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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罹於追訴期,撤銷 rockon15 罰單一張。 判決主文: 本案雖有謾罵之實,但證據皆已罹於追訴期 14 天之期限, 故撤銷申訴人(rockon15)罰單一張處分。 ※ 引述《rockon15 (水之呼吸-炭治郎)》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rockon15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V0eHV-G : 3.欲申訴之判決︰ : 板務做出判決,敘述為我謾罵對方,但依照版規,明顯超出追訴期 : 4.不服理由︰ : 第一:信件原由為對方大量來信騷擾,且我明示請勿再度來信,表示拒絕 : 第二:其後我將對方列入黑名單,才終止對方來信 : 第三:依照Violation 版規內容 第三項 第四條 超過追訴期限 : 第四:對方是在先來信騷擾後,被我檢舉後才去violation版檢舉 : 先來信騷擾者變成跟我互有往來? : 且理由用的是要跟我討論? 我有想跟你討論意思嗎? : 如果這個理由成立,那是否之後 使用者可以隨便去信任何使用者 : 且對方沒有明示拒絕 而是跟我回嘴 我就可大量檢舉?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依照Violation版規 : 三.檢舉文及證據文之格式 : (四) 關於被檢舉文/被檢舉人追訴期: : 檢舉文所附證據不得超過14天。 : 我於對方來信當天6/10號即提出檢舉控訴 時間: Wed Jun 10 20:10:59 2020 : 對方於7/1號 才在violation版提出申請,明顯超過所謂的14天證據期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33.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594305322.A.4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