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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gung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b)文章編號: │ 文章代碼(AID): #1Oc9q4SD (Violation) [ptt.cc] Re: [檢舉] gungu 站內信拉?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86396676.A.70D.html │ 3.欲申訴之判決︰ 判決主文: gungu 處罰單二張,停權一個月。 判決說明: 1. #1ObhXhS5 (Violation)#1Oc8kc-k (Violation)#1Oc98cL5 (Violation)#1Oc9A6yw (Violation)四案併案處理。 2. 被檢舉人寄送兩封大量連鎖信,共約199人收到信件,顯見其連鎖信之範圍廣大,被檢舉 人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三,應處罰單一張。 3. 又其得明顯分辨為二封連鎖信,各處罰單一張,且其已於本板有多次違規紀錄 #1NwWiecS (Violation)#1MWvV8rn (Violation),加重停權一個月,應屬合理。 4.不服理由︰ 我爬過violation板,過去並沒有像我這種類似的判決。 ==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三: 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 他依上述規定為由,分處罰單,但我想說的是,我確實是大量站內群組寄信拉票, 可是同一個收信人,他只會收到我一封拉票信,並不達成超過所謂重複發送一定數量的 信件,妨礙對方正常使用的程度,所以我不認為這點可以成立,也不能讓我信服。 對方只收到一封信,如何達到妨礙對方正常使用的程度?更何況還有黑名單的功能。 再者,我因為參選板主選舉,並非是廣告營利性質,亂槍打鳥的發信,所有收到我 拉票信的人,都是在我參選文底下推文的人,除此之外,我再也沒有寄給其他不相干的 人,換句話說,我群組寄信拉票是有特定對象,而他是曾經在我一篇參選文底下推過文的 人,這並不是大量隨機寄信,達到某種營利目的廣告信,而是尋求該板支持當選,有關 公共事務的信件。 退一步想,如果僅僅是站內群組寄信,只寄一封,其中任一對方感到騷擾,卻屏棄黑名單 功能不用,而內文也無騷擾攻擊字眼,對方直接上violation板檢舉,我想問的是, 那又何必有群組寄信的功能?群組寄信本來就是方便把同一訊息,方便廣而周知, 它是正當合理的站方功能機制,否則群組寄信為什麼不限制對方是好友身分才能使用? 所以我是因為PTT看板選舉合法活動,利用群組寄信的合法功能,對方又是該板板眾曾經 推過我的參選文,而且我僅寄此一封,並無同一人重複收到情況,對方又有黑名單功能 可以使用,內文又具相當理性願望。希望法院能審酌以上理由,撤銷判決。我非常感謝。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所被檢舉的站內拉票信,內文具相當合理訴求,而且每人僅此一封,再無其他: == 作者: gungu (剿滅戰女/仙劍/發錢/廢推) 看板: 標題: [通告] 請支持本人gungu選上八卦板主 時間: Sun Feb 5 13:10:03 2017 ※ [通告] 共 99 人收件 八卦板現在在選板主,請至版面按V 甲組 支持本人 K) gungu 一票。 本人政見簡單說,就是剿滅肅清刪光桶爆幹死戰女/仙劍/發錢/廢推, 說到做到。 這封是群組寄信,若有打擾,本人非常抱歉。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9.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86434481.A.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