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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2014/03/0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在急診診斷為肝臟破裂入院觀察,事後幾天開的診斷右腳似乎有骨折 我方:腳趾頭擦傷但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作筆錄,我方機車有移動至旁邊停靠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我不清楚,似乎有強制責任險 我方:強制責任險與第三人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我跟對方都是機車同向,當時我要左轉,確認有打方向燈也有看後照鏡, 準備要左轉當下一台機車忽然從左邊撞出去, 我跟機車都還在原地,自己本身只有腳趾頭擦傷, 可是對方跟對方的機車整個離我大概有一公尺遠,對方後來送急診住院。 六、問題: 車禍當下我有在急診陪對方檢查,住院期間也有買水果和營養品去關心, 對方出院後也有打電話關心是否有好一點。 我有申請車禍事故初步研判表, 對方:未注意前車狀態 我方:轉向疏忽 保險專員認為我方佔七成,對方三成。 前幾天開了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對方求償78萬... 保險專員有陪同前往,也展現誠意不攤雙方肇事責任, 醫療費與修車費用只要有單據都可全給付,計算後可賠償對方五萬元, 薪資損失的部分,由於對方是臨時工,且當時診斷上醫生並無註明要休養多久, 因此保險專員以勞健保最低薪資每個月兩萬元(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計算, 先算六個月,也說明事後如有確切補上需休養多久之證明都可再計算。 精神賠償的部分,保險專員估十萬,總金額約可理賠二十五至三十萬, 可是對方堅持底線術後療養與精神賠償就是要七十萬... 因為和解金額雙方沒共識,因此我們第一次的調解不成立。 昨天接到調解委員會的電話,說對方人在調解委員會現場, 並決定要對我提告,不再進行調解, 所以看這樣子我應該就會被提告過失傷害了吧... 因為車禍跟對方接觸下來,發現對方的精神況狀似乎有點不佳, 今天有跟之前照護對方的看護阿姨聯絡上,她說當天在照顧對方的時候, 對方承認自己有憂鬱症,每天都要吃一二十顆的藥, 想請問若到時候上法院,這點可以提出嗎? 或者我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還是學生七十幾萬對我來說真的好高啊...唉...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66.12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396979472.A.116.html
s26492755:過失傷害最高判刑6個月 易科罰金一天1000 也就是最高 04/09 01:55
s26492755:18萬 比你們金額相差40萬還少了22萬 不過會有前科就是 04/09 01:55
s26492755:了 現在應徵也不一定會看刑事記錄 衡量一下吧 04/09 01:57
s26492755:走法律程序的好處是不會讓對方瞞天開價 04/09 01:58
depravity:準備9~12(應該高估了)繳易科罰金的錢就好 04/09 02:09
depravity:有第三責任險 不超過保額 民事判的保險都會賠不用你付 04/09 02:10
beneedles:謝謝版友,那若有前科對我之後出國就業是否會有影響,真 04/09 02:15
beneedles: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比較好... 04/09 02:16
※ 編輯: beneedles (125.224.166.120), 04/09/2014 02:17:35
depravity:有影響妳也沒辦法了不是嗎?說有有錢嗎?妳爸媽知道沒? 04/09 02:23
depravity:怕有影響就趁錢能解決時找長輩商量 別等不能解決 04/09 02:24
depravity:長輩才知道 也無力回天了 04/09 02:24
beneedles:我爸媽知道求償這件事, 至於前科, 我想他們應該不清楚, 04/09 02:27
beneedles:我會再跟他們討論衡量看看的, 謝謝你~ 04/09 02:28
s26492755:除非是特殊職位 財務會計之類的 不然很少應徵會看刑事 04/09 03:10
s26492755:記錄吧 04/09 03:10
sindyevil:出國工作會要求刑事犯罪紀錄,所以爭取到緩/不起訴或罰金 04/09 09:11
sindyevil:或緩刑,應該是還好. 可以用錢處理就快處理吧. 04/09 09:12
ChrisBear:腳趾頭受傷要78萬 太扯 04/09 09:40
ChrisBear:看錯 04/09 09:41