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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開立 k47100014 罰單乙張。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於申訴人明示拒絕與之通信後,仍去信應屬違規無誤。 法務判決被檢舉人有意停止糾紛,但觀信件證據中, 被檢舉人於第二封仍續行針對兩造間於看板之爭議提出挑釁。 故,本案屬騷擾行為,開立罰單乙張。 ※ 引述《airua (卡特蘭)》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airua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XaLKu8F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信件騷擾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此案之被檢舉人對本人共寄2封信,說明如下: : 第1封來信,本人覺得受到其打擾, : 並回信要求別再來信; : 儘管violation法務在判決中表示,被檢舉人有意圖停止糾紛,並無繼續騷擾; : 然而本人仍再收到第2封來信,此時已覺得是騷擾。 : 煩請法務判定此案被檢舉人是否有騷擾行為,謝謝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1XYJC4ow (Violation) 被檢舉人第1封來信 (本人覺得受打擾) : #1XYJCdMp (Violation) 本人回信 (要求勿再回覆) : #1XYJD1LZ (Violation) 被檢舉人第2封來信 (本人覺得受騷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67.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637506016.A.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