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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不予受理 全案判決確定業已終結,並無任何救濟手段。 如再行發文非符合PttLaw之程序文章或是申訴文章,將予以開罰。 二、本案中,本板已認定其信件內容之用詞為貶低檢舉之人格, 非以疑問句就能辯稱並無此意。 指摘一方為錯可用更無爭議且無貶低人格的用詞,在社會通念裡, 「低賤」及「卑劣」都屬於負面且具攻擊性之用詞, 假設我形容自己行為下流,那也是自己對自身的評價,無關他人; 而他人的對我用「下流」一詞,或「你不覺得這樣很下流嗎?」   自當考量個人能不能接受他人這樣的批判。 顯然檢舉人無法接受這樣的信件內容,但沒辦法接受是一回事, 然其內容使用了「低賤」、「卑劣」之攻擊性用詞,故判決違規並無不妥。     ※ 引述《shadowpower (POI)》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shadowpower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2 : (b)文章編號:#1OkPC4R1 (PttLaw) : 3.欲申訴之判決︰ : 在社會經驗裡,並不會有人認知自己「低賤」或「卑劣」, : 若為指摘一方為錯可用更無爭議且無貶低人格的用詞。 : 本板亦認為申訴人寄予檢舉人之信件內容有所貶低檢舉人之人格。 : 4.不服理由︰ : "在社會經驗裡,並不會有人認知自己「低賤」或「卑劣」" : 我在下方提供大量人們認知自己卑鄙無恥下流的證據 : 人們的確會因為自己錯誤的行為感覺到自己的龌龊 : 這就叫做[知恥] : "若為指摘一方為錯可用更無爭議且無貶低人格的用詞。" : 我的信件原文與所有申訴內容,都說明不是為了指摘一方為錯 : 我相信我的文筆應該不至於讓你誤會,所以你才會用"若"這種假設語氣 : 再次強調 : 從我字面上的意思不是要跟pttkakac說你犯的錯是如何如何 : 我想問的是pttkakac對於自己行為的感受 : 至於用詞有無爭議,我是問他是否感受如此 : 並不是單方面認定他是如此 : 所以用詞上爭議與否應該無關,他確實有可能感受如此 : 前面我也提到的確有人自覺如此 : 所以要說[該用詞有爭議],這本身也是有爭議的 : "本板亦認為申訴人寄予檢舉人之信件內容有所貶低檢舉人之人格。" : 整件事最關鍵的[貶低人格],我沒看到合理的理由 : 你判決理由這三行 : 第一行:我現在提出證據反駁 : 第二行:與我信件跟申訴內容無關 : 第三行:你說你也認為如此,沒有說你的理由,前兩行不足以成為理由 : 再次強調,不是私信給對方就是要用言語羞辱對方 : 雖然你可能遇過很多案件是在罵人 : 但是我單純是想知道他對於他的所作所為有何感受 : 畢竟罵他對我又沒有好處 : 罵他,他的行為也不會因此改變 : 但是如果他自己自覺,那的確不容易再犯 : 我也完全沒有要檢舉他的意思,我相信我所有內容都沒有提過我想檢舉他 : 人的行為在反映人品,他不過在展示他的人品而已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節錄:我一直和前女友有聯繫,我很賤,求你們罵醒我 : 全文 https://goo.gl/IQ6FJd : 節錄:我知道我這樣很賤 : 全文 https://goo.gl/E41LMW : 節錄:有時,我真的覺得我很賤! : 全文 https://goo.gl/j4qcqC : 節錄:我知道自己很卑劣 : 全文 https://goo.gl/HbGYdd : 節錄:我覺得自己更像個卑劣的小人 : 全文 https://goo.gl/sztnKw : 節錄:我就是這麼卑鄙! : 連結 https://youtu.be/GX0nPbPMmVw
: 節錄:我是個卑鄙的小人 : 全文 https://goo.gl/kszNcA : 節錄:承認夾埋狗仔隊做大龍鳳 金小姐:我好卑鄙 : 新聞 https://goo.gl/065JGq : 節錄: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卑鄙 : 全文 https://goo.gl/AdrieL : 節錄:這就是我這下流鬼的一天 : 全文 https://goo.gl/sESbBf : 節錄:我錯了,這是不好的行為,我非常無恥,不應這樣做 。 : 全文 https://goo.gl/JywtOx : 節錄:我好無恥哦我竟然在教大家如何當一個讓EX懷念的EX : FB https://goo.gl/HIiDKI : 節錄:好啦!我真的很無恥! : 全文 https://goo.gl/t3Nm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33.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88647179.A.58A.html 修改用字 ※ 編輯: PttLegist2 (114.39.233.120), 03/05/2017 02: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