1995: 智慧的人不會根據腦補就判斷他人的善惡與動機,邪惡與否 10/23 22:02
→ mas1995: 沒有那麼容易定奪,沒有根據的判斷,大多是自己的幻想, 10/23 22:02
→ mas1995: 而不是事實 10/23 22:02
※ 編輯: KingKingCold (139.216.163.197), 10/23/2016 22:05:04
→ Aggro: 你說的迴避辯論一樣有阿 文字迴避一樣看得出誰有誠意阿 10/23 22:03
→ Aggro: 如果可以慢慢思考看的文字都分不出來 期待短時間攻防的辯 10/23 22:04
→ Aggro: 論可以分辨黑白是非歐 10/23 22:04
→ Aggro: 苗又不是沒上過節目和人討論 效果好嗎? 10/23 22:04
→ Aggro: 那些相對專業的表面如何 現在要求個網路使用者來場世紀辯論 10/23 22:05
→ Aggro: 都不知道蘇美評價這麼高耶 我還以為今天挑戰的是黃國昌 10/23 22:05
推 eternia0920: 我覺得討論技巧已經離題了 10/23 22:07
推 featherable: 就說議題根本不重要 苗丟出邀請函就已經贏了 蘇美去 10/23 22:08
→ featherable: 不去都吃鱉 但還是一堆粉粉緊咬"不去就是心虛 就是不 10/23 22:08
→ featherable: 敢負言論責任"這點 實在很可笑 10/23 22:08
→ eternia0920: 反倒是公眾/政治人物做出像苗的這種作法是否洽當 10/23 22:08
→ KingKingCold: 苗丟出邀請函就已經贏了+1 10/23 22:09
→ KingKingCold: 婦女票get,跟自己立場不同的PTT使用這吃鱉滿臉灰 10/23 22:09
推 deutyi: 現在不是要比辯論推演能力吧…而是誰的主張才是能站得住腳 10/23 22:10
→ deutyi: 的吧?兩種能力打不著,為何你要混為一談?即時回文也能 10/23 22:10
→ deutyi: 看出論點能否支持呀? 10/23 22:10
→ deutyi: "真正討論問題的誠意"的用意又是?? 10/23 22:10
→ deutyi: 真的不懂mas大的論述。 10/23 22:10
→ deutyi: 你說智慧的人不會先入為主,那苗先拉個3K黨納粹的椅子把某 10/23 22:10
→ deutyi: 教安在上頭又是? 10/23 22:10
→ KingKingCold: 還有一堆粉絲幫忙她緊咬"不去就是心虛就是不敢負則" 10/23 22:10
→ Aggro: 然後蘇美討人厭一堆人叫好 莫名被冠上怯戰小孬孬縮螢幕名聲 10/23 22:10
推 ex20375: 終於有人講公道話了,不過苗粉大概聽不進去 10/23 22:12
推 skhten: 有邏輯的文看起來舒服,心情就特別好 10/23 22:12
→ Aggro: 就像這篇說的 乍看之下很爽拉 後面的問題其實才嚴重咧 10/23 22:12
推 linlus: 刷存在感 10/23 22:16
推 cancer22: 推 10/23 22:16
推 quann: push 10/23 22:18
推 u1234: 推 10/23 22:22
推 mas1995: 關於版主上面的回文,反而顯示出了有無真正討論誠意的重 10/23 22:28
→ mas1995: 要性,因為很明顯那兩句話完全沒說到重點,何謂貪污?貪 10/23 22:28
→ mas1995: 污的時間地點方式?支持他主張的事實的證據?另一方如果 10/23 22:28
→ mas1995: 可以這樣回應,觀眾就會理解到誰並不是真的想討論,那麼 10/23 22:28
→ mas1995: 關於他的論點,也就會更仔細地去思考,我認為這就是有無 10/23 22:28
→ mas1995: 討論誠意的意義。 10/23 22:28
推 RLH: 苗粉沒那麼多 仇蘇美仇obov到滲入骨髓才是真的 苗解放了他們 10/23 22:28
推 ginobili62: 推,蘇美不能倒,喵喵不要侮辱蘇美的美 10/23 22:29
推 mas1995: 能被即時質疑的主張,若不被擊倒才更能站的住腳,文章和 10/23 22:31
→ mas1995: 辯論的差別不在本質,而是效果上的程度問題,當自己的主 10/23 22:32
→ mas1995: 張直接面臨質疑,跟看文章被質疑,衝擊性和引發再思考的 10/23 22:32
→ mas1995: 效果是不同的 10/23 22:32
推 jo611: 兩人對賭 一方梭哈了另一方不敢跟 我可以理解不跟的理由 但 10/23 22:33
→ jo611: 反過來怪對方梭哈不公平還滿好笑的。 10/23 22:33
推 tree85: 噁心苗 10/23 22:34
推 eric6616: 苗粉會崩潰 10/23 22:36
→ KingKingCold: 苗梭哈??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苗以前上電視台被電, 10/23 22:38
→ KingKingCold: 少兩塊肉嗎??她本來就是公眾人物了,輸了會怎樣?? 10/23 22:38
→ KingKingCold: 搞不好輸了粉粉還會心疼她被霸凌咧,梭哈?? 10/23 22:38
→ KingKingCold: 真的被迫上台就是梭哈的是蘇美吧,把隱私身分全賠上 10/23 22:38
→ KingKingCold: 苗梭哈??她就看準這局怎麼玩她都贏,輸了小贏,贏了 10/23 22:39
推 easybaby: 10/23 22:39
→ KingKingCold: 大勝,知名度婦女票都拿齊了,輸點中間選票又何妨? 10/23 22:39
→ KingKingCold: 你真以為她邀戰是為了定輸贏??她輸了就什麼都沒有?? 10/23 22:40
推 garygang: 推 10/23 22:40
推 lses6211: 「能被即時質疑的主張,若不被擊倒才更能站的住腳」 10/23 22:41
→ lses6211: 我看了3小,哥白尼提出地動說的時候飽受質疑,幾千年後 10/23 22:42
→ lses6211: 才還他公道耶 10/23 22:42
→ lses6211: *幾十年後 10/23 22:43
→ KingKingCold: 今天你玩梭哈,對手輸是輸一兩百,後面還有三千萬本 10/23 22:43
→ KingKingCold: 票沒拿出來,你輸是輸幾十萬,然後就掰掰了,結果對 10/23 22:43
→ KingKingCold: 手的粉粉說你不跟就是沒種,絕口不提對手要輸也只輸 10/23 22:43
→ KingKingCold: 五百,更別提你跟了,就直接先賠上隱私權當利息,你 10/23 22:43
→ KingKingCold: 覺得這叫做公平,我也是醉了 10/23 22:43
噓 Transfat: 八七,蘇美就是一個網路上寫的也廢的人,今天不管什麼 10/23 22:45
→ Transfat: 形式他都輸,還要戰什麼? 10/23 22:45
→ KingKingCold: 可能某人認為,哥白尼跟伽利略都站不住腳吧XD 10/23 22:45
推 lucian5566: 苗是八嘎囧吧zzz被嗆了就要約出來講不是中二屁孩的起 10/23 22:46
→ lucian5566: 手勢嗎 10/23 22:46
推 PTTakatsuki: 幹,推! 10/23 22:46
推 koko147: 推薦這篇文章 10/23 22:49
推 joe890: 推 10/23 22:50
推 Cha1NRay: 推了 10/23 22:50
推 lightpisces: 推這篇 這手段真的消費過頭了 10/23 22:54
推 qsc3760: 推 10/23 22:56
推 b0102: 跟文組認真很累 10/23 23:01
推 shiz: 10/23 23:04
推 jkkkj123: 感謝,大概懂陳邱那場的畫面 10/23 23:05
推 dollyann: 我部分同意你這篇 縱然蘇美算是網路名人也是在ptt而已 10/23 23:08
→ dollyann: 以苗的社會地位要蘇美出來辯論不是很妥 10/23 23:08
推 dollyann: 覺得苗要靠蘇美炒知名度的我真的覺得不至於 她只是覺得 10/23 23:11
→ dollyann: 蘇美那種跳針式筆戰的方式根本說不清楚所以覺得乾脆出 10/23 23:11
→ dollyann: 來辯論一次講清楚吧 但是沒有顧及兩人身分性質的差別 10/23 23:11
推 ls10331: 推 10/23 23:12
→ Aggro: 怎會覺得找個普通網路使用者出來辯論 兩邊可以同等的討論出 10/23 23:14
→ Aggro: 結果 老頭子想不開就算了 如果年輕的也這樣想 那值得擔憂 10/23 23:14
→ Aggro: 再說她也不是啥非PTT的網路絕緣體 不知道其中差異嗎 10/23 23:16
→ Aggro: 如果這麼天真 政治是很危險的 趕快回火星吧 如果不是 10/23 23:16
噓 aotin: 看你在文章裡也給苗紮稻草人紮的很開心呢 10/23 23:16
→ Aggro: 那政治真的很危險 大家趕快回火星吧 10/23 23:17
推 kentanoar: 10/23 23:17
推 loliarchen: (善意版本)應該就是沒有換位思考 只想省自己的時間吧 10/23 23:17
推 saddog: 推。還有,苗有回覆說沒時間筆戰但有時間辦座談的原因是 10/23 23:23
→ saddog: 筆戰他自己要花時間寫,辦座談他可以交給別人去辦 10/23 23:24
→ saddog: 他只要負責時間到出席參加就好 10/23 23:24
→ jojomaan: 回一下ma的言論,有智慧的人通常很容易就看出他人行為的 10/23 23:25
→ jojomaan: 動機,為什麼?經驗多+常思考,你不多思考再檢驗怎麼知 10/23 23:25
→ jojomaan: 道對方目標是什麼 10/23 23:26
→ Alberto: 就信你了 夜裡哭哭 10/23 23:26
→ jojomaan: 平時跟人應對,尤其是有利害關係的人,思考對方動機是基 10/23 23:27
推 olafbb: 推… 10/23 23:27
→ jojomaan: 本的吧,你的言論會讓我覺得可能你所處環境相對安樂吧 10/23 23:27
推 shimoku: 推 10/23 23:31
推 Luber: 有夠噁 10/23 23:32
→ Aggro: 這東西又不限時間 慢慢寫就好 她對夏都有辦法慢慢發文 10/23 23:32
→ Aggro: 鄉民嫌麻煩嗎 人家的時間也是時間阿 10/23 23:33
推 SeTeVen: 最好笑的就是苗那一篇底下一堆粉絲說不喜歡可以不要接受 10/23 23:33
→ SeTeVen: 然後今天蘇美回就說,笑你不敢 10/23 23:33
→ SeTeVen: 看到快笑死XDDDD 10/23 23:34
推 Chiehx: 同意 10/23 23:34
推 DoeJan75: 推理性思考 10/23 23:34
→ SeTeVen: 蘇美跳針式筆戰,恩,某人就是善於言詞 10/23 23:35
推 j53815102: 這篇戰力太高 苗粉哭哭 10/23 23:37
推 jo611: 你怎麼會覺得苗約戰網路名人被電的傷害比較小? 你怎麼會覺 10/23 23:41
→ jo611: 得苗沒有風險? "因為他本來就是公眾人物"? 你是不是沒想過 10/23 23:41
→ jo611: 公眾人物本來都是普通人啊?這個跨越難道沒有代價? 10/23 23:41
→ jo611: 你的推論太多預設立場 也少考量太多東西 10/23 23:41
推 serding: 推邏輯清楚 完全講出我的想法 10/23 23:42
推 Aggro: 傷害是啥 說兩個來聽聽 10/23 23:42
→ Aggro: 本來是普通人 但現在是公眾人物拉 跨過去..那又怎樣 10/23 23:43
→ Aggro: 要不要順便求學怎麼努力半夜念書也說來參考 10/23 23:43
→ Aggro: 現在事實就是一個公眾人物約一個網路使用者不是? 10/23 23:44
推 BreezeMaple: 苗真的搞錯重點 10/23 23:44
推 surincool: 推 獨立思考 10/23 23:44
推 susanna026: 推 10/23 23:44
推 jo611: 你沒搞清楚我的意思 我不否認苗的心機 沒辦法蘇美一開始就 10/23 23:47
→ jo611: 矮了一籌 因為對方攤在陽光下提供檢驗 而這種檢驗有利有弊 10/23 23:47
→ jo611: 但聽你們講起來好像只有利@@ 10/23 23:47
推 a51907: 不就是個騎腳踏車不還的三寶,還想吵知名度,我耖! 10/23 23:49
推 shezih26: 同女性 推這篇 10/23 23:49
→ Aggro: 所以弊是啥?_? 10/23 23:51
→ Aggro: 的確凡事都有正面反面拉 但今天大家比較在意的是兩人的籌碼 10/23 23:51
→ Aggro: 根本差很遠 很難說服同樣約戰 蘇美虧的和苗虧的有相當價值 10/23 23:52
推 v19791119: 嗯,讓人看破 10/23 23:53
→ Aggro: 這也是為啥雖然很多人不太喜歡蘇美 但還是幫他說話 因為本 10/23 23:53
→ Aggro: 身對一般網路使用者就不太公平了 10/23 23:53
→ Aggro: 蘇美想賭下去是他自己選擇 大家只是點出這是場不對等的賭盤 10/23 23:54
→ Aggro: 除非蘇美本身就想靠苗賺聲望想紅 不過這樣他就會接受 10/23 23:54
→ Aggro: 不然如果只是想當個網路使用者的角度來看 這根本接近死局阿 10/23 23:55
推 jo611: 恩 那我想我有傳達到我的意思了 只是我們對誰比較虧的認定 10/23 23:56
→ jo611: 不同而已。 10/23 23:56
→ Aggro: 怎接都死定了 反之另一邊根本沒損失啥 因為和平常做的一樣 10/23 23:56
推 uar9590: 王冷我愛你 10/23 23:56
→ Aggro: 基本上無法說服苗會得到同等虧前 說兩邊平等沒啥人會同意拉 10/23 23:57
→ jo611: 公眾(政治)人物被電的損失可以參考馮光遠 10/23 23:58
→ KingKingCold: 我就等你提馮光遠 10/23 23:58
→ KingKingCold: 馮光遠對上的是名氣更大,成名更早,籌碼更多的吳宗 10/23 23:58
→ KingKingCold: 憲,你是不是誰弱勢誰強勢都分不清楚了? 10/23 23:59
→ KingKingCold: 如果說馮苗的籌碼是千萬計,吳的粉絲跟籌碼就上億了 10/23 23:59
→ KingKingCold: 所以你要籌碼低於百萬的蘇美玩什麼??玩泥巴還是玩泥 10/24 00:00
→ KingKingCold: 鰍?? 10/24 00:00
推 rayzn: 推 10/24 00:00
→ KingKingCold: 我本來還想你不提馮還好,提了就別怪我了 10/24 00:00
推 jo611: 我們對強弱勢切入的角度不太一樣 馮要選舉 吳只是藝人 10/24 00:00
→ KingKingCold: 沒想到你還真的提了,該怎麼說呢??該來的跑不掉嗎? 10/24 00:01
→ jo611: 你覺得誰的風險大? 10/24 00:01
推 amumugank: Pushhhhhh 10/24 00:02
→ jojomaan: 講什麼苗的風險,說她是投資或賭都好,他也是自覺這議題 10/24 00:02
推 aogogo: 認真推這篇 10/24 00:03
推 Aggro: 所以你覺得蘇美今天是馮光遠還是吳宗憲? 誰風險大 10/24 00:03
→ Aggro: 你要選舉人家就不用過活嗎 10/24 00:03
→ jojomaan: 對她有利,才會直接嗆聲要蘇美本人出來 10/24 00:03
→ jojomaan: 蘇美就只是一個在網路上嘴炮的人,他何必公開自已的身份 10/24 00:03
推 jo611: 台灣是民主國家 要選舉的 你覺得呢? 10/24 00:03
→ Aggro: 所以台灣人不用過活阿 10/24 00:04
※ zuan: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10/24 00:04
→ Aggro: 還是為了選舉 別人的生活可以當作沒什麼? 10/24 00:05
→ jojomaan: 馮當初我想也是在操作啦,只是給吳看破了 10/24 00:05
→ Aggro: 馮被電真的只是自己不長眼 功課明顯沒做夠阿 那集我有看 10/24 00:05
推 CiCha: 一碼歸一碼 10/24 00:06
→ Aggro: 吳的論點其實很多問題 但他用圈內人的身分唬過去 馮沒準備 10/24 00:06
→ Aggro: 完全無法反駁 然後又在吳的主場作戰 直接被打死 10/24 00:06
推 annd: 的確有道理,但我想蘇美應該要學習負責他自己的言論,每次 10/24 00:09
→ annd: 看他大放厥詞都覺得很不爽 10/24 00:09
推 boring321: 特地上來推 政客侵蝕網路隱私權 就是這樣 10/24 00:09
→ Aggro: 不爽歸不爽 也不能隨便拉出來殺拉XD 柯P打大雄都要照規矩來 10/24 00:11
推 maplemonster: 推 10/24 00:14
推 chaster6: 啊人家就想炒知名度選舉咩 10/24 00:15
推 XseraphimX: 大推 10/24 00:24
推 k2902914: 喵 拜拜。PTT水很深的 10/24 00:28
推 ZoddKiWi: 推~苗整個莫名… 10/24 00:29
推 spadelspadel: 推 10/24 00:30
推 a125419401: 我女生 我推這篇 10/24 00:30
推 catnip1024: 炒知名度的傢伙 10/24 00:32
推 wahahajohn: 推這篇 苗這次真的讓人傻眼 10/24 00:32
噓 osmanthusjo: 被你講得好像苗很有名ㄧ樣,人家小團體座談,要不是 10/24 00:34
→ osmanthusjo: 蘇美想紅硬鞭她三篇,根本不知道她是誰 10/24 00:34
推 joyjoy3233: 有道理但太長篇大論了吧~囉唆! 10/24 00:35
→ osmanthusjo: 原本那一天只是新聞稿根本沒人看,蘇美自己愛戰。 10/24 00:35
→ osmanthusjo: 人家約他聊天就叫做欺負他喔? 10/24 00:35
噓 chadcooper: 王王冷真的可以閉嘴 10/24 00:36
→ osmanthusjo: 老實說就算約的蘇美還是沒人看, 吵名氣的不就是 10/24 00:36
→ osmanthusjo: 你們嗎? 10/24 00:36
推 cmid05: 推 10/24 00:36
推 micotosai: 政治家也要過活呀XD,只是苗是走政客過活的路線。 10/24 00:38
→ osmanthusjo: 自己區都選不上了,更別說別縣市根本不知道她是誰 10/24 00:40
推 shi21: 王王冷好文必推 10/24 00:43
推 opmina: 推 10/24 00:46
推 yyy855029: 推啊 苗約戰真的有失水準啊 10/24 00:47
推 greedypeople: 優文 10/24 00:48
推 MTal: 推 10/24 00:50
推 yien1809: 優文 10/24 00:52
推 HornyDragon: 都說這麼清楚了還看不懂? 王冷冷就是要推啦 10/24 00:57
推 shinelusnake: 推 10/24 01:02
推 moonking3599: 噓 chadcooper: 王王冷真的可以閉嘴<--該閉嘴是你 10/24 01:04
推 peine: 推KKC 10/24 01:05
推 lses6211: 樓上好色龍 10/24 01:05
推 Devilarea: 推優文 10/24 01:07
推 reseize: 中肯有邏輯 請噓的人說理給大家認同你 10/24 01:12
噓 mas1995: 哥白尼的主張跟這個議題雙方的主張完全不同層次,對於前 10/24 01:17
→ mas1995: 者的主張沒有相當專業知識的聽眾根本無從判斷,這個議題 10/24 01:17
→ mas1995: 雙方的主張大部分皆可依照一般經驗判斷,他們提出各自的 10/24 01:17
→ mas1995: 經驗和對該經驗的詮釋,一般聽眾不會有難以判斷的情形, 10/24 01:17
→ mas1995: 能被即時質疑的主張,不被擊倒當然才更能顯示有無破綻 10/24 01:17
推 D600dust: 但是你會被打成蘇粉(然後你就會怕沾到泥巴不管表達公正 10/24 01:30
→ D600dust: 的立場了) 10/24 01:30
推 diefish5566: 看到上面推文笑了 鞭一個不有名的人動機是想紅? 10/24 01:33
→ diefish5566: 好像哪裡不對勁 10/24 01:34
噓 som1001: 還真是李性中壢 10/24 01:34
→ zxbnm: 推這篇 10/24 01:34
推 ne579: 推這篇 10/24 01:40
噓 atom1130: ????? 10/24 01:42
→ youngzi: K大你自己應該很清楚八卦版抹糞模糊焦點的功力,可以猜想 10/24 01:44
→ youngzi: 苗發文後下面會有多少反廢死或反同噓文,雖然也不贊同苗 10/24 01:44
→ youngzi: 這次的方式,但也不覺得在八卦版可以討論清楚 10/24 01:44
推 ssd123698745: 某樓講什麼鬼東西,今天是有人逼苗當公眾人物喔 10/24 01:51
→ ssd123698745: 自己想從政 要跨越的代價自己付啊 10/24 01:52
→ ssd123698745: 那不代表每個人都要和他一樣跨過去當公眾人物 10/24 01:52
推 MisuzuXD: 推 我後來也很少認同蘇美 但這次苗真的錯很多 10/24 01:55
推 playgamenow: 10/24 01:57
推 hn022: 不得不推這篇 10/24 02:01
推 playgamenow: 苗就是政治歷練不夠才會跑出來自爆 10/24 02:04
推 HsiaoHsiu: 少數幾個崩潰囉XD 誰戰誰關我屁事 但這手法有夠髒 10/24 02:07
推 beardoctor: 推這篇 10/24 02:09
→ HsiaoHsiu: 但苗粉無法接受 但也沒立場反駁 只能無意義亂噓XD 10/24 02:09
推 IdiotMa19: 推啦 支持廢死 但不支持苗這種8+9行為 10/24 02:12
推 playgamenow: 看到苗這種行為還挺的,真的不要當苗的負資產。 10/24 02:17
推 swanmin5566: 10/24 02:18
推 OlenG: 說白了就是處在優勢位子霸凌人 一個青壯男子要跟一位80歲 10/24 02:20
→ OlenG: 老翁來個 公平公正的賽跑 這個前提下是哪來的公平公正 10/24 02:20
推 kiki2125: 跟八卦小人物認真 對苗的政治判斷感到遺憾 10/24 02:22
推 gilikl: 戰贏ma19可以出名,戰贏苗能幹嘛?笨蛋才出來幫她刷存在感 10/24 02:23
→ kiki2125: 好說歹說也是一個台北立委候選人拿了一萬多票 10/24 02:23
→ kiki2125: 投票給苗的人不是希望他在這種八卦議題上戰的吧 10/24 02:24
推 ssd123698745: 我講白一點啦,苗博雅上個月狂戰的夏林清也是約人說 10/24 02:25
→ ssd123698745: 不要躲在網路,當面對談比較清楚啊 10/24 02:26
→ ssd123698745: 結果現在演這齣,當初推妳文的人會不會覺得,被裝 10/24 02:26
→ ssd123698745: 孝維,就是我啦 幫我自己QQ 10/24 02:26
推 kiki2125: 夏林清事件跟八卦戰男女兩件事可以混淆也厲害,夏林清 10/24 02:37
→ kiki2125: 本來就是政治人物阿 10/24 02:37
推 kiki2125: 請問蘇美有去威嚇他人嗎?有像夏林清早就被吉了,他只是 10/24 02:39
→ kiki2125: 一個在網路上跟你我一樣的鄕民 10/24 02:39
推 ETTom: 幫你推一下 雖然我不喜歡蘇美 但是我贊同你的觀點 10/24 02:49
推 ShadeRover: 苗說蘇是PTT名人,影響力不輸立委?! 10/24 02:52
→ ShadeRover: 蘇何德何能影響力直逼立委? 10/24 02:53
→ ShadeRover: 相信沒有上PTT的一般民眾根本不認識,太抬舉蘇了! 10/24 02:53
→ ShadeRover: 好戰無可厚非,而是挑錯對象,打錯地方還渾然不知 10/24 02:53
噓 waynek: 有種大放厥詞就不要怕被抓出來釘。當網路匿名護身符啊 10/24 03:11
噓 jenny2921: 這是一個角度,但我覺得比較偏向陰謀論 XD 也就是,的 10/24 03:11
→ jenny2921: 確有可能是事實,但機率很小。不值得這麼多推所以我噓 10/24 03:11
→ jenny2921: 了 10/24 03:11
噓 jenny2921: 苗博雅只是發了一篇文,文中只寫「誠摯邀請sumade本人 10/24 03:21
→ jenny2921: 座談」,後續在批踢踢一直講這件事炒熱的是苗粉嗎?和 10/24 03:21
→ jenny2921: 蘇美叫陣「有沒有種」和苗PK的是苗粉?人肉蘇美出來的 10/24 03:21
→ jenny2921: 是苗粉?以及,以上這些情況,有可能是苗預料得到的? 10/24 03:21
→ jenny2921: 你在兩天前就預測到蘇美會因為苗的一篇「邀請」(不覺得 10/24 03:21
→ jenny2921: 是叫陣)而陷入現在的境地?假如苗真的可以預測到他那一 10/24 03:21
→ jenny2921: 篇邀請就能導致蘇美被嗆和被人肉,那他真的蠻強的。他 10/24 03:21
→ jenny2921: 那樣的邀請我也不覺得違反人權,明明就保留了蘇美可拒 10/24 03:21
→ jenny2921: 絕的權力,或者蘇美也可以只露出聲音。真正違反人權的 10/24 03:21
→ jenny2921: 是後續狂熱鄉民的舉動,把這冠在苗博雅身上,覺得有點 10/24 03:21
→ jenny2921: 牽強。另外,個人覺得那些狂熱的鄉民,還比較有可能是 10/24 03:21
→ jenny2921: 蘇美爆文底下的推文者呢,因為推他文的未必都贊同他, 10/24 03:21
→ jenny2921: 很多都只是想看戲、覺得他論點很戰、有趣,反而這些人 10/24 03:22
→ jenny2921: 更有可能是「叫陣」的人。 10/24 03:22
推 j12289368800: 推 腦袋是一個很好的東西希望苗粉也有 10/24 03:26
推 PMei: 推 10/24 03:29
推 lin961213: 推個 苗粉應該只會跳針噓文吧顆顆 10/24 03:32
推 lin961213: 女板每次肉搜人家的嘴臉真的都很難看 前板主事件後也沒 10/24 03:34
→ lin961213: 得到教訓 可憐 10/24 03:34
推 wulaw5566: 苗從ubike到現在約戰根本只是一個年輕版夏林清而已 10/24 03:35
推 moslaa: 推。支持蘇美無理由出戰 10/24 03:47
推 byzzy: 在玩天堂真人PK了 10/24 03:51
推 P2P: 有些噓文蠻有趣的 10/24 03:52
→ philmaru: 輸贏囉!!!!!!!!!! 10/24 04:00
推 coye: 推 10/24 04:01
推 willy61615: 改跟王王冷開座談會球你帶 10/24 04:11
推 zarono1: 王王冷一向精僻!我看苗粉最好收聲吧 10/24 04:35
推 error123: 你看你打這麼多,還是有喵粉不懂,嘻嘻 10/24 06:06
推 Inception201: 推王王冷 10/24 06:10
推 TheVerve: 推 10/24 06:46
推 loliarchen: 同意叫陣說 苗若有多寫幾句(eg.可不露面)較能避免誤會 10/24 07:00
推 fox999: 推這篇跟王王冷 10/24 07:08
噓 torpon: 真是集體被害妄想症 10/24 07:42
推 kickyjump: 我對苗沒什麼感覺,但討厭蘇美,邏輯神差還一堆人挺顆 10/24 07:56
→ kickyjump: 顆 10/24 07:56
推 akaolu: 這次要推王王冷 10/24 08:20
推 Abu5566: 好長的文,可以理解你很怒! 10/24 08:24
推 hiokchi: 推 10/24 08:28
推 VM0715: 對苗真的非常失望 10/24 08:43
噓 OverInfinity: 被害妄想症,請去講座就是鴻門宴?笑死 10/24 08:57
推 yinrw: 8+9最愛說的話就是網路上說不清楚 出來講啦 10/24 09:08
推 amuro0: 推~ 10/24 09:18
推 DarkAlex: 大推好文,幸好現在我看破苗手腳,否則日後選上還得了?! 10/24 09:25
→ bbbing: 苗不用安排項莊,她那樣公開邀請,O認為不會有一堆項莊去? 10/24 09:28
推 chushengjen: 推 10/24 09:32
→ asd07633: 結論 環球 10/24 09:37
推 Jon2007: 推 10/24 09:37
→ Jon2007: 用馬英九來比喻其實不太恰當 苗年輕又小咖 10/24 09:40
→ Jon2007: 雖然只是為了方便快速讓人理解 10/24 09:40
推 MapleCat: 推~~ 10/24 09:42
推 afalcon: 大推這篇 10/24 09:50
推 pawaslider: 不推我也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10/24 09:54
推 OverInfinity: 你管上面很多現在小型公共論壇的直播錄影,不乏爭議 10/24 09:56
→ OverInfinity: 議題,但是聽眾至少在禮節上都很有水準...核終的人 10/24 09:56
→ OverInfinity: 也都有出席過類似活動,不是什麼群眾公審的集會好嗎 10/24 09:56
→ OverInfinity: —.— 再說苗會辦一場直播的圍剿大會?除非她不想混 10/24 09:56
→ OverInfinity: 了XD 10/24 09:56
噓 NCTUEECS: 台女的羅技 會長真棒 10/24 10:12
→ NCTUEECS: *邏輯 10/24 10:12
→ bbbing: 這種方式哪裡快速,她又不是不會發文,還要安排時間場地.. 10/24 10:12
推 CutePo: 推邏輯清楚 10/24 10:13
推 kitty22586: 推 10/24 10:14
推 flyslam: 好文! 10/24 10:17
推 fffink1689: 我也很討厭這種骯髒手段的政治人物 10/24 10:38
推 Puraland: 此篇切中題旨 10/24 10:40
推 daniel50508: 推一個 10/24 10:50
推 loliarchen: @over 核終去的是哪一場阿o.o? 10/24 10:55
推 pionc: 推這篇 10/24 10:56
推 BeeGeesbest: 推這篇!! 10/24 11:08
推 WenliYang: 推,跳梁小丑炒知名度,滿討人厭的! 10/24 11:14
推 lemonwater: 推 10/24 11:15
推 fuienxislao: 推 10/24 11:22
推 skywithfish: 以後名人只要被罵就可以嗆有種出來開座談會啊 10/24 11:23
推 leftless: 都2016了噓文還一堆沒隱私資安概念的我也是醉了 10/24 11:24
推 J0007: 推 10/24 11:32
推 airbluesee: 朝聖一下 10/24 11:36
推 JACK19920102: 你太中肯 會被噓 10/24 11:48
推 larryedaybon: 真的受不了有些公眾人物噁心的作為 還自以為是清流 10/24 11:50
推 joy0520: 推 10/24 11:56
推 jerry112435: 推 苗呵呵 10/24 12:02
推 KeySabre: 推 10/24 12:03
推 WOWCHINCHIN: 這樣的文還是有偷偷崩潰的 10/24 12:10
推 ds1213: 推 10/24 12:19
推 bllover: 推 10/24 12:25
推 icq7584: 推這篇 10/24 12:29
推 TVXFQ: 推 一堆人不理性的樣子看了實在..... 10/24 12:30
推 weielx: 推!! 10/24 12:31
噓 aigret: 蘇美的垃圾廢話也值得奉為圭臬 佩服 10/24 12:37
噓 mas1995: 推文中關於苗的動機、邪惡、噁心都是主觀面的事實,只憑 10/24 12:45
→ mas1995: 一點的客觀事實就判斷出苗的主觀想法?如果這麼容易,依 10/24 12:45
→ mas1995: 同一標準,蘇美發那些文的主觀想法根本沒什麼好辯論的, 10/24 12:45
→ mas1995: 早已昭然若揭。 10/24 12:45
推 Chiaopapa: 推 10/24 13:03
噓 micky5521: 他不是就拒絕了嗎 10/24 13:52
推 fr75520: 朝聖推 10/24 13:54
推 Rivenous: 理性 10/24 14:07
噓 bread10x: 就只是想看看蘇美不敢出來的俗樣而已 覺得好笑有趣 10/24 14:08
→ bread10x: 因為仇女者自己也知道這些話不能在大眾面前說 10/24 14:08
→ bread10x: 網路上意氣風發天天母豬母豬罵 現實生活就是舔女人腳趾 10/24 14:08
→ bread10x: 的俗樣 10/24 14:09
推 junko1122: 推中肯 10/24 14:11
噓 star2270: 說個笑話:苗栽贓蘇美母豬教,蘇美絕不厭女,大家都誤會 10/24 14:33
→ star2270: 他惹! 10/24 14:33
噓 rtyu2836: 真的是被害妄想症 10/24 14:47
推 moslaa: 推 10/24 14:50
推 ferrinatice: 推這篇 10/24 15:18
推 zmx2: 思緒邏輯清晰的優質戰文。 10/24 15:25
推 ggly: 推 10/24 15:27
推 DarkHolbach: 其實真的有誠意的話,可以直播文字啊 10/24 15:29
推 QueenofSM: 強者駕臨 苗苗QQ 10/24 15:49
推 mimiylu: 首次給56系列的ID推 10/24 17:07
推 patric1414: 朝聖推 10/24 17:28
推 b01504058: 這系列文中唯一清流 10/24 18:34
推 Birthday5566: 幹等等 我也想當清流壓 10/24 19:19
→ Birthday5566: 還有KKC不是56系列吧 10/24 19:19
推 bullsbank: 特地來推你的 10/24 19:20
推 bioid: 推 10/24 19:55
推 onepiecefan: 推 10/24 19:56
推 Probie: 雙重標準,不意外。 10/24 19:56
推 Probie: 選上應該也是... 10/24 19:59
推 a125567365: 推 10/24 21:43
推 a125567365: 真的很難看 公眾人物跟一個廢文老百姓比 10/24 21:47
推 whatcanwedo: KKC 先推 10/24 22:36
推 plumbers007: 推 出來就算贏了,還是輸了 10/24 22:38
推 joinwu: 我猜原PO 2016立委也沒投給他吧 XXD 10/25 00:17
看過F大整理後,
我把我其中三篇先收到我這篇
'
如果我上方轉載的三篇原文作者(LLsolo,KingKingCold,TonyQ)
不同意自己文章被我轉載可來信告知我會立刻移除,
感謝
※ 編輯: name2name2 (114.42.208.138), 11/02/2016 23: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