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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 b8951007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b)文章編號:#1YBJae-h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1YBJae-h (Violation) 4.不服理由︰ 站內信發表的言論:「你自己當青鳥,說一群智障就自己懷疑罵你,這麼玻璃心上啥 PTT」,目前被判定為辱罵,但我認為這並不構成辱罵,因此提出申訴,希望管理員能夠 重新審視此判決。 首先,此言論的主要內容在於針對討論風氣的評論,並未特指或攻擊任何特定個人,而是 針對網路討論的互動模式發表感想。一群智障根本沒指名道姓,講這句話前我根本不知道有 Herward這個人,Heyward後面才在推文那裏酸言酸語請管理員明確界定標準,而不是選擇性執法。 其次,「玻璃心」一詞是對過度敏感行為的描述,並非辱罵,這在網路討論中極為常見。 如果連這種程度的發言都無法接受,那PTT的討論環境是不是已經喪失了應有的言論空間 ? 總結關於那封站內信,我被檢舉的原因無非就是「一群智障」或「玻璃心」這兩個詞。但 「一群智障」明顯不是針對 HEYWARD,這我懶得舉證,你們要在那心證就算了而 「玻璃心」如果也能構成謾罵,那我也認了,畢竟這樣的標準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如果 PTT 連這種話都不能說,那乾脆把所有比較直接的發言全部都審查,玻璃心到底哪裡 辱罵?這種標準說出去也別怪人笑。 「不能只看語言本身是否有貶損他人的名譽的性質就直接來判定,應該從他整個言論的表 意脈絡做整體觀察,只因為言詞文字的用語負面粗鄙就一律處以謾罵,以後應改名為 玻璃心罪。誰玻璃心來檢舉都給過,笑死」 在此要求管理員明確指出,發言如何違反規範,並請提供具體依據,而非模糊帶過。 1.申訴人ID: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 (b)文章編號: 3.欲申訴之判決︰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6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738166576.A.E75.html
b8951007: 真的很荒謬,現在ptt是連玻璃心都算謾罵?一群智障不是在 01/30 00:13
b8951007: 上次也是因為玻璃心被罰,真的笑死,甚麼時候ptt玻璃心都 01/30 00:15
b8951007: 不能說?該不會站務人員也是玻璃心吧 01/30 00:15
b8951007: 我已經站內信跟heyward道歉囉,誰知道玻璃心會直接讓他 01/30 00:16
b8951007: 破防 01/30 00:17
b8951007: 總之,一群智障根本不是針對他,玻璃心算謾罵也太可笑 01/30 00:32
※ 編輯: b8951007 (101.12.162.11 臺灣), 01/30/2025 00:51:12 ※ 編輯: b8951007 (101.12.162.11 臺灣), 01/30/2025 00:55:38 ※ 編輯: b8951007 (101.12.162.11 臺灣), 01/30/2025 02:51:14
b8951007: 站內信可以先警告或是黑名單,你們這種法盲判決 01/30 11:11
b8951007: 就是跟現實脫節,而且就算再有理由你們也是駁回 01/30 11:14
b8951007: 你們就是站著位子不做事,講真的趕快下台讓會做事的上 01/30 11:16
mark0204: 去法院提告,讓法官判斷誰是法盲吧~~~ 01/30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