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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撤銷 wravan 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按 #14xM0aHS (Violation) 前法務站長之判例, 若當事人明示拒絕與之通信,之後仍在去信,該當構成違規。 參 1KaxtRVU (PttLaw) 之判例,引用如下: 「(1)站規所稱"超過一定數量", 若本站寄信人寄發信件後, 收信人回應以不願繼續溝通, 寄信人又予寄信, 此已違反收信人之信件溝通自主權, 原則上依判決先例, 應已違反站規。 (2)若寄信人再度寄發之信件, 乃表達尊重收信人先前回信之意, 且信件僅一封、且內文簡短, 如僅回答:了解。 此影響信件溝通自主權甚為輕微, 不應認定為違規。」 本案申訴人在檢舉人宣告拒絕與之通信後,申訴人僅簡短回應, 「呵呵~ 好喔!我會記住~ ^^」,本院認為影響溝通自主權甚微,故撤銷其罰單。 ※ 引述《Wravan (北欧の荒野)》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wrava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警察局 : (b)文章編號:無 : 3.欲申訴之判決︰ : Wravan因經使用者明示拒絕,檢舉人仍續行寄信行為, :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 4.不服理由︰ : 憑什麼寄信給我的人不算騷擾,卻檢舉我回信 : 而且我沒有寄騷擾內容給他,有的話請提出證據! : 無提供站內信證據,什麼寄件信件行為?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Ptt警察局提供違法事件--哪封 站內信? : ※ 編輯: Wravan (180.217.231.234), 08/13/2018 00:24: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123.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34256245.A.684.html ※ 編輯: PttLegist2 (111.255.123.45), 08/14/2018 22:18:38 ※ 編輯: PttLegist2 (218.173.175.71), 08/25/2018 09: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