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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認同最後一段 不應該是惡法不改 造成版眾一直被水桶 去跑申訴流程 如此對版眾和站務人員只是雙輸局面 ※ 引述《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之銘言: : 定期改選,是民主的體現之一。 : 目前普遍多數版都無法作到。 : 加上,目前PTT寫的PTT版主權力,給予過大權力,與主觀判定過寬, : 因此,建議在版主義務應該增加 : 版主對於版規版務改革的建議,有發起版上投票的義務。 : 而細節部分,如人數,甚至是否先連署,與連屬門檻,可以在討論。 : 這樣,把這點納入版主義務下,多少可以彌補目前PTT申訴訴訟制度的缺陷與不利益。 : 讓整個爭議討論,都直接留在原版上版眾一起討論,也可以減少PTT組務的負擔。 : 而不是逼版眾先被惡法處分水桶,然後再跑申訴流程。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8.2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40811227.A.C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