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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camry2006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Lsolo (b)文章編號:#1Kmd8md3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判決主文: 檢舉人之檢舉駁回。 判決理由: 1. 按『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屬其他違規行為, 此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定有明文。此為本站站 規為保護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務時,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信件騷擾之規定。 另依本板早期判決先例( #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以明示拒絕和他人通 信、對話、對談,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 騷擾行為。 2. 又本案中被檢舉人因版務而發送信件為水桶申訴管道,且於檢舉人明示拒絕 來信後檢舉人並未為信件騷擾之內容,不符合上開規定,因此予以駁回。 3. 若檢舉人不欲再收到被檢舉人此類訊息,請將其設入壞人名單。 4.不服理由︰ 1. 判決先例( #14xM0aHS 案判決) 為"設定壞人無法擋除轉寄信件之bug" 不知與本人之檢舉有何關聯之處 longbow2已說明認為判決先例應予維持 本人回信不願繼續溝通且無惡意挑釁 但再度之回信非僅回答:了解 而是繼續闡述前一封信之內容 已違反本人之信件溝通自主權 2. 本人非該板之板務,違規者被水桶一事自當與我無關 何來"因版務而發送信件為水桶申訴管道"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 文章代碼(AID): #1Kb3vBmy (Violation) [ptt.cc] Fw: [申訴] 不服 violation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19001419.A.C3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44.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22114730.A.2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