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enusinfurs:第三條不是寫得很清楚了,仔細再看一下吧. 05/01 01:53
→ venusinfurs:另外如果已經確定電表有問題,確時少繳電費,為什麼不繳 05/01 01:55
→ venusinfurs: 實 05/01 01:56
抱歉,這邊恐怕是您沒看清楚。
˙台電承認我們沒有改電表 (據他們說法"可能"是前屋主N年前改的)
˙第三條可簡化為:「改電錶=竊電」
根據這兩個條件,可以得出:「我們家沒有竊電」(除非還有其他判斷竊電的因素)
至於為什麼不繳,因為台電用竊電的求償辦法
對親戚家(平均年齡70+)求償7萬多,
又不斷引用錯誤的法源依據暗示不繳就上法院+斷電。
原文提到電錶損壞是一個月內才壞的,如果是補繳一個月的電費我當然接受。
→ gabril:台電沒錯阿...你們可以向改電表的人求償 05/01 08:11
你再把法條看一遍吧,我講得那麼清楚了
→ ilgsu:唉...... 05/01 10:59
→ ilgsu:你這文章該PO的地方是你的個版 05/01 10:59
你無法反駁的話可以不用回應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13:55)
→ EweMe:這麼有本事就趕快去反告台電 還上八卦板到處傳就想搞大事情 05/01 18:46
→ EweMe:上來是發問題請教 還是來教訓一群人? 05/01 18:46
你是新警察? 在ptt發言論點有誤本來就會被鞭。
只是我最近才發現,好像論點正確也會被鞭。
推 ilgsu:不符合你的意見明明比你正確你還要硬是不接受且罵人,這不在 05/01 23:16
→ ilgsu:個版自嗨,上法律板來"問(???)"幹啥?先解釋一下,不要無法 05/01 23:17
→ ilgsu:反駁就顧左右而言他或亂回喔,你可以不要回應 05/01 23:18
要問的就是: 台電在此情況下斷電及求償,有無正當性?
這版的推文,就只是主觀判定而以。
你說推文意見比我正確的理由在哪裡?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1 23:53)
→ EweMe:不要法律板當黑特 沒膽去告就在這邊怨東怨西遷怒鄉民的 難看 05/01 23:31
→ venusinfurs:雖然電表無法確認是誰改的,但是就你的說法從你們開始 05/01 23:58
→ venusinfurs:住在這地方起,沒對電表做任何修改,那就代表你們一直 05/01 23:59
→ venusinfurs:少繳電費,要求你們一次繳清並沒有問題. 05/02 00:00
→ venusinfurs:你要把改電表,跟電費分開看,台電應該也只有收你們沒繳 05/02 00:01
→ venusinfurs:的費用,並沒有控告你們修改電表吧. 05/02 00:03
據他們說法,如果不繳費就要提告,雖然我也不知道要告甚麼。
→ venusinfurs:另外公務員一定比你清楚,你就是不懂法律才上來問, 05/02 00:04
→ venusinfurs:從哪點說對方引用錯誤的法源依據呢? 05/02 00:04
其實law版的回覆已經算完整了,
我也有自信打贏官司 (如果理解沒錯的話)
只是不希望有哪個傻B被台電坑了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2 00:17)
→ ilgsu:推文意見是說你的主張無理由...的確,你的主張可能比較正確 05/02 00:08
→ venusinfurs:還有版眾不是你花錢請的律師.心態要調整一下!!! 05/02 00:08
→ ilgsu:既然如此1.別來問了2.快去法院告吧,反正你一定會贏不是嗎 05/02 00:08
推 ilgsu:對了,誰叫我這麼熱心,別忘了若是訴訟結果不滿意可以聲請釋 05/02 00:19
→ ilgsu:憲喔!不爽歸不爽,我還是教你那麼多實用的訴訟程序,感謝我吧 05/02 00:20
→ ilgsu:算了我忘記你的思想程度比我高很多,我經不起你的感謝... 05/02 00:21
※ 編輯: madturtle 來自: 59.124.8.181 (05/02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