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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罹於判決處理期,請靜待 Violation 法務之判決。 ※ 引述《askingts (地獄山貓)》之銘言: : 完整標題: :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PttLegist拖我台錢遲不判決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 : askingts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專門跳過我的檢舉案不判 只判其他人的檢舉案 : (b)文章編號:#1SY7Zxt8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PttLegist跳過不判 明顯拖我台錢 : 4.不服理由︰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Violation版有眾多檢舉案 : 早我幾天的檢舉案 跟晚我一天的檢舉案 PttLegist全部判完 : PttLegist單獨跳過本人的檢舉不判 : 大家若立足點平等 同一時期的檢舉案 都沒被PttLegist處理 -> 我可以歸咎站務流程 : 但現實是 同一時期檢舉案 全都被PttLegist處理 只跳過我的 : -> 很難讓人不作拖我台錢之認定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I.此次檢舉案之證據均已附在Violation版 : 詳見: : #1SY7Zxt8 (Violation): #1SY7cAfm (Violation): #1SY7dfX_ (Violation): #1SY7f3oK (Violation): #1SY7g2Id (Violation): #1SY7h7zb (Violation): #1SY7jPi5 (Violation) : II.我所附之證據很鐵 : #1SY7cAfm (Violation) : 上面的證據 為ptt id access繳清罰單 順利復權 成功在八卦版發文之時間點 : #1SY7Zxt8 (Violation) : 上面的證據 為我這次檢舉案的撰寫時間點 : 兩者的時間差距明顯超過72hr : III.為預防access自刪文 : 或access看完我寫完這次檢舉案後 馬上把對我推文之侵權行為 實施滅証 : 我特地連續轉錄 在我這次檢舉案的發文時間點 : 這時的access對我推文之侵權行為 仍然未改正 之四篇轉錄文 轉到Violation版 : 哪四篇文? : 下面這四篇 : #1SY7dfX_ (Violation): #1SY7f3oK (Violation): #1SY7g2Id (Violation): #1SY7h7zb (Violation) : 我還特地不修改這些轉錄文 深怕破壞access的對我推文實施侵權的證據 : IV.人証物証俱在 PttLegist為何要單獨跳過我這次的檢舉案不判? : 我給的證據很鐵 : 根本沒有迴避的可能性存在 : 根本就是一番兩瞪眼的事情 ptt id access必吃這次罰單 他躲不了 : 結論就是我推測PttLegist想以拖待變 : 我合理懷疑 PttLegist想拖到access再次上線 破壞對我推文實施侵權的證據後 : PttLegist他才想出來當和事佬 說既然access已經改文了 : "那這次的罰單就算了吧?!" : V.法律之前 沒有假期 : ptt的規定就是 被開罰單的使用者 在繳清罰單後 : 在72小時內必須清除對我推文實施侵權之相關內容 違者連續開罰 : 事實就是access在這次檢舉案中 已經拖過72小時 還沒清除對我推文所作的侵權行為 : access的犯案條件皆已滿足 -> 此次必罰 : 豈有以拖待變 大事化無的作法? : 貴管為Violation版的上轄機關 請敦促PttLegist不要拖我台錢 : 如實判決 : access這次的罰單必吃 : access倘若未來 再次繳清罰單 再於72小時內 清除對我推文所作的侵權行為 : 那也是只是代表 我未來不能檢舉他 盜用我推文作為簽名檔 的侵權行為而已 : "那是未來的事情 跟access他現在必吃罰單的事實 不可混在一起" : 後面附上第二篇附件: : PttLegist 把早我幾天的檢舉案 跟晚我一天的檢舉案 全部判完 : PttLegist單獨跳過本人的檢舉不判之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88.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52738799.A.E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