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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之銘言: : 你不是第一個在這裡提出這種意見的人了, : 我是第二個,但是提出來後就被上面否決了。 : 你我的建議,對於那些被群組包庇的爛版主來說會害他們混不下去, : 你覺得站方真的會改嗎? 首先每個板的特性都不太一樣,因此不應該在站規的層級硬性訂板主任期制,合先敘明。 而且現實層面考量,假設每段時間所有的板重選一次的話成本太高了吧? 況且ptt裡仍有不少板的板規有明定每任板主的任期,這和現行站規並不會產生衝突。 針對您的問題比較快速而且有效的方式是直接在板上討論板規是否要修改並之後實行, 拉到站規等級未免太過了。 退步言之,若真的有「爛」板主的話為什麼罷免會不能成功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36077711.A.B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