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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非關本版事務,請原po自行向相關版申訴,本篇停止討論,否則將直接刪文。 ※ 引述《wenfan0623 (沒有)》之銘言: : 本人wenfan0623 : 在5/27時,忽然收到一則Cross post的判決書 : 我被判的莫名其妙,連要去哪裡申訴都不知道, : 如果有人知道哪裡能夠申訴,麻煩告訴我一聲 : 我如果轉發自己的廣告文,也還有配合每個不同的版規更改不同的標題再PO文 : 結果還是被處罰 : 就只是因為為了不用打重複的字,我也沒有想要賺PO文費 : 因此,這樣被處分,真的很冤枉 : 難道規定訂好後,就沒有其他特例嗎? : 又不是在搗蛋,就這樣被停權三天,實在是… : 國家律法都還有申訴或通知的時間 : 就麻煩有地方能夠讓我申訴,至少知道自己真的犯了什麼罪…這樣以後也才不會再犯呀!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D5303. -- {法務部專用簽名檔} 站規建議中心僅為站規規定增修建議,各版規定或不服處罰,請自行左轉或右轉,並請自 行注意發言禮貌。 站規建議中心關心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45.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Sug/M.1496110974.A.4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