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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駁回。 鎖定文章之權限由Violation板板主所判定 目的在於協助案件之進行 且將該內容限定於板主能勘閱 對於當事人並無不利益之情形 因此予以駁回。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xup6xu6 (一人一隻雞翅膀)》之銘言: : 1.申訴人ID:xup6xu6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swattw : (b)文章編號:#1LNl0UCb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原檢舉內文含有可能洩漏之個人資料,予以鎖定。 : 29524 !-- 5/22 xup6xu6 鎖 [檢舉] tryagaaa濫訴 : 4.不服理由︰ : 判決者以可能洩漏個資為由將文章鎖定,但事實上並沒有洩漏問題,故申訴。 : 根據個資法,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 : 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 : 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我的檢舉原文內完全沒有提及到個資法所涵蓋的範圍。 : 且根據PTT使用者條款,使用者公開張貼之資料,由該使用者自負責任。 : 以及站規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之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 : 之個人資料。 : 我原文內所提供的檢舉證據,其資料也皆為網路上經由本人公開之內容。 : 綜合上列法規之引述,既然沒有違反個資法或站規,那以洩漏個資為由鎖定文章就不合理 : 且使用者經由登入、推文、發文留下IP,是在註冊PTT帳號時就授權站方紀錄的資料 : 而在發表文章於網路上供不特定人士閱讀的當下,也就是同意了公開文章內容 : 若當事人事後反悔不想公開,也應該是由當事人自己刪除所公開之內容,使連結失效才對 : 怎麼反而能以個資為由無限上綱,鎖定我的檢舉文章呢? : 所以於此申訴判決者swattw在我沒違反法規的情況下無故封鎖我的檢舉文章,應予解鎖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個資法條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 ¢ PTT 使用者條款 : ¢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35.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33243623.A.E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