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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 引述《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之銘言: : : 有關公告文的問題,這一時也很難解決,主要還是得依各級管理者的溝通。 : : 我認為版務站長於 : : ┌─────────────────────────────────────┐ : : │ 文章代碼(AID): #1KMYLzgf (BoardCourt) [ptt.cc] Re: [申訴] 生活娛樂館群組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415193981.A.AA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3 Ptt幣 │ : : └─────────────────────────────────────┘ : : 已經很明確的解釋。或許可以利用「申訴」的管道請群組長,小組長,亦或版主 : : 幫忙。 : 就是PTT目前制度缺陷,所以才要來站規等級討論。 : 還在弄這套官方說法。 : PTT站務組務系統雜亂,檢舉申訴罷免等功能不彰,還不少法務性質版沒有版主, : 這種情形下,改制後申訴,還搞僵硬化這種流程, : 要形式化流程, : 怎麼不回頭檢討當事人的程序保障, : 版主的處分,跟版眾處分的輕重不成比例。 : 還有, : 組務自己都不迴避了,擔任版主之後,升任該群組小組長, : 但PTT卻不要求其同時間要卸任版主。 : 現在就是球員兼裁判,要希望有直接從站規去檢討, 你不是前保險版版主嗎? 你辭職後保險版烏煙瘴氣, 整個狀況就跟你這篇文章裡講的一樣, 版主Leepofeng隨便栽贓包庇都沒有組務要管, 還慫恿放任他的狐群狗黨在版上對異己張貼惡意栽贓抹黑的文章、洩漏他人個資, ptt的站規根本是被徹底藐視,這還不夠可悲嗎?! -- (在版面上惡意洩漏他人個資一年以上並且故意不處理)是因為我要執行版規 BY ptt.cc保險版版主、商業週刊專欄作家Leepofeng 於新北地檢署對檢察官的說詞 原來違反保險版版規、ptt站規、中華民國刑法的行為叫做執行版規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15.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35910097.A.6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