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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沒有公告,罰得很開心嘛 請問法務站長, 這項有違慣例、 號稱前法務站長的公告和判例沒啥小路用的開罰的討論結果 難道就是不用公告給使用者知道、 不用具體的基本規範、 不用給全體PTT使用者改善期限, 以開罰代替公告 好讓全體使用者無知到底+增加罰款收入+提高開罰單業績嗎? 結果究竟為何請明確告知, 不然我只能去八卦版問看看答案到底是什麼, 並且宣傳一下法務部未公告的新政策, 這樣才能讓全體使用者知道並決定要不要在名片檔放廣告, 以免無知地被檢舉+開罰到死。 好吧,反正最後也只會由法務人員(非法務站長)回覆討論中,或不會有回應。 反正就算公告還是會有人違規,貴單位們繼續快樂地提高業績吧。 你們慢慢討論吧,我會自行乖乖地到法務相關看板 隨時關注沒公告的新規定,以免太無知,被檢舉開罰吃到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82.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85225712.A.59C.html ※ 編輯: rainform (125.231.82.216), 01/24/2017 13: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