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tt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閣下的程序錯誤, 請向板務部申訴。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附註: 1. 於看板中發表不當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 一款,屬看板違規,並依同法第八條,應由板主認定事實之有無,本板並 無管轄權限。 2. 看板違規請向板主申訴,若對板主之處置有疑義,請向看板所屬小組長申訴, 若對小組長之處置有疑義,請向所屬群組長申訴,若對於群組長之處置有疑義,   請向板務站長申訴。 ※ 引述《jason0925 (神奇傑森)》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jason0925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Sirius1812 : (b)文章編號:無 (版友人身攻擊 檢舉被駁回) : 3.欲申訴之判決︰ : Stock 版主 Sirius1812: : 查前後文,兩人互有筆戰行為,且未指涉ID, : 故該證據內容不符合板規4-5-1全案予以駁回。 : ※ 引述《jason0925 (神奇傑森)》之銘言: : : 被檢舉人: TP943308(分身) : : 違規事項與適用版規或判例: : : 違反版規 : :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 : :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和使用者或特定族群進行 : : 言詞「挑釁威脅謾罵侮辱」 : : 文章代碼: #1NvgsX87 (Stock) : : 具體事證: : : http://imgur.com/a/eoi6y : : 請版主依法辦理 謝謝 : 4.不服理由︰ : (1).Sirius1812告知 互有筆戰另一方就可罵人低能無事, : 且不指涉ID就不算 4-5-1人身攻擊。 : 註1: 半夜3:41分就只有2人推文,為何還需指涉ID? : 註2: 客觀上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就算沒指名道姓還是構成公然侮辱 : (2).若以上論點仍不成立, 那為何Stock #1NvtG6z1(Stock) 判決文成立? : http://imgur.com/a/bbv5h : 以上兩判例性質相同判決卻結果不同, 違反中立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http://imgur.com/a/GlZVR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411/37737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46.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74957410.A.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